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2年8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对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为本次董事会主持人。
一、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定期报编制的相关格式指引及要求,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提交的《2022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等编制的《2022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详见2022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请详见2022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截止至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期限到期日止,尚有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71,0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人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71,000份。
《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3)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