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航装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拟使用不超过5.8亿元(含本数)人民币额度购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的理财产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航证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故公司购买中航证券发行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航证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45,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中航证券,为中航证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航空工业集团通过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和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5.1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中航证券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航空工业集团 |
法定代表人 | 丛中 |
成立日期 | 2002年10月8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0007419861533 |
注册资本 | 462,095.72万人民币 |
主要经营业务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 截至2021年底,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267.38亿元人民币,股东权益80.52亿元人民币;2021年营业收入22.5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8.09亿元人民币 |
股权结构 |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71.71%,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8.29% |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授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5.8亿元(含本数)人民币额度内,拟使用不超过5.8亿元(含本数)人民币额度购买中航证券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时止。
(二)委托方式
公司将参照市场同类产品预期收益率、风险水平等因素,综合评估中航证券
的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在投资范围、风险水平、预期收益、定制期限等是否符合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需求,并与中航证券签订具体委托产品理财合同。
(三)授权委托理财办理手续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随时可支取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权购买中航证券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额度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5.8亿元(含本数)人民币内,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相较于其他金融机构,中航证券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且公司对于中航证券业务及风险控制更为了解。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投资中航证券理财产品为有保本约定的、流动性好的(随时可支取的)产品,将规范投资操作,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将在交易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及操作流程。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范围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额度购买中航证券的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和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和会议审议结果以及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萌 张明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