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以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如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2)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2,2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方宋朝阳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并免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