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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陈光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光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辞职后,陈光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陈光明先生原定任期为2021年6月28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因陈光明先生辞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光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陈光明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光明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徐伟民先生于2016年5月13日至2021年6月28日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徐伟民先生在通风系统领域的深入研究,公司董事会提名徐伟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选举徐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徐伟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本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时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核查,徐伟民先生自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后至本公告日,未买卖公司股票,未违反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徐伟民先生简历:

徐伟民先生,195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省制冷空调行业协会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伟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徐伟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选举徐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徐伟民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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