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0日上午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2862 | 惠柏新材 | 2022年9月15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1年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00万元将于2022年9月15日到期。现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8,000.00万元将于2022年8月31日到期。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向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现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四)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2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上市,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9年至2022年06月30日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公司2019-2022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9-2022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上市工作,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半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
(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20日上午9:00-9: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郭菊涵 联系电话:021-59970621 传真:021-39551870 邮编:201812
(二)会议费用: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