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
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介绍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化集团”)将通过银行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化氯
碱”)提供6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贷款期限1年,贷款业务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0.15%。其中,公司拟贷
款4亿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海化氯碱拟贷款2亿元,
用于归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
2、交易相关方的关系
因海化集团持有公司40.34%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化氯碱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9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2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向控股子公司山东
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在议案表决时,四名
关联董事王辉、韩星三、李云贵、迟庆峰回避了表决,参与表决的四
名非关联董事的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会前,董
事会就此项议案充分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
4、交易事项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只需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
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潍坊市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辉
税务登记证号码:370783165442384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盐机设备配件、建筑材料、塑料制品、橡
胶制品、金属制品(不含贵金属);栽培、销售花卉;装卸搬运;房
屋、设备租赁;广告(不含固定形式印刷广告);有线电视初装、维护
(以上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前臵许可和限制经营项目);(以下范围
限分公司经营)制造、销售原盐、精制盐、粉洗盐、日晒盐、灭火剂、
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水泥;发电;石油化工;物业管
理;燃气供应;饮食服务、住宿(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
限制性项目,需资质许可的凭资质许可证开展生产经营)。
2011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营业收入 1,730,771 万元,净利润
12,131 万元,净资产 507,268 万元(未经审计)。
2、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潍坊市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常炳铎
注册资本:1,945万美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370783764812914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氯乙烯、烧碱等产品。
2011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营业收入 111,308 万元,净利润-1,866
万元,净资产 38,104 万元(已审计)。
三、合同签订情况
待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委托贷款的相关
事宜,公司及海化氯碱将分别签订贷款合同。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银行委托贷款,不但能够使公司及海化氯碱在较短的时
间内筹措急需资金,及时有效地缓解其资金压力,对其财务状况和生
产经营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交易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
2012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海化集团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总额为 30,834.68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宏、王全喜、王汉民认为:1、此项关联交易有
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拓宽筹资渠道,满足其运营资金需求,对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长远发展非常有益。此项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故同意该事项。
2、在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前,已事先获得了我们的认可。
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一致审
议通过后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