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通过微信、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上半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