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5-1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国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作为发行人的监事,本人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审核,现确认如下:
本人确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本人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特此确认。
(以下无正文)
7-4-5-2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确认人:
皮常青 | 陈 丹 | 魏 波 |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