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英诺激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9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未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子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0万

元(为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在各担保主体之间相互调剂),担保实际已发生的额度均为0元。除上述情况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长远发展相契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余克定、盛杰民、廖健宏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