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通过微信、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总经理、董事长ZHAO XIAOJIE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来,公司根据整体资金规划积极实施回购股份。目前,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由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已持续高于回购方案价格上限38.88元/股,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8.88元/股(含本数)调整为61.81元/股(含本数)(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41.21元/股的150%),即61.81元/股)。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