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4,898,3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8元,共计募集资金532,883,699.2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21,585.8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4,862,113.48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14,898.3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3,547,215.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43030003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2,354.7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5,569.38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777.8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154.17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3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7,723.5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781.1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5,412.3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5,412.30 | |
差异 | G=E-F | 0.00 |
(二)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81,102,941股,发行价格为
27.2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999,995.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4,584,266.6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1,415,728.57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3月18日出具的《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6号)审验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18,141.5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0.0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9,325.1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7.0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19,325.1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97.0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98,913.4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8,002.50 | |
差异 | G=E-F | 90,910.94 |
差异系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91,000.00万元,以及已扣除发行费用未完成置换的
89.0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针对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原名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中科星城)、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科星城)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为保荐机构,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国信证券2018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2021年10月14日至19日,公司及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湖南中科星城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针对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3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珍珠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 | 82010300001678349 | 0.00 | 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 43050178383600000478 | 20,038,882.96 | 1.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1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 | 436302888013000031224 | 34,084,125.37 | |
合 计 | 54,123,008.33 |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 368280100100167886 | 1,153,915.59 | 补充流动资金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 | 43050166098609188888 | 21,327,340.12 |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 53340180502067076 | 48,142,929.10 | 年产3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4.5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 436302888013000256730 | 9,400,855.83 | |
合 计 | 80,025,040.6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2,354.7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54.1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723.7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10,011.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6,240.41 | 6,240.41 | 1,511.51 | 6,255.01 | 100.23 | 2022/3/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1.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1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 | 否 | 36,114.31 | 36,114.31 | 642.66 | 31,457.54 | 87.11 | 2021/8/31 | 12,863.65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52,354.72 | 52,354.72 | 2,154.17 | 47,723.75 | - | - | 12,863.65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2020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金洲新区泉洲北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中科星城负极业务快速发展,原计划实施地点难以满足本募投项目对空间等特定配套环境条件的要求,同时基于公司新能源材料事业部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和长沙市湘江新区地域区位优势,进一步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和人才吸引力度,中科星城租用中科星城科技的办公楼作为该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具体地点为长沙市湘江新区泉水路与金菊路交汇处亿达中建智慧科技中心3号栋。除此之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及用途均保持不变。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2019年12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5,358.18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3010004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2021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资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3月3日,湖南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2年4月18日,贵州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18,141.5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325.1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325.1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32,895.2 | 32,895.2 | 41.12 | 2022/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3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4.5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 | 否 | 91,141.57 | 91,141.57 | 39,429.99 | 39,429.99 | 43.26 | 2022/12/31 | 5,007.82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7,000.00 | 47,000.00 | 47,000.00 | 47,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218,141.57 | 218,141.57 | 12,126.19 | 12,126.19 | - | - | 5,007.8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2022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59,826.4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251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2022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资子公司贵州中科星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6月30日,湖南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贵州中科星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贵州中科星城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单项理财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