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05 公司简称:德科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桂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军腾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德科立、公司、本公司 | 指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泰可领科、控股股东 | 指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中兴通讯 | 指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分别为000063.SZ和00763.HK,公司直销客户 |
烽火通信 | 指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498.SH,公司直销客户 |
Ciena | 指 | Ciena Corporation,美国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CIEN.N,公司直销客户 |
Infinera | 指 | Infinera Corporation,美国公司,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INFN.O,公司直销客户 |
ECI | 指 | ECI Telecom Ltd.,以色列公司,公司直销客户 |
诺基亚 | 指 | Nokia Corporation,芬兰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NOK.N,公司报告期内直销客户 |
II-VI | 指 | II-VI Inc.,美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IIVI.O,公司供应商 |
Lumentum | 指 | Lumentum Holdings Inc.,美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LITE.O,公司供应商 |
ICC | 指 | 讯石信息咨询,光通讯行业资讯服务提供商 |
骨干网 | 指 | 用来连接多个区域或地区的高速网络,一般作用范围从几十到几千公里 |
城域网 | 指 | 在城市范围内,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介,集数据、语音、视频服务于一体的高带宽、多功能、多业务接入的多媒体通信网络 |
接入网 | 指 | 在业务节点与用户之间的所有线路设备、传输设备以及传输媒质组成的网络,负责用户接入,通常有固网接入和无线接入方式 |
承载网 | 指 | 位于接入网和交换机之间的,用于传送各种语音和数据业务的网络,通常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介 |
掺铒光纤 | 指 | 纤芯中掺杂铒离子的光纤,主要作为增益介质,用于光纤放大器、光纤激光器、光源等设备中 |
增益 | 指 | 输出信号功率和输入信号功率的比值,通常用dB量表示 |
泵浦 | 指 | 通过提供能量以在不同能级间实现工作物质中粒子数反转分布的装置 |
专网 | 指 | 专网通信,指在一些行业、部门或单位内部,为满足其进行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等需要所建设的通信网络 |
ASE补偿 | 指 |
放大的自发辐射补偿。Amplified Spontaneous Emission(ASE)影响光放大器增益控制,需要ASE补偿实现精确增益控制
WDL效应 | 指 | Wavelength Dependent Loss,波长相关损耗效应,是指被测器件的损耗随波长变化的效应 |
ROADM系统 | 指 | Reconfigurable Optical Add-Drop Multiplexer,即可重构光分插复用器,其作用是通过远程的重新配置,可以实现光通路上下路波长的配置和调整 |
C Band | 指 | Conventional Band,常规波段,范围从1,530nm到1,565nm,光纤在C波段中表现出最低的损耗,在长距离传输系统中占有较大的优 |
势 | ||
L Band | 指 | Long-Wavelength Band,长波长波段,范围从1,565nm到1,625nm,是第二低损耗的波长波段,常常在C波段不足以满足带宽需求时被使用 |
C+L Band | 指 |
C和L 波段一起组成的宽带。当C波段不足以满足带宽需求的时候,也会采用L波段作为补充,可以实现192个波长,频谱带宽接近9.6THz,传输容量提升将近1倍
O Band | 指 | Orignal Band,原始波段,波长范围1,260nm~1,360nm |
XFP | 指 | 10 Gigabit Small Form Factor Puggabe,10G小型可热插拔光收发模块,是串行10G光收发模块的一种标准化封装 |
QSFP | 指 | Quad Small Form-factor Pluggable,四通道小型可热插拔光收发模块,是为了满足市场对更高密度的高速可插拔解决方案的需求而诞生的,可支持并行四通道40G的传输速率 |
OSFP | 指 | Octal Small Form Factor Pluggable Module,八通道小型可热插拔光收发模块,是一种小型化可插拔的高速光收发模块封装形式 |
CFP2 | 指 | Centum Form-Factor Pluggable,100G可热插拔光收发模块,是CFP MSA组织定义的用于高速数字信号传输的光收发模块封装,可支持40G和100G的多种业务类型。CFP2与CFP相比仅在协议定义尺寸上有差异,CFP2协议定义尺寸为CFP协议定义尺寸的一半 |
dBm | 指 | Decibel Relative To One Milliwatt,分贝毫瓦,指代功率的绝对值 |
dB | 指 | Decibel,分贝,是一个比值,数值,纯计数方法,没有任何单位标注,在不同领域代表不同的实际意义 |
VGA | 指 | Variable Gain Amplifier,可调增益放大器。通常指光放大器的增益可以外部调节,并保持调节后增益谱的平坦性 |
OTN | 指 | Optical Transport Network,光传送网,是在光域内实现业务信号的传送、复用、路由选择、监控,并且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生存性的传送网络 |
WDM | 指 | Wavelength Division Multiplexing,即波分复用,是将两种或多种不同波长的光载波信号在发送端经复用器汇合在一起,并耦合到光线路的同一根光纤中进行传输的技术 |
CWDM | 指 | Coarse Wavelength Division Multiplexing,稀疏波分复用技术,亦称粗波分复用技术,在一根光纤中同时传输不同波长的光信号的技术,波长间隔通常在20nm左右 |
MWDM | 指 | Medium Wavelength Division Multiplexing,中等波分复用,是中国移动在ITU-TSG15 Q6中间会议上首次提出,在重用粗波分复用(CWDM)前6波的基础上,通过左右偏移3.5nm扩展为12波,具有非等距波长的特点 |
DCI | 指 | Data Center Interconnection,指不同数据中心之间互相通信的一种解决方案,包括了物理网络层面和逻辑网络层面的技术 |
《公司章程》 | 指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2年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非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德科立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Wuxi Taclink Opto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Taclink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桂桑 |
公司注册地址 | 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C地块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C地块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028 |
公司网址 | www.taclink.com |
电子信箱 | info@taclink.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劭 | |
联系地址 | 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C地块 | |
电话 | 0510-85347006 | |
传真 | 0510-85347055 | |
电子信箱 | info@taclink.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德科立 | 688205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32,684,587.55 | 383,032,633.65 | 12.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377,812.07 | 67,303,972.59 | 4.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955,229.13 | 64,595,885.54 | 6.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178,253.89 | -30,298,025.88 | 321.7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48,592,762.89 | 662,874,544.47 | 12.93 |
总资产 | 1,014,739,436.91 | 923,097,725.85 | 9.9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6 | 0.92 | 4.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6 | 0.92 | 4.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5 | 0.89 | 6.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97 | 12.30 | 减少2.3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77 | 11.81 | 减少2.0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58 | 7.13 | 减少0.5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受到新冠疫情反复导致的物流不畅等不利因素影响,部分原物料供应不足,光收发模块产品交付未达预期,同时运营商部分项目也受疫情影响,实施进度延缓,光传输子系统产品交付滞后。公司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实现营业收入4.32亿元,同比增长12.96%,光放大器、光收发模块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37.78万元,同比增长
4.57%。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64.36万元,同比增长
3.71%。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44.1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 1,276,641.88 |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2,112.8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3,627.60 | |
合计 | 1,422,582.94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是光通信行业中为数不多的同时具备产业链横向和纵向综合整合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产品横跨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三大重要领域,纵向整合芯片封测、器件封装、模块制造、光传输子系统设计制造等全产业链,产品应用于通信干线传输、5G前传、5G中回传、数据链路采集、数据中心互联、特高压通信保护等重要领域。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长期以来坚持自主研发模式。公司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和管理制度,研发工作的核心指导思想是主动引导市场和满足市场需求相结合,一方面紧跟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致力于探索先进技术的产业化路径,结合自身技术储备,主动引导市场,在特高压超长距传输子系统、5G中回传高速长距离光收发模块、5G长距离前传子系统等领域的研发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另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客户提出的产品需求推进研发立项和开发,快速响应,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采和适度备货的采购模式,根据在手订单、产品预测、研发项目需求及备货需求等形成原料需求计划,下达原料采购申请,通过询价或年度框架协议择优选定供应商后,发起采购订单内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达采购订单。采购部对已经生效的采购订单进行交付跟踪,确保采购原料能按照需求日期及时到货和报检,品质部门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定期与供应商对账开票和付款。
3、生产模式
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主要采用“按销售订单生产”和“按销售预测生产”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公司市场部门根据销售订单及销售预测制定需求计划;计划部门组织评审,安排生产计划、委外加工计划和生产排程;公司生产部门执行生产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反馈调整;品质部对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入库。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开拓客户:第一,通过积极拜访潜在客户、参加展会交流、参加行业标准会议等方式获取市场需求,经过客户交流、样品测试等方式通过客户认证,进而获得订单;第二,凭借自身的研发实力和长期积累的经验,公司提前把握市场技术发展方向,引导客户潜在需求,提前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最终获得客户订单。
(三)行业发展情况
1、光通信行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目前,得益于5G建设加速、有线宽带需求稳步提升、数据中心投资需求持续增长,光通信行业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带动了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的建设和升级,为高速率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及光传输子系统产品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①全球5G建设加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7月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移动通信基站总数达1,035万个,比上年末净增38.7万个。其中,5G基站总数达185.4万个,占移动基站总数的17.90%,占比较上年末提高3.6个百分点,其中1-6月份新建5G基站42.9万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发布的《“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到2023年底,5G网络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覆盖。
“5G建设,承载先行”,5G网络包括前传、中传和回传三部分。5G建设过程中,前传主要使用10G、25G光收发模块,中传主要使用50G、100G、200G光收发模块,回传主要使用100G、200G、400G光收发模块。为了有效利用紧张的纤芯资源,5G前传部分目前以基于波分复用技术的无源波分和半有源波分光传输系统为主,随着网络建设的逐步深入,长距离高密度的前传子系统将会成为市场主流产品,有望成为未来增长最快的细分市场之一。
②有线宽带需求稳步提升
宽带接入方面,我国网络提速步伐加快,千兆宽带服务推广不断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截至2022年6月末,中国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5.63亿户,比上年末净增2,705万户。其中,1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5.27亿户,占总用户数的93.70%,占比较上年末提升0.6个百分点;10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6,111万户,比上年末净增2,656万户,占总用户数的10.90%。
庞大用户基础的宽带服务升级,驱动新一轮的光纤接入网络的建设和升级。未来3~5年,光纤接入网络及终端将全面升级为10G PON,更高速率的50G PON标准也将逐渐成熟。
③全球数据中心投资持续增长
数据流量的持续增长带动数据中心需求旺盛,同时,随着云应用的快速发展,云数据中心流量占比持续提升。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和开放数据中心委员会2022年发布的《数据中心白皮书(2022年)》,2021年全球数据中心市场规模超过679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9.80%。随着企业自用数据中心业务逐渐向第三方数据中心转移,未来互联网数据中心市场规模仍将保持平稳增长。
随着全球数据中心建设的持续增长以及数据量的激增,数据中心内部互联的光收发模块需求从25/100G向50/200/400G提升,数据中心之间互联带动中长距离、高速率光收发模块及光传输子系统的需求。
④电信光传输网络建设升级
受益于全球5G建设加速、有线宽带需求稳步提升及数据中心投资持续增长,电信光传输网络建设迎来新一轮建设升级。电信光传输网络主要包括骨干网、城域网及宽带接入网络等细分领域。根据ICC 2021年发布的《2021全球光通讯市场分析与预测》,受益于强劲的互联网流量增长、带宽需求和云架构的采用,全球光传输设备市场仍将保持增长势头。
超高速传输能力一直是光传输网络领域的核心技术,也是衡量运营商网络基础设施能力的核心指标之一。目前我国三大运营商都已经规模部署了100G OTN骨干网络。2020年,中国移动采用200G单波和光纤扩展C波段的技术组合,开始进行200G OTN商用骨干网络的建设。
传统城域网中,移动业务与固网宽带业务分网承载,网络功能与设备紧耦合,存在网络架构复杂、网络协议繁多、运营管理难度大、网络利用率低等问题,已无法适应5G和云网融合时代的新需求。目前,中国电信等运营商,正在以简洁、通用、高效、智能、解耦为目标,构建新型的城域网,以DCI为代表的光传输子系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光通信行业发展趋势
①光收发模块向高速率、长距离和集成化发展
