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时,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娜 | 张捷 | 仲人前 |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