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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9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2022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2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2022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2年上半年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竞达 曹跃云 孙蓟沙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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