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49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帝福”)拟向供应商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并由公司为上海帝福的应付货款提供信用担保(即在担保额度内,如上海帝福发生逾期支付货款的情况,将由公司担保偿还),具体如下:
1. 被担保方: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担保债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22年09月01日至2023年08月31日期间上海帝福与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签署且实际交付的采购单(采购合同)项下的应付货款;如采购单(采购合同)在上述期间内签署而实际履行超过上述期间的,由此产生的相应货款仍属于担保债务。
3. 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人民币3,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可以
滚动计算,但不累计计算,即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我司为上海帝福担保的应付账款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人民币3,000万元)。
4. 担保责任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期间:自第2条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个月。
公司尚未签署相关的担保协议,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在审议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且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的采购货款提供信用担保事项,是基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更好的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和盈利水平,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银工路688号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银工路688号注册资本:72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郭菊涵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纤维复合材料、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量子点新型显示材料的研发、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7日
公告编号:2022-049关联关系: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7,813,854.84元2021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14,377,557.02元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20,662,461.53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64.26%2021年年度营业收入:2,904,190.32元2021年年度利润总额:-5,492,506.84元2021年年度净利润:-3,946,836.39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帝福”)拟向供应商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并由公司为上海帝福的应付货款提供信用担保(即在担保额度内,如上海帝福发生逾期支付货款的情况,将由公司担保偿还),具体如下:
1. 被担保方: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 担保债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22年09月01日至2023年08月31日期间上海帝福与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签署且实际交付的采购单(采购合同)项下的应付货款;如采购单(采购合同)在上述期间内签署而实际履行超过上述期间的,由此产生的相应货款仍属于担保债务。
3. 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人民币3,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可以滚动计算,但不累计计算,即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我司为上海帝福担保的应付账款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人民币3,000万元)。
4. 担保责任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期间:自第2条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个月。
公司尚未签署相关的担保协议,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在审议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拟向供应商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并由公司为上海帝福的应付货款提供信用担保。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的应付账款提供信用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更好的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和盈利水平。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的资产情况和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在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向供应商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的采购货款提供信用担保事项,是基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更好的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和盈利水平,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项目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 12,000 | 100% | |
其中 |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 — | — |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担保金额 | — | — |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 — | — |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68%。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可能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二)《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