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协和”)持有公司股份从114,498,105 股减少至89,342,4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8.35%减少至比例从6.51%。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8月2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协和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 基本信息 | 名称 | 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宫里镇宫北村步行街19-1号 | |
执行事务 合伙人 | 崔海燕 | |
注册资本 | 42190.2万人民币 | |
权益变动 时间 | 2022年7月15日至 2022 年8月24日 |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3、本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股东新疆协和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备注:1、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2)。新疆协和计划在 2022 年6月24日—2023年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1,140,986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协和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股份种类 | 变动日期 | 减持数(股) | 减持比例(%) |
大宗交易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7-15至 2022-8-24 | 12,660,000 | 0.92 | |
集中竞价减持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7-15至 2022-8-24 | 12,495,700 | 0.91 | |
合计 | - | - | 25,155,700 | 1.83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新疆协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14,498,105 | 8.35 | 89,342,405 | 6.51 |
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协和股份比例从8.35%减少至6.51%,本次权益变动
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减持计划,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