根据ICC 2021年发布的《2021全球光通讯市场分析与预测》数据显示,2020-2025年全球光收发模块市场从100亿美元增长到近160亿美元,5G持续规模部署、数据中心扩容升级以及光纤宽带网络升级成为未来光收发模块市场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在电信市场方面,5G前传、5G中回传、有线宽带接入、城域网和骨干网对光收发模块速率要求较高,长距离传输应用场景也越来越多。在数据通信市场方面,200G、400G及800G高速率光收发模块需求将在未来5年快速上升。同时,通信设备接口板包含的接口密度越来越高,要求光收发模块的体积越来越小,光收发模块正向高度集成的小封装发展。整体上,光收发模块演进趋势为高速率、长距离和集成化。
②光放大器逐渐向大容量、小型化、可插拔方向演进
光通信的发展对单根光纤的传输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单根光纤要传输尽可能多的波长,另一方面要求单波长的传输速率要尽可能高。单模光纤常用带宽一般是C波段和L波段,但其目前带宽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通信传输要求,因此C波段及L波段的扩展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宽带化光放大器成为了光通信技术的一个关键器件,光放大器的宽带化成为未来持续演进的方向。通信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小型化成为通信设备的发展趋势,接口板包含的接口密度越来越高。为了适应通信设备对光器件的要求,光放大器正向高度集成的小封装、可插拔和低功耗方向发展。高度集成的可插拔的光放大器使用便利,可以显著提高设备的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逐渐成为设备制造商需求的一个主要产品系列。单模光纤的单芯容量存在理论上限,按照160波、单波长800G计算,单芯的容量为128T,仍不能适应未来信息的爆炸式增长。空分复用、模式复用等提高单纤容量的技术,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空分复用是指单根光纤中含有多个纤芯,模式复用是指单根光纤中可以同时传输多个模式,上述两种复用方式可极大提高光纤传输能力。相应地,光放大器也需要向空分复用、模式复用等超大容量的方向进行演进。
③光传输子系统逐渐向长距离、高密度、智能化方向发展
经过多年发展,超长距传输子系统主要应用于跨越沙漠、戈壁、雪山或其他无人区域的场景,具备光缆跨度长、无中继、安全可靠等特点。未来,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传输距离及系统容量;另一方面需要采用光纤传感等技术,实现传输线路的状态感知和预警功能,以满足智能运维的需求。
5G网络建设前期,主要集中在核心城区,特点是建设距离短、铺设密度大。目前5G网络建设已进入第二阶段,主要覆盖城郊、乡镇、铁路及公路专线等,特点是建设距离长、网络维护难,迫切需要能够同时满足长距离、高密度、智能化要求的5G前传子系统。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安全管理面临空前的挑战,数据采集分析在大数据及云服务中的价值更加突显,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的需求迅猛增长,发展趋势呈现出高密度、智能化等特点。
(四)公司市场地位
(1)光收发模块
光收发模块可以应用于电信领域及数据通信领域,上述两个领域对产品技术性能的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光收发模块产品主要应用于电信领域,电信传输领域的光收发模块通常选用成本较高的气密封装方案,该领域技术发展方向趋于高可靠性、长距离、大容量。
目前公司的领先产品为100G(4×25G)80km产品,400G(4×100G)10km产品和正在开发的400G(4×100G)40km产品。在非相干光收发模块领域,25G单波速率下,100G(4×25G)80km产品传输距离业界领先;50G单波速率下,200G(4×50G)40km产品传输距离业界领先;100G单波速率下,400G(4×100G)10km/40km产品传输距离业界领先。
(2)光放大器
公司在大宽带方面已实现扩展C Band,扩展L Band,以及C+L的扩展波段产品的批量出货;在小型化方面可以实现的尺寸更小,在可插拔方面兼容的端口形式更为完整。长期以来,公司紧跟市场和客户需求,积极投入产品研发,不断拓展可用谱宽、缩小产品体积,始终处于光放大器领域的技术前沿。
(3)光传输子系统
①超长距传输子系统
公司超长距传输子系统,是充分利用公司在长距离光收发模块方面的技术积累,在原创的400km超长距光收发模块的基础上,叠加SBS抑制技术、低噪声光放大技术、拉曼技术、遥泵技术等光放大技术,突破了超长距离光传输系统的功率容限、色散容限、光信噪比等各种技术难点,从而实现了无中继传输430km的技术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②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
公司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采用自主设计的阵列式无源光子集成芯片,节省了传统技术使用的大量无源光器件,产品内部体积减少90%以上,同时结合自主设计、自主封装的低功耗光放大芯片,从而实现了单个设备可支持40路/U 100G信号放大,集成度远高于主流产品的24路/U,且单路功耗5W,远低于主流产品的单路10W。除了不具备芯片生产能力以外,发行人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拥有从芯片设计、芯片封测、器件封装、板卡制造到子系统设计的完整垂直设计制造能力,在产品集成度、单路功耗等多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技术先进性及较高的技术壁垒。
③前传子系统
公司突破了非对称合解波器、边模抑制技术、全波段光放大技术、色散补偿算法、非对称色散集成器件等多种技术难点,结合自身子系统研发经验和技术沉淀,率先开发出市场急需的全系列5G前传子系统。波分复用形式方面,包括CWDM、MWDM、LDWM;智能管理角度,包括无源波分和半有源波分复用系统;传输距离上,涵盖10km、20km、40km系列。同时,公司自主开发的O-Band密波光传输平台,已经完成25G DWDM 40km 5G前传子系统的技术开发,具备引领市场的技术实力。多种底层核心技术、完整的产品系列、领先的长距离高密度技术平台,综合形成了公司在5G前传子系统领域的技术先进性及较高的技术壁垒。
公司经过长期的发展,三大主营业务在技术领域和市场领域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态势。2000年成立当年,就成功开发出当时国内领先的EDFA产品,2002年即已成功开发出2.5G光收发模块,在光放大器和光收发模块近20年的长期研发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核心技术,极大提升了光传输子系统的研发能力。同时,光传输子系统的研发,又有效促进了光放大器和光收发模块的技术实力的提升。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经过行业内多年的积累,公司形成了较为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在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研发方面优势明显,在光通信领域具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成果,并已申请相关专利。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 应用领域 | 核心技术 名称 | 技术先进性 |
1 | 光收发模块及其应用的产品 | 高速光学器件封装技术 | 该封装技术用于高速激光模组和高速接收器模组的封装,在光学上采用了多种透镜组合,对激光器的模斑进行变换,使其与光纤模斑匹配,从而达到最佳的耦合性能,有效地提升了传输速率,目前已可满足100G、200G及400G产品的应用要求,未来具备向800G及更高速率迭代的潜力。 |
2 | 高频电路板设计技术 | 该技术为公司的高速光收发模组研发带来了强劲的支撑,依照该电路板设计技术,即可实现高频信号的高频阻抗配合,实现良好的信号完整性,从而成功实现高速光收发模块性能。 | |
3 | 高速光收发模块长距离传输技术 | 该技术依托于自主研发的半导体光放大器自动控制技术和软件自动补偿算法,在满足符合技术标准的高精度光功率监控的前提下,成功突破了100Gbps光信号在中距40公里和长距80公里的稳定传输,达到了国家“十四五规划”中重点列出的5G新基建所需的长距离传输需求。 | |
4 | 高频仿真技术 | 该技术是结合光收发模块射频开发实践而形成的自有的先进高频仿真技术。该技术的核心包括仿真建模规范、模型等效简化方法、射频传输线优化方法以及基于脚本的参数自动优化算法等,可实现设计前期射频传输线的简单、快速、准确的建模,缩短射频仿真周期,加快产品开发进度。 | |
5 | 高频结构设计技术 | 该技术主要用于100G、200G、400G等光收发模块,用于满足高频电磁干扰要求、电磁辐射要求、高速光收发模组散热的结构设计要求。该技术采用多层防护的模式,使用军品级导电胶水,在恒温恒湿的万级净化环境中通过精密点胶机严格控制胶量、固化时间,达到理想的截面形状和压缩率,从而达到可靠的导电连续性,最终实现有效的电磁屏蔽和衰减。 | |
6 | 高速光收发模块生产工艺平台技术 | 该技术用于实现高速光收发模块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制造技术包含自动测试装置统一部署软件技术、生产数据平台管理技术、制造流程管理与执行系统、生产指标设计系统、研发辅助调测平台技术、老化监控系统和ERP辅助系统等。该技术显著提高了模组的复用性,缩短了软件开发周期,加快了产品导入进度,整个自动化软件系统具有高复用性、低耦合性、高鲁棒性等特点。 | |
7 | 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 | 该技术为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先进制造技术,用于实现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的平台化、 |
序号 | 应用领域 | 核心技术 名称 | 技术先进性 |
收模组生产工艺平台技术 | 简单化、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先进制造技术包含CWDM耦合软件系统、基于MWDM的OAM测试系统、多功能OSA控制系统软件等。 | ||
8 | 光放大器及其应用的产品 | 增益平坦滤波器设计技术 | 该技术利用光源调节技术,在光放大器的中间级调整光源光谱,使光放大器总体增益平坦。通过总体增益谱的反馈控制,实现插损和谱线的精确调节,从而精确设计GFF谱线,实现大带宽内的1dB以内的平坦度要求。此方法相较于传统技术在输出端设计GFF更加准确,不涉及二次补偿光谱烧孔效应,技术领先。 |
9 | 小型化光放大器技术 | 该技术利用小器件、定制化的合成器件,小弯曲半径光纤,可靠的盘纤工艺,以及紧凑型的电路设计,实现单波或窄带10dBm左右功率输出,增益10~20dB。带电模块尺寸小于45*15.5*9mm,纯光模块小于35*15*5.5mm。 | |
10 | 光放大器控制技术 | 该技术在电路上利用多种自动控制手段,实现带ASE补偿的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功率控制、自动电流控制、自动温度控制等,控制精度+/-0.2dB;多种控制模式可以切换,实现上下电、上下波的瞬态控制等。本技术与其他复杂的控制技术相比,性价比较高,是经过批量产品验证的可靠技术。 | |
11 | 半导体光放大器技术 | 该技术通过系统实验,调整半导体光放大器输入输出功率以及增益特性,使SOA工作在线性区,系统可以无误码传输。经过优化的半导体光放大系统,在不同控制模式下,实现O Band多波线性放大,主要应用于100G及以上长距离传输,弥补了O Band高速率、长距离传输的技术短板。 | |
12 | 热插拔光放大器技术 | 该技术基于XFP、QSFP、CFP2、OSFP等封装形式,参考光收发模块控制协议,实现了光放大器的热插拔功能。该技术可以实现单波、多波甚至VGA光放大,单波功率较低,一般在10dBm左右;多波VGA增益可调10dB,功率可达20dBm以上。该技术有效推动了光放大器产品的标准化、模块化进程,节省了用户的系统开发成本,利于现场维护,深受市场欢迎。 | |
13 | 阵列光放大器技术 | 该技术在一个光放大模块内,通过共享泵浦或者独立泵浦方式,实现了8、16及更多路数的独立光放大。该技术能够实现10~25dB增益,输出20dBm以上,主要应用于全光网、ROADM系统中。 | |
14 | 拉曼光放大器技术 | 该技术利用光纤的受激拉曼散射原理,实现光信号的前置或后置拉曼放大。后置拉曼可实现10~30dB左右增益多波放大,增益平坦<=1.5dB,噪声<=0dB。拉曼光放大器包括1阶、2阶、高阶以及混合拉曼等类型,主要应用于超长距光传输系统,处于业内领先水平。 | |
15 | 低噪声光放大器技术 | 该技术利用内部光开关,把大增益范围进行分段,分段后的小增益范围通过光开关切换,可以降低小增益时内部VOA的插损,有效降低小增益时的噪 |
序号 | 应用领域 | 核心技术 名称 | 技术先进性 |
声。另外,也可以通过控制中间接入损耗和波长的关系,减少WDL效应,有效减小低增益时的噪声。上述设计可以降低噪声0.5~2dB以上,提高了系统性能,处于业内领先水平。 | |||
16 | 增益可调光放大器技术 | 该技术优化了光放大器光路设计,采用可调衰减器补偿全程增益,结合增益平坦技术,可以实现增益调节范围10~20dB左右,增益平坦度小于1dB,功率输出大于20dBm。基于本技术的光放大器产品兼容多种固定增益产品,适用场景广泛,性价比高。 | |
17 | 高功率光放大器技术 | 该技术利用多模泵浦、铒镱共掺技术实现高功率光放大,具备泵浦冗余、多光口输出、自动功率控制等功能,总体输出功率可以达到30~37dBm,适用于有线电视光网络,技术处于业内一流水平。 | |
18 | ASE光源技术 | 该技术基于掺铒光纤不同的光路结构,开发出C band、C+L Band宽带ASE光源产品,该类型产品功率谱稳定性可达到常温下+/-0.02dB/8h,广泛应用于系统或器件测试。 | |
19 | 数字控制光放大器技术 | 该技术利用数字控制方式,通过高速采样及自动反馈控制,优化控制算法,实现光放大器的数字式控制、多种工作模式、瞬态控制等功能。该技术输出功率20dBm以上,典型情况下瞬态小于+/-1dB,主要应用于单波、多波光放大器产品。 | |
20 | 无源模块控制技术 | 该技术基于光放大器的光路和控制技术,集成了分光器、WDM、光开关、VOA、Mux/Demux等,开发出特定功能的无源模块,在光通信系统中应用广泛。 | |
21 | 光传输子系统 | 光传输子系统框架设计技术 | 该技术应用于1U、2U、3U、5U、10U等19/21英寸机框式光传输子系统设备平台,设计布局合理,符合绿色节能设计原则,业务单板速率兼容10G-400G,能够实现完整的光传输系统功能。产品主要应用于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5G前传子系统、DCI传输系统、接入型OTN、超长距传输子系统等场景。 |
22 | 超强编码纠错技术 | 该技术针对超长距离的特殊性及系统指标的必要性,采用带外EFEC编码纠错,提升系统OSNR容限10dB左右,延长无中继传输距离达40km以上,是超长距光传输子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 | |
23 | 受激布里渊散射抑制技术 | 该技术通过对发送端光信号加载特定调制信号的方法,提高非线性阈值,抑制SBS效应,可显著提高系统发送端光功率,单波发送光功率最高达到22dBm以上,延长无中继传输距离25km以上,是超长距光传输子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 | |
24 | 长距离5G前传传输技术 | 该技术通过对光模块发端光谱优化处理、对系统进行非对称色散优化设计等,提高了系统的色散容限、光功率容限和非线性容限。该技术可大大增加BBU站点的覆盖范围,降低5G建设成本,是长距离5G前传子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 |
序号 | 应用领域 | 核心技术 名称 | 技术先进性 |
25 | 高速率波分传输技术 | 该技术基于光电混合集成、高阶算法、阵列放大等核心技术,创新开发出低成本、高速率、大容量波分传输系统,覆盖C Band和O Band波段,可实现对相干传输技术的部分兼容和替代。 | |
26 | 分光放大器集成技术 | 该技术在一个光放大模块内,通过共享泵浦方式,实现了8、16及更多路数的同时光放大。该技术能够实现10~20dB增益,主要应用于C Band的40G、100G光传输系统的分光放大。 | |
27 | 数据链路光放大器技术 | 该技术通过光放大器与分光器配合设计,对现网O Band 100G光信号进行分光、放大、复制,以便于后端设备进行分析处理,具备噪声指数低、增益平坦、饱和输出功率高等技术特点。该技术主要应用于O Band的40G、100G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 | |
28 | 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 | 该技术采用超窄线宽脉冲光源作为探测光源,具有主动波长温度调谐控制和频率可调制的特点,能够实现极窄线宽和高功率输出。采用该技术的光纤传感系统,探测精度及准确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主要用于实现地埋光缆防外破监控、光缆路由标定、光缆识别等功能。 | |
29 | 小信号分辨率特征提取技术 | 该技术从信号的幅值角度出发,基于直方图统计方法,提取短时主冲击强度分辨特征,最终实现信号的精细化分析,能够提高信号识别准确率,减少误报率。该技术主要应用于超长距光传输子系统。 | |
30 | 先进制造及自动化 | 自动化生产测试平台的设计制造技术 | 该技术是公司基于产品特点,结合自身技术能力,针对性自主开发的全套生产制造和测试平台。该技术包含生产信息流管理、部分生产测试设备制造、主要设备共享、自动化硬件框架建设、自动化软件平台开发以及OXC(光交叉连接)等特殊专用设备的开发,实现了制造信息化、流程化、模块化、自动化,提升了设备利用率,提高了生产效率,保证了产品质量。 |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未发生不利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已取得知识产权181项,其中专利133项(包括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108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32项、商标16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 | 1 | 59 | 20 |
实用新型专利 | 4 | 9 | 111 | 108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1 | 5 | 5 |
软件著作权 | 5 | 2 | 37 | 32 |
其他 | 12 | 0 | 28 | 16 |
合计 | 23 | 13 | 240 | 181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8,475,837.85 | 27,294,297.22 | 4.3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8,475,837.85 | 27,294,297.22 | 4.3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58 | 7.13 | -0.5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相干光收发模块的研究开发 | 3,000.00 | 478.87 | 1,521.63 | 样品验证 | 面向电信网络和数据中心对于大容量长距离光传输需求,按照相关协议标准开发出400G长距离相干光收发模块。 | 目前相干光收发模块的研究以400G CFP2封装形式为主,主要实现80km以及80km以上的传输,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随着传输速率和传输距离的提升,相干侧技术已经开始从线路侧向客户侧下沉。 |
