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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85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251.53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中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45.13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3.04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2.09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2年7月15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丰县鑫源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丰县鑫源”)与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县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丰县鑫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丰县鑫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县鑫成”)向丰县农商行申请的2,3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2年7月15日至 2025年7月12日期间丰县鑫成在2,3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丰县农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300万元人民币。

2、2022年8月2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协鑫”)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赣榆支行”)申请8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该债务由连云港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金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连云港金控签署了《保证反担保合同》,就连云港金控在2022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日期间为连云港协鑫提供保证担保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反担保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3、2022年8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与《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国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风电”)向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的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9年6月19日期间国泰风电在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4、2022年8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蓝天”)向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申请的1,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4日期间广州蓝天在1,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昆仑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

5、2022年8月16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兴化市昌荣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昌荣”)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融和”)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与《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补充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电力投资”)分别与中电投融和签署了《保证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与苏州电力投资为兴化昌荣向中电投融和申请的本金为31,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9年8月14日至2035年1月13日期间中电投融和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兴化昌荣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本金金额为304,693,318.18元人民币。

6、2022年8月17日,协鑫智慧能源与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热电”)向东台农商行申请的2,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2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间东台电在2,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东台农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售电”)拟委托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再担保”)向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银行”)申请开立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保函,苏州再担保为江苏售电向合作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江苏售电可根据实际需求分次、循环委托苏州再担保办理保函相关业务。2022年8月23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综合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苏州再担保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综合能源与协鑫智慧能源为前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自2022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因苏州再担保与江苏售电办理各类保函业务,而形成的苏州再担保对江苏售电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情形担保总额担保余额
担保总额占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担保余额占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56,355.969.07%40,213.436.47%
2、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427,439.5968.76%312,846.3150.33%
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1,324,610.54213.09%887,169.61142.7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808,406.09290.91%1,240,229.34199.5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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