2 | DCI设备的研究开发 | 3,000.00 | 284.41 | 668.54 | 小批量试产 | 面向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应用开发低成本、低功耗、大带宽、高集成、模块化、易扩展、光电解耦的新型光传输子系统产品。 | 目前公司DCI的开发目标:1、产品具备城域网组网能力,能应用于数据中心、城域网;2、依托公司核心技术和相关技术平台,实现低成本非相干替代方案,使技术和成本均领先于行业。 | 行业同类产品已形成线路侧200G、400G相干点对点传输能力,传输距离200km以内;未来2-3年将形成200km以上城域网组网能力。 |
3 | 10G速率长距离光收发模块研究开发 | 1,400.00 | 84.20 | 846.86 | 批量生产,持续研发迭代中 | 开发10G 80km以上光收发模块系列产品,进一步降低功耗和成本、扩展工作温度范围。 | 目前公司已完成小封装10G 80km光收发模块开发,满足0℃~85℃扩展温度范围,下一步预期满足工业级温度要求,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10G长距离光收发模块目前的主要发展方向是小封装SFP+,成本和功耗趋向于更低,适应温度范围越来越宽。 |
4 | 100G速率中距光收发模块研究开发 | 1,280.00 | 33.91 | 1,061.00 | 小批量试产 | 面向100G中短距离(40km以下)应用,开发系列光收发模块。 | 目前公司的100G中距离产品,引入半导体光放大器从而解决了中距离传输的技术问题,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PTN网络发展到100G速率时代,对于100G中距离40km产品的需求是刚性的,需要具有成本优势的解决方案产品。 |
5 | 5G前传光收发模块研究开发 | 1,050.00 | 435.90 | 1,046.16 | 批量生产,持续研发迭代中 | 面向5G前传光传输网络,开发25G系列光收发模块,扩展工作温度范围、降低功耗。 | 6波25G CWDM光收发模块已在2020年批量出货;6波 25G +12波 10G方案已研发成功,并完成现网试点测试,为行业内首批完成开发的厂家之一。 | 5G前传光收发模块正从6波25G CWDM向12波25G MWDM(带OAM调顶)、LWDM(带OAM调顶)过渡和发展。 |
6 | 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的应用研究开发 | 1,050.00 | 203.82 | 1,031.19 | 批量生产,持续研发迭代中 | 基于现有产品迭代开发更高集成度、更高速率、统一网管的新一代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产品。 | 目前已成功研发200G产品、三合一高集成产品,400G产品正在研发,产品开发进展领先于行业。 | 目前行业以100G速率产品为主,200G产品还未批量部署,未来发展趋势为200G、400G产品。 |
7 | 100G速率长距光收发模块研究开发 | 900.00 | 21.24 | 819.70 | 小批量试产 | 面向100G长距离(80km以上)应用,开发系列光收发模块。 | 目前公司在100G 40km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性能,提高发射端功率和接收端灵敏度,实现了100G长距离80km的传输,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PTN网络发展到100G速率时代,对于100G长距离80km产品的需求是刚性的,相比于相干解决方案,需要具有成本优势的解决方案产品。 |
8 | 无源模块系列产品的应用研究开发 | 900.00 | 202.39 | 866.10 | 批量生产,持续研发迭代中 | 转产分光监控、高密度连接、光开关等系列产品,形成批量生产。 | 正在转产分光监控模块、高密度连接产品、光开关等系列产品,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组合各种无源器件构成特定功能模块,主要应用于新一代光交叉互联(OXC)系统 |
中的光线路板和支路板中。 | ||||||||
9 | 400G速率中短距光收发模块研究开发 | 800.00 | 67.35 | 424.06 | 样品验证 | 面向400G中短距离(40km以下)应用,开发系列光收发模块。 | 目前公司在400G中距离40km产品上通过提高信号质量,降低发射端噪声水平,从而研发出400G非相干40km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电信级400G速率产品已逐步开始商用,目前的非相干10km已经有了解决方案,非相干40km目前还没有技术解决方案。 |
10 | 小型化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开发 | 750.00 | 35.03 | 512.59 | 批量生产,持续研发迭代中 | 开发小型化光放大器,形成批量生产,同时研发更小型光放大器。 | 目前小型化光放大器的各种类型,例如应用于CFP2相干模块内的小型化光放大器,已经开始转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更小型的光放大器,主要应用于相干模块内补偿损耗,提供功率放大。 |
11 | 长距离光传输子系统应用研究开发 | 750.00 | 95.71 | 701.95 | 小批量试产 | 面向电力传输等需跨沙漠、跨无人区、跨山脉的专网应用场景,使用超强编码纠错技术、混合放大技术、遥泵放大技术、非线性抑制技术等实现超长距无中继光传输,最远无中继传输距离达到400km以上。 | 目前公司已经推出2.5G、10G 430km超长距传输子系统,以及100G超长距子系统。同时,传输距离450km以上的产品,以及支持200G的产品也在研发中,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实现400km以上的传输距离和100G以上的传输速率。 |
12 | 可插拔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开发 | 500.00 | 39.74 | 420.73 | 批量生产,持续研发迭代中 | 开发CFP2等可插拔光放大器,形成批量生产。 | 目前开发的CFP2可插拔光放大器,功率可达20dBm,增益可调10dB,已经完成小批量生产,正在进行转产。 | 在城域网和数据中心互联的应用中,可插拔光放大器可以节省客户的开发资源、槽位空间,便于后期维护,深受客户欢迎。 |
13 | 数据中心光收发模块项目研究 | 500.00 | 218.09 | 458.56 | 小批量试产 | 面向数据中心内部互连的需求,开发光组件和光收发模块。 | 目前公司的数据中心光收发模块项目研究以100G和400G为主,800G光收发模块在技术讨论中,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 在终端应用的推动下,数据中心的光传输速率已经进入400G时代,同时开始了800G的产品开发和认证。 |
14 | 可调增益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开发 | 450.00 | 84.48 | 402.47 | 批量生产,持续研发迭代中 | 进一步提升性能,完成可调增益光放大器开发,通过客户测试。 | 目前已实现15dB左右的增益范围可调,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大动态范围的增益可调光放大器,对于简化系统设计、减少库存、后期维护非常有利。 |
15 | 半有源系列产品的应用研究开发 | 450.00 | 365.71 | 413.85 | 批量生产,持续研发迭代中 | 面向5G前传半有源网络应用,开发5G前传子系统产品,通过光收发模块调顶等方式实现运维管理,通过一主一备线路实现1+1线路保护功能。 | 5G前传半有源产品已研发成功,为行业内首批完成开发的厂家之一。同时公司为行业内首个推出20km长距离5G半有源产品的厂家。 | 可管可控,具备光路由保护,可以实现更长的传输距离。 |
16 | 5G中传中距光收发模块研究开发 | 400.00 | 73.66 | 353.36 | 批量生产,持续研发迭代中 | 面向5G中传网络,开发50G双纤和单纤等系列光收发模块。 | 目前公司的5G中传中距离光收发模块项目实现了40km单纤双向和双纤两种产品形式,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5G传输网络的组网方案,明确了中传使用50G速率,在支持10km和40km的同时需要支持单纤双向和双纤两种方案。 |
17 | 宽谱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开发 | 400.00 | 52.64 | 292.51 | 小批量试产 | 开发C++ Band宽谱光放大器,形成批量生产。 | 目前正在进行C++ Band光放大器的转产,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光放大器向大带宽发展,目前除C+ Band外,进一步扩展的C++ Band光放大器也开始应用。 |
18 | 海底系统用岸基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开发 | 300.00 | 29.32 | 139.22 | 样机完成 | 进一步提升性能,完成岸基光放大器的样 | 增益和功率稳定性小于+/-0.2dB,拥有20年以上的寿命,与业 | 岸基光放大器是海底多跨距长距离系统发射和接收使用的光放 |
机开发,通过客户测试。 | 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大器,要求稳定可靠。 | ||||||
19 | L-band的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开发 | 250.00 | 41.13 | 176.51 | 批量生产,持续研发迭代中 | 开发L+ Band光放大器,形成批量生产。 | 目前正在进行L+ Band光放大器的转产,L++ Band光放大器样机正在开发,行业内水平相当。 | 光放大器向大带宽发展。目前除C++ Band外,扩展L+ Band光放大器也开始应用,L++ Band光放大器在开发阶段。 |
合计 | / | 18,130.00 | 2,847.58 | 12,156.99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39 | 11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2.16 | 20.00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538.12 | 1,260.6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1.65 | 12.12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及以上学历 | 25 | 17.99% |
本科 | 99 | 71.22% |
大专及以下学历 | 15 | 10.79% |
合计 | 139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及以下 | 80 | 57.55% |
31-40岁 | 42 | 30.22% |
41-50岁 | 14 | 10.07% |
51岁及以上 | 3 | 2.16% |
合计 | 139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创新与研发优势
1、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是光通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研发体系建设。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公司陆续承担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863项目、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10余项,“WDM超长距离光传输设备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超长跨距光传输系统五阶非线性和四阶色散智能补偿技术及其应用”荣获江苏信息通信行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参与起草的《40Gbit/s/100Gbit/s强度调制可插拔光收发合一模块》等8项行业标准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颁布的科学技术一等奖。研发团队中,李现勤博士主持起草了《YD/T 3025-2016小型化掺铒光纤放大器》国家通信行业标准。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已取得知识产权181项,其中专利133项(包括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108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32项、商标16项,主持和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27项。
2、可持续的自主研发能力
公司通过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的认识,熟悉行业发展周期,对行业动态和市场走向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了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三大技术平台,形成以高速率、长距离、模块化为主要特点的核心技术,拥有江苏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分站,并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建设了联合创新中心,完善的研发架构为公司研发活动提供了良好平台。
同时,公司拥有一支人员素质高、稳定性强的研发人才队伍,形成了包含市场调研、需求分析、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生产制造、产品测试、系统集成等各个环节的研发体系。
(二)产品结构优势
下游客户对光电子器件产品在性能指标、应用领域和实施场景等方面有诸多差异化需求,多元化的产品体系可以在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同时发掘更多市场需求。公司经过持续的研究开发、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形成了包括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在内的多元化产品体系,各类产品技术之间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产生了较强的协同效应。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光通信骨干网、承载网、接入网、5G前传、5G中回传、数据链路采集、数据中心互联、特高压通信保护等重要领域,多元化的产品结构有助于公司全方位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有利于公司深耕现有客户资源,拓宽新产品销售渠道,能够有效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制造工艺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光电子器件的研发和生产制造,经过长年的生产实践,逐步完善各项生产工艺,具备从芯片封测、器件封装、模块制造到光传输子系统设计制造等垂直制造能力,公司通过自研自制部分专有测试设备,搭建自动化测试平台,有效提升了生产设备利用率,形成了具有自主创新的制造工艺优势,具体主要体现在:
序号 | 技术名称 | 先进性 |
1 | 高速光学器件封装技术 | 该封装技术用于高速激光模组和高速接收器模组的封装,在光学上采用了多种透镜组合,对激光器的模斑进行变换,使其与光纤模斑匹配,从而达到最佳的耦合性能,有效地提升了传输速率,目前已可满足100G、200G及400G产品的应用要求,未来具备向800G及更高速率迭代的潜力。 |
2 | 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生产制造平台技术 | 该技术为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先进制造技术,用于实现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先进制造技术包含CWDM耦合软件系统、基于MWDM的OAM测试系统、多功能OSA控制系统软件等。 |
3 | 高速光收发模块生产制造平台技术 | 该技术用于实现高速光收发模块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制造技术包含自动测试装置统一部署软件技术、生产数据平台管理技术、制造流程管理与执行系统、生产指标设计系统、研发辅助调测平台技术、老化监控系统和ERP辅助系统等。该技术显著提高 |
序号 | 技术名称 | 先进性 |
了模组的复用性,缩短了软件开发周期,加快了产品导入进度,整个自动化软件系统具有高复用性、低耦合性、高鲁棒性等特点。 | ||
4 | 光放大器生产制造平台技术 |
该技术秉承平台化、模块化理念,为光放大器产品生产,设计通用的工装夹具、自动测试系统以及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四)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成立二十余年来,产品和研发始终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重视并积极参与国内外客户的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坚持贴近客户、服务客户、紧密合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策略,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实现了公司与众多客户的互利合作、共同成长。目前,公司客户分布全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电信设备制造商、数据通信设备制造商、电信运营商、数据运营商和专网等多个领域。公司产品长期服务于包含中兴通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Infinera、Ciena、国家电网、烽火通信、中国联通、诺基亚及ECI等优质客户。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以及与客户间稳定的合作关系已成为公司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新增订单4.75亿元,在疫情反复、物流不畅、物料供应相对困难情况下,公司完成交付4.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光放大器、光收发模块、光传输子系统三大产品线收入分别达到1.77亿元、1.65亿元和0.87亿元,目前在手订单保持在4亿元以上,订单充裕。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大技术研发与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公司抓牢高速率光收发模块的快速发展契机,以400G LR4高速率、长距离光收发模块作为重点突破口,相干和非相干技术研发齐头并进,持续创新,加速产品升级换代,不断完善100G、200G等高速率光收发模块(相干/非相干)的产品系列,加大重点光收发模块产品的产能建设,巩固公司核心业务的行业领先地位。
(二)精耕优质客户,积极开拓新市场,优化客户结构
公司紧紧抓住5G、千兆宽带网络、大型数据中心快速建设的发展机遇,抢抓电信运营商市场份额,基于对国内外城域网扩容、数据中心机房间互联和海外5G建设需求的预判,针对性研发的多款产品陆续取得不俗的市场表现。其中,用于城域网扩容的可插拔光放大器和用于相干光收发模块内部的小型化光放大器,供不应求,推动光放大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0.53%;用于5G前传的25G BIDI长距离系列光收发模块持续放量,在日本、欧洲市场获得客户青睐,带动海外
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79%。此外公司深化与欧美主流客户合作,不断增强公司产品和品牌竞争力。
(三)加快公司资本运作,推动公司经营管理上新台阶
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稳妥推进IPO,不断强化内部治理,规范业务流程,同时加强与客户和供应商的业务伙伴关系,为市场提供质量可靠、技术过硬的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提高公司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风险
1、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风险
新冠疫情持续发展,呈波动反复态势,影响广泛而深远,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的客户、物流、供应链都存在阶段性停工停产的风险,可能会对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一方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更紧密的保持和客户、供应商联动,抢交付保物流,积极作为,减小疫情的负面影响。
2、下游行业需求变化导致的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所处的光电子器件行业会受到下游的5G市场以及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变动的影响而呈现一定程度的周期波动。近年来,全球5G市场的需求持续增长,特别是中国5G产业在政府和资本的推动下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根据ICC预测,我国4G网络建设周期约6-7年,在每年投资强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完成5G网络总投资进程大约需要8至10年。如果未来下游5G市场的终端需求大幅减弱,技术应用不及预期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公司无法持续取得订单,营业收入不能保持持续增长甚至出现下滑,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空间受到挤压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聚焦电信市场领域,光迅科技、中际旭创和新易盛等行业头部企业均横跨电信和数通两大领域。由于数通领域光收发模块市场规模远高于电信领域,因此光迅科技、中际旭创和新易盛等公司业务规模显著高于公司,且上述公司目前均已经通过或计划通过募集资金继续扩张产能。随着同行业可比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其产能和收入规模将继续提升,在光电子器件领域的规模成本优势将进一步扩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市场份额向头部企业集中的趋势愈发明显。随着行业龙头不断拓展市场,会使公司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竞争,公司向数通领域拓展的难度加大,若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制定并实施业务发展规划,则可能在市场竞争环境中处于不利地位,市场空间将受到挤压,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
4、核心原材料依赖境外采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泵浦激光器主要向境外厂商II-VI及Lumentum进行采购。泵浦激光器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属于较为成熟的产品,市场主要被II-VI、Lumentum、古河和安立等海外厂商占据,其均拥有多年生产研发经验,生产成本低,质量稳定,供应较为充足。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集成电路以通用芯片为主,主要向境外供应商进行采购,包括Inphi、MACOM、Semtech、ADI和TI等,均为业内知名度较高的芯片公司,公司与上述主流供应商合作紧密,合作历史较长。通用集成电路技术壁垒较低,市场竞争充分,但海外厂商在高端集成电路领域基本处于垄断地位。
由于国际政治局势、全球贸易摩擦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公司核心原材料境外采购可能会出现延迟交货、限制供应或提高价格的情况。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获取足够的原材料供应,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5、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全球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相关国家采取增加关税或扩大加税清单等限制进出口的国际贸易政策,公司境外客户可能会减少订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应关税等措施,境外供应商可能会被限制或被禁止向公司供货,从而对公司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等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光电子器件产业发展日新月异,近年来市场新需求和行业新标准不断涌现,持续的研发投入、技术路线升级迭代和新产品开发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
光收发模块方面,公司主要聚焦于电信领域,近年来成功开发了100G 80km、200G 40km、400G 10km等高速率长距离光收发模块产品。若未来400G以上高速率光收发模块广泛应用于电信领域,公司技术开发不及预期,未能及时推出相应产品,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
光放大器方面,公司产品已覆盖包括O波段、C波段、扩展C波段、L波段、扩展L波段和C+L波段等在内的全部可用带宽,若未来行业内出现可替代现有光放大技术方案的颠覆性技术,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将面临市场份额大幅下降的风险。
光传输子系统方面,近年来公司已推出传输距离450km以上的超长距传输子系统、三合一集成式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20~40km 5G前传子系统等各类光传输子系统产品,若未来不能及时把握行业技术趋势及应用需求,将可能丧失现有竞争优势。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的历史交易记录和销售规模,给予客户一定的货款结算周期。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5,540.05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19,297.94万元,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51.36%。
公司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大。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余额将随之增长。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突然出现恶化,将会给公司带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2、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8,704.1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2.88%,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保持一定的存货规模能够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但如果原材料、库存商品的价格出现大幅下滑或者产品销售不畅,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并做出相应调整,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32,684,587.55 | 383,032,633.65 | 12.96 |
营业成本 | 288,153,895.20 | 250,736,639.77 | 14.92 |
销售费用 | 18,135,514.03 | 16,043,434.29 | 13.04 |
管理费用 | 11,465,838.79 | 10,284,166.40 | 11.49 |
财务费用 | -424,840.29 | -699,500.82 | -39.27 |
研发费用 | 28,475,837.85 | 27,294,297.22 | 4.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178,253.89 | -30,298,025.88 | 321.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03,358.25 | -15,508,537.71 | 41.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19,914.46 | 21,211,127.66 | -149.12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光放大器、光收发模块销售收入增长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利息收入增加、外汇汇率波动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重要物料前期备货充足,报告期内采购规模大幅下降,材料支付金额较少,同时诉讼冻结款3,000万解冻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短期贸易融资业务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 | 情况说明 |
总资产的比例(%) | 总资产的比例(%) | 期末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126,302,554.69 | 12.45 | 102,335,632.34 | 11.09 | 23.42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所致 |
应收票据 | 192,979,395.16 | 19.02 | 203,098,299.38 | 22.00 | -4.9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 | 255,400,452.28 | 25.17 | 157,378,170.55 | 17.05 | 62.2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加所致 |
存货 | 287,041,580.65 | 28.29 | 307,439,272.65 | 33.31 | -6.6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发出商品减少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9,547,864.16 | 0.94 | 9,934,005.75 | 1.08 | -3.8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对联营企业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
固定资产 | 106,448,536.84 | 10.49 | 109,736,644.14 | 11.89 | -3.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对资产计提折旧所致 |
在建工程 | 658,442.36 | 0.06 | 33,564.36 | 0.00 | 1,861.73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高速率光模块扩产项目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472,456.06 | 0.24 | 3,063,082.85 | 0.33 | -19.2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所致 |
短期借款 | 20,021,111.11 | 1.97 | 29,511,599.77 | 3.20 | -32.1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借款到期还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74,350,765.88 | 7.33 | 79,625,555.10 | 8.63 | -6.6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129,219,164.62 | 12.73 | 94,335,919.56 | 10.22 | 36.98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业务量增加导致的应付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673,945.52 | 0.16 | 3,531,429.58 | 0.38 | -52.60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6,721,018.01 | 1.65 | 19,492,688.81 | 2.11 | -14.22 | 主要系报告期末工资余额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12,361,281.09 | 1.22 | 13,553,280.07 | 1.47 | -8.79 | 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算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1,274,124.99 | 0.13 | 1,857,349.60 | 0.20 | -31.4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租赁付款额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226,941.52 | 存入保证金开立保函 |
应收票据 | 52,050,765.88 | 质押票据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货币资金 | 22,311,680.85 | 存入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合计 | 76,589,388.25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7,488,105.31 | 6,679,639.39 |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 | 6,042,255.31 | 5,233,789.3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45,850.00 | 1,445,850.00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高速率光器件和高速光收发模块的研发 | 500.00万元 | 100.00 | 3,411.00 | -356.00 | -352.00 |
Taclink Germany GmbH | 售前技术沟通及售后服务 | 2.50万欧元 | 100.00 | 9.70 | -252.00 | -4.90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高端可调谐激光器芯片的研发和生产 | 400.00万元 | 15.00 | 5,807.82 | 4,765.24 | -37.41 |
江苏铌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铌酸锂薄膜调制器芯片与相关光 | 4,241.06万元 | 3.41 | 21,181.69 | 19,548.92 | -131.56 |
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技术推广服务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19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审核确认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光电子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产品包括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等,主要生产工序为焊接、装配、调测、清洁等,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对应的主要处理措施和执行情况如下:
1、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为冷却塔排污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污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
2、废气
公司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措施均达到环保要求。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出口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厂界外颗粒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点最高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公司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公司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废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要求,不产生二次污染。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体系,共发布《废弃物管理规定》《废水与噪音管理程序》《化学危险品管理程序》《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程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测量管理程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与方案管理程序》等相关制度。公司定期对重要的环境因素如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进行检查和巡查,组织环保培训,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能源资源管理程序》,照明灯具做到人走灯灭,减少电能的浪费;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空调开启要求,避免过度使用空调,节约电能消耗。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泰可领科 | (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4)本企业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5)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企业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股份限售 | 桂桑 | (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4)本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7)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股份限售 | 渠建平、张劭 | (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4)本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6)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股份限售 | 周建华 | (1)本人在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与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 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与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4)本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7)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 | 12个月孰长 |
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股份限售 | 钱明颖、兰忆超、沈良 | (1)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平潭德多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德博企 | (1)本企业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企业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股份限售 |
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联通中金创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飞
(1)本人/本企业在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与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另外,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新增股东的股份限售有其他规定和要求的,按照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2)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与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孰长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苏州凯辉成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市德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市德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市德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妮、王志刚 | (1)本人/本企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 自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将通过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来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启动条件: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承诺:若条件成就,其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公司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③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④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同时,本公司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公司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 自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将通过本企业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来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企业承诺:若条件成就,其将在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并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企业增持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公司已实施完成回购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15%;③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④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同时,本企业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 |||||||
其他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将通过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来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 自上市之日起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若条件成就,其将在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并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人增持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在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15%;③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30%;④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同时,本人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公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
其他 | 公司 | (1)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若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①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②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③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以下金额的货币资金:发行新股股份数×(股票发行价+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用于公司履行回购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1)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德科立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德科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企业公开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本企业将督促德科立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德科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企业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德科立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德科立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后的价格。同时,本企业将督促德科立依法回购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企业不可撤销地授权德科立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德科立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本企业所持的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1)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德科立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德科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人公开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本人将督促德科立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德科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德科立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德科立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同时,本人将督促德科立依法回购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德科立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德科立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持续回报股东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作出如下承诺: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提升资金回报。 (2)巩固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加大对主营业务的投入,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实现持续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并将继续与现有客户保持良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好合作关系,扩大并完善营销服务网络,不断开拓新客户,巩固并提升市场地位,以此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强化募集资金的使用与风控管理,科学有效地运用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及早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4)严格执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一直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后公司将更加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方式和股票股利发放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作出以下承诺: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级管理人员 |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 ||||||
分红 | 公司 | 为建立和健全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依照《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2)如公司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
分红 | 控股股东 | 为建立和健全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严格遵守并执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本企业将根据《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3)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承诺事项。若本企业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本企业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实际控制人 | 为建立和健全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企业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严格遵守并执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本人将根据《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3)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承诺事项。若本人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公司作为公司,曾就包括但不限于稳定股价预案、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事项作出相关承诺,本公司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③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④公司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曾就包括但不限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项作出相关承诺。本企业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本企业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曾就包括但不限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相关承诺。本人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本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④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⑤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⑥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企业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曾就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承诺。本企业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本企业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尽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公司 | 为保护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股东的权益,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为保护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股东的权益,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为保护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股东的权益,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东的权益,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外,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包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 2、本人/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下同)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分红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独立董事如认为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人/本企业不正当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本人/本企业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公司、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本人/本企业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方式。 4、本企业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企业予以全额赔偿。 6、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及自本企业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方式; 4、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6、本人亦将督促本人近亲属遵守上述承诺; 7、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已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该等情形已依法解除。除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一下情形: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②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③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④以所持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避免占用公司资金事宜承诺如下: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其他资产的行为。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其他资产和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③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企业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占用公司资金事宜承诺如下: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其他资产的行为。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其他资产和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③本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其他 | 持股5%以上股东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就避免占用公司资金事宜承诺如下: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对外投资的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其他资产的行为。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对外投资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其他资产和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③本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人对外投资的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0月,公司参股公司无锡市鸿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图微电子”)控股股东江苏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向公司提起诉讼,具体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公司向原告承担损害股东利益的违约责任,赔偿原告损失2,828.00万元;2、本案的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由公司承担。
2022年1月21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214民初57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驳回江苏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江苏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江苏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本案件已于2022年3月28日开庭审理。2022年5月7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2民终19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审议额度。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4,741,405 | 33.91 | 24,741,405 | 24,741,405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钱明颖 | 0 | 10,870,740 | 14.90 | 10,870,740 | 10,870,74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平潭德多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478,570 | 7.51 | 5,478,570 | 5,478,57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兰忆超 | 0 | 4,218,499 | 5.78 | 4,218,499 | 4,218,49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0 | 3,863,094 | 5.29 | 3,863,094 | 3,863,094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无锡市德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755,000 | 5.15 | 3,755,000 | 3,755,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107,910 | 4.26 | 3,107,910 | 3,107,91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沈良 | 0 | 2,603,725 | 3.57 | 2,603,725 | 2,603,72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苏州凯辉成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395,119 | 3.28 | 2,395,119 | 2,395,119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245,000 | 3.08 | 2,245,000 | 2,245,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沈良系钱明颖之姐妹的配偶的侄子,且与钱明颖配偶陆建明存在共同投资经营企业的合作关系,其获得公司股权时曾由钱明颖夫妇提供借款,因此沈良与钱明颖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741,405 | 2025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钱明颖 | 10,870,740 | 2025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平潭德多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78,570 | 2023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兰忆超 | 4,218,499 | 2025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3,863,094 | 2023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无锡市德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55,000 | 2023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07,910 | 2023年12月23日 | 0 | 上市之日起16个月 |
8 | 沈良 | 2,603,725 | 2025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9 | 苏州凯辉成长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95,119 | 2023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45,000 | 2023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沈良系钱明颖之姐妹的配偶的侄子,且与钱明颖配偶陆建明存在共同投资经营企业的合作关系,其获得公司股权时曾由钱明颖夫妇提供借款,因此沈良与钱明颖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26,302,554.69 | 102,335,632.34 |
结算备付金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七、4 | 192,979,395.16 | 203,098,299.38 |
应收账款 | 七、5 | 255,400,452.28 | 157,378,170.5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6,042,255.31 | 5,233,789.39 |
预付款项 | 七、7 | 3,545,856.32 | 2,105,529.4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653,964.06 | 1,300,210.99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87,041,580.65 | 307,439,272.6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 | 1,571,101.60 |
流动资产合计 | 872,966,058.47 | 780,462,006.3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9,547,864.16 | 9,934,005.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445,850.00 | 1,445,8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06,448,536.84 | 109,736,644.14 |
在建工程 | 七、22 | 658,442.36 | 33,564.3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472,456.06 | 3,063,082.85 |
无形资产 | 七、26 | 2,766,356.79 | 2,728,749.0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3,533,254.61 | 4,264,272.8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2,322,981.14 | 10,687,660.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577,636.48 | 741,889.7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1,773,378.44 | 142,635,719.53 | |
资产总计 | 1,014,739,436.91 | 923,097,725.8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0,021,111.11 | 29,511,599.7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74,350,765.88 | 79,625,555.1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29,219,164.62 | 94,335,919.56 |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673,945.52 | 3,531,429.5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6,721,018.01 | 19,492,688.81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361,281.09 | 13,553,280.0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90,726.42 | 28,555.52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245,968.20 | 1,246,631.5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61,230.49 | 6,600,992.08 |
流动负债合计 | 255,945,211.34 | 247,926,652.0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274,124.99 | 1,857,349.60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087,550.80 | 1,688,890.06 |
递延收益 | 七、51 | 7,839,786.89 | 8,750,289.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01,462.68 | 12,296,529.38 | |
负债合计 | 266,146,674.02 | 260,223,181.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2,960,000.00 | 72,96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86,472,648.31 | 471,206,815.53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82,008.25 | 207,434.68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5,847,882.01 | 15,847,882.01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73,030,224.32 | 102,652,412.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48,592,762.89 | 662,874,544.4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48,592,762.89 | 662,874,544.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14,739,436.91 | 923,097,725.85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4,236,126.94 | 100,201,480.3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192,979,395.16 | 203,098,299.38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55,400,452.28 | 157,378,170.55 |
应收款项融资 | 6,042,255.31 | 5,233,789.39 | |
预付款项 | 3,321,060.54 | 1,934,317.7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4,424,631.05 | 38,150,824.7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81,125,989.37 | 296,804,568.06 | |
合同资产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897,529,910.65 | 802,801,450.2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42,062,632.40 | 34,904,372.5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45,850.00 | 1,445,85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6,803,570.60 | 101,060,627.20 | |
在建工程 | 658,442.36 | 33,564.3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5,602.77 | 297,724.93 | |
无形资产 | 2,766,356.79 | 2,728,749.0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751,298.48 | 9,862,624.9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77,599.48 | 735,790.7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8,191,352.88 | 151,069,303.75 | |
资产总计 | 1,055,721,263.53 | 953,870,753.9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21,111.11 | 29,511,599.7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74,350,765.88 | 79,625,555.10 | |
应付账款 | 133,996,014.54 | 92,160,067.3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673,945.52 | 3,531,429.5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26,349.44 | 15,585,977.58 | |
应交税费 | 11,868,806.88 | 13,503,964.22 | |
其他应付款 | 182,128.22 | 21,000.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195,217.4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1,230.49 | 6,600,992.08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6,180,352.08 | 240,735,803.1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189,531.40 | 50,135.51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1,087,550.80 | 1,688,890.06 | |
递延收益 | 7,839,786.89 | 8,750,289.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116,869.09 | 10,489,315.29 | |
负债合计 | 265,297,221.17 | 251,225,118.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2,960,000.00 | 72,96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86,472,648.31 | 471,206,815.53 |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847,882.01 | 15,847,882.01 | |
未分配利润 | 215,143,512.04 | 142,630,938.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90,424,042.36 | 702,645,635.6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55,721,263.53 | 953,870,753.99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32,684,587.55 | 383,032,633.6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32,684,587.55 | 383,032,633.6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48,258,967.71 | 305,264,791.4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88,153,895.20 | 250,736,639.77 |
利息支出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退保金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452,722.13 | 1,605,754.54 |
销售费用 | 七、63 | 18,135,514.03 | 16,043,434.29 |
管理费用 | 七、64 | 11,465,838.79 | 10,284,166.40 |
研发费用 | 七、65 | 28,475,837.85 | 27,294,297.22 |
财务费用 | 七、66 | -424,840.29 | -699,500.82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437,906.09 | 270,978.56 | |
利息收入 | 七、66 | 204,078.83 | 93,225.5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528,980.21 | 7,895,657.2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86,141.59 | -85,478.7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386,141.59 | -85,478.7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900,048.21 | -1,786,207.3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145,670.60 | -6,107,214.4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0,522,739.65 | 77,684,599.0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62,112.81 | 4,424.83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544.15 | 13,224.1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0,882,308.31 | 77,675,799.7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504,496.24 | 10,371,827.1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377,812.07 | 67,303,972.5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377,812.07 | 67,303,972.5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377,812.07 | 67,303,972.5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4,573.57 | 76,697.4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4,573.57 | 76,697.4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4,573.57 | 76,697.4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4,573.57 | 76,697.41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0,452,385.64 | 67,380,670.0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0,452,385.64 | 67,380,670.0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6 | 0.9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6 | 0.9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462,963,319.81 | 414,456,830.22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334,311,721.67 | 296,641,076.87 |
税金及附加 | 2,443,766.81 | 1,380,532.98 | |
销售费用 | 16,607,365.45 | 14,172,588.56 | |
管理费用 | 8,275,440.81 | 7,023,342.74 | |
研发费用 | 15,259,016.61 | 14,627,298.15 | |
财务费用 | -468,339.88 | -702,460.65 | |
其中:利息费用 | 394,987.49 | 270,978.56 | |
利息收入 | 200,212.09 | 92,394.53 | |
加:其他收益 | 6,518,789.59 | 7,889,620.4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86,141.59 | -85,478.7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86,141.59 | -85,478.7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63,873.97 | -1,784,983.3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097,138.15 | -5,818,101.7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2,605,984.22 | 81,515,508.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0,276.92 | 4,424.83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44.15 | 13,224.1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2,763,716.99 | 81,506,708.9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251,143.01 | 10,314,394.5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512,573.98 | 71,192,314.3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512,573.98 | 71,192,314.3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2,512,573.98 | 71,192,314.3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9 | 0.9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9 | 0.98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8,309,127.20 | 351,801,071.8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874,158.60 | 20,440,303.0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32,999,987.33 | 3,662,963.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4,183,273.13 | 375,904,337.9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7,912,955.16 | 311,830,775.0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6,641,045.00 | 48,236,595.7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910,731.45 | 30,836,700.1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15,540,287.63 | 15,298,292.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7,005,019.24 | 406,202,363.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178,253.89 | -30,298,025.8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0.00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103,418.25 | 15,508,537.7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03,418.25 | 15,508,537.7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03,358.25 | -15,508,537.7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47,993.89 | 48,032,119.7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9,773,083.3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7,993.89 | 67,805,203.0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120,519.21 | 46,347,626.8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2,283.00 | 177,554.2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535,106.14 | 68,894.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67,908.35 | 46,594,075.3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19,914.46 | 21,211,127.6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73.35 | -40,593.0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659,454.53 | -24,636,029.0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104,477.79 | 32,907,502.7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763,932.32 | 8,271,473.72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8,089,127.20 | 351,801,071.8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874,158.60 | 20,440,303.0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980,962.39 | 3,652,095.2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3,944,248.19 | 375,893,470.1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5,648,484.37 | 311,913,398.4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052,660.72 | 39,878,856.9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900,439.75 | 29,246,362.6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69,627.97 | 12,110,684.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871,212.81 | 393,149,302.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073,035.38 | -17,255,831.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66,422.38 | 15,242,355.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43,975.11 | 13,242,218.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410,397.49 | 28,484,573.7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410,337.49 | -28,484,573.7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47,993.89 | 48,032,119.7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773,083.3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7,993.89 | 67,805,203.0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120,519.21 | 46,347,626.8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2,283.00 | 177,554.2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154.28 | 68,894.2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91,956.49 | 46,594,075.3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43,962.60 | 21,211,127.6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443.50 | -39,295.1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727,178.79 | -24,568,573.0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970,325.78 | 32,131,392.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697,504.57 | 7,562,819.41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2,960,000.00 | 471,206,815.53 | 207,434.68 | 15,847,882.01 | 102,652,412.25 | 662,874,544.47 | 662,874,544.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2,960,000.00 | 471,206,815.53 | 207,434.68 | 15,847,882.01 | 102,652,412.25 | 662,874,544.47 | 662,874,544.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5,265,832.78 | 74,573.57 | 70,377,812.07 | 85,718,218.42 | 85,718,218.42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4,573.57 | 70,377,812.07 | 70,452,385.64 | 70,452,385.6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2,960,000.00 | 486,472,648.31 | 282,008.25 | 15,847,882.01 | 173,030,224.32 | 748,592,762.89 | 748,592,762.89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2,960,000.00 | 440,675,149.97 | -23,007.66 | 1,383,723.25 | -9,327,516.54 | 505,668,349.02 | 505,668,349.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2,960,000.00 | 440,675,149.97 | -23,007.66 | 1,383,723.25 | -9,327,516.54 | 505,668,349.02 | 505,668,349.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265,832.78 | 76,697.41 | 67,303,972.59 | 82,646,502.78 | 82,646,502.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697.41 | 67,303,972.59 | 67,380,670.00 | 67,380,670.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2,960,000.00 | 455,940,982.75 | 53,689.75 | 1,383,723.25 | 57,976,456.05 | 588,314,851.80 | 588,314,851.80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2,960,000.00 | 471,206,815.53 | 15,847,882.01 | 142,630,938.06 | 702,645,635.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2,960,000.00 | 471,206,815.53 | 15,847,882.01 | 142,630,938.06 | 702,645,635.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265,832.78 | 72,512,573.98 | 87,778,406.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2,512,573.98 | 72,512,573.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2,960,000.00 | 486,472,648.31 | 15,847,882.01 | 215,143,512.04 | 790,424,042.36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2,960,000.00 | 440,675,149.97 | 1,383,723.25 | 12,453,509.27 | 527,472,382.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2,960,000.00 | 440,675,149.97 | 1,383,723.25 | 12,453,509.27 | 527,472,382.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265,832.78 | 71,192,314.35 | 86,458,147.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1,192,314.35 | 71,192,314.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2,960,000.00 | 455,940,982.75 | 1,383,723.25 | 83,645,823.62 | 613,930,529.62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采取整体变更发起设立。2020年11月1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决定,以公司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418,494,654.52元,依法采取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折股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68,608,55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余349,886,100.52元作为资本公积。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办妥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每股20.11元增资435.1446万股,其中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2,500,070.10元认购新增股本3,107,910.00元,剩余59,392,160.10元作为资本公积;联通中金创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6,507,615.26元认购新增股本820,866.00元,剩余15,686,749.26元作为资本公积;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499,893.70元认购新增股本422,670.00元,剩余8,077,223.70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296.00万元。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办妥变更登记手续。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2022年8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子公司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及Taclink Germany GmbH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综合评价目前可获取的信息,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明显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因素。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从事光通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五、12)、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5)、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38)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二、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该即期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组合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不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非金融机构,对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 |
本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商业承兑汇票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 |
1至2年 | 1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 |
1至2年 | 1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是指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存货的取得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或发出存货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用于出售的材料和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本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工器具等。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及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1)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款项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
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1)租赁付款额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2)折现率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①本公司自身情况,即公司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②“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③“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④“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⑤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本公司以本公司最近一期类似资产抵押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公司确认收入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给电信运营商和专网客户的光传输子系统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需根据所签订的销售合同和技术协议进行安装调试,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验收单后确认收入;公司销售的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及销售给其他类型客户的光传输子系统产品为相对标准化产品,发行人产品交付客户后,无需安装调试,在产品签收、领用或完成报关手续后即确认收入,具体确认方式如下:
1)内销货物:①一般客户:合同中无领用或者安装验收条款的,客户签收货物后,货物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因此本公司内销货物给一般客户时于已获取客户的签收回单后确认收入实现;
②寄售客户:根据销售合同,寄售客户实际领用本公司产品,货物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因此本公司于寄售客户确认领用本公司产品时确认收入实现;③需安装产品:合同中有安装或调试等义务的,将产品送到客户处,并安装完成,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2)出口货物:①非寄售客户:对于EXW出口形式的出口货物在公司所在地将货物交由客户时确认收入;对于FOB、CIF、FCA出口形式的出口货物,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装运离港时确认收入;DAP、DDP出口形式的出口货物以对方签收时点确认收入;②寄售客户:根据销售合同,寄售客户实际领用本公司产品,货物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因此本公司于寄售客户确认领用本公司产品时确认收入实现。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以及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期
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租赁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3)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承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已识别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及后续计量见附注五、28及附注五、34。
(5)出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进行分类。但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本公司将该转租分类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租赁投资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当期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取得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5% |
Taclink Germany GmbH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2002466,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优惠政策规定,公司自2020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嵌入式软件产品退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和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优惠政策,本公司2022年1-6月嵌入式软件产品退税5,252,338.33元。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77 | 4.78 |
银行存款 | 101,763,927.55 | 54,104,473.01 |
其他货币资金 | 24,538,622.37 | 48,231,154.55 |
合计 | 126,302,554.69 | 102,335,632.3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6,564.68 | 78,520.45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函保证金 | 2,226,941.52 | 3,656,839.68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2,311,680.85 | 14,574,314.87 |
司法冻结款 | - | 30,000,000.00 |
合计 | 24,538,622.37 | 48,231,154.55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751,029.14 | 3,062,749.05 |
商业承兑票据 | 186,228,366.02 | 200,035,550.33 |
合计 | 192,979,395.16 | 203,098,299.3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商业承兑票据 | 52,050,765.88 |
合计 | 52,050,765.88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4,860,489.77 | 100.00 | 1,881,094.61 | 0.97 | 192,979,395.16 | 205,118,860.49 | 100.00 | 2,020,561.11 | 0.99 | 203,098,299.38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6,751,029.14 | 3.46 | 6,751,029.14 | 3,062,749.05 | 1.49 | 3,062,749.05 | ||||
商业承兑汇票 | 188,109,460.63 | 96.54 | 1,881,094.61 | 1.00 | 186,228,366.02 | 202,056,111.44 | 98.51 | 2,020,561.11 | 1.00 | 200,035,550.33 |
合计 | 194,860,489.77 | 100.00 | 1,881,094.61 | 0.97 | 192,979,395.16 | 205,118,860.49 | 100.00 | 2,020,561.11 | 0.99 | 203,098,299.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账龄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8,109,460.63 | 1,881,094.61 | 1.00 |
合计 | 188,109,460.63 | 1,881,094.61 |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11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20,561.11 | - | 139,466.50 | - | 1,881,094.61 |
合计 | 2,020,561.11 | - | 139,466.50 | - | 1,881,094.6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35,365,269.76 |
1至2年 | 24,197,028.77 |
2至3年 | 1,223,018.67 |
3年以上 | 4,278,806.82 |
合计 | 265,064,124.0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5,064,124.02 | 100.00 | 9,663,671.74 | 3.65 | 255,400,452.28 | 163,891,699.50 | 100.00 | 6,513,528.95 | 3.97 | 157,378,170.55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65,064,124.02 | 100.00 | 9,663,671.74 | 3.65 | 255,400,452.28 | 163,891,699.50 | 100.00 | 6,513,528.95 | 3.97 | 157,378,170.55 |
合计 | 265,064,124.02 | / | 9,663,671.74 | / | 255,400,452.28 | 163,891,699.50 | / | 6,513,528.95 | / | 157,378,170.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35,365,269.76 | 2,353,652.70 | 1.00 |
1-2年 | 24,197,028.77 | 2,419,702.88 | 10.00 |
2-3年 | 1,223,018.67 | 611,509.34 | 50.00 |
3年以上 | 4,278,806.82 | 4,278,806.82 | 100.00 |
合计 | 265,064,124.02 | 9,663,671.74 | 3.6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6,513,528.95 | 3,150,142.79 | - | - | - | 9,663,671.74 |
合计 | 6,513,528.95 | 3,150,142.79 | - | - | - | 9,663,671.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4,089,281.16 | 16.63 | 2,222,018.44 |
第一名 | 33,679,073.75 | 12.71 | 336,790.74 |
第三名 | 24,637,640.00 | 9.29 | 246,376.40 |
第四名 | 19,793,279.41 | 7.47 | 197,932.79 |
第五名 | 18,731,066.20 | 7.07 | 524,668.00 |
合计 | 140,930,340.52 | 53.17 | 3,527,786.3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042,255.31 | 5,233,789.39 |
合计 | 6,042,255.31 | 5,233,789.39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473,806.32 | 97.96 | 1,927,130.43 | 91.53 |
1至2年 | 13,350.00 | 0.38 | 178,398.99 | 8.47 |
2至3年 | 58,700.00 | 1.66 | - | - |
3年以上 | - | - | - | - |
合计 | 3,545,856.32 | 100.00 | 2,105,529.4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780,101.00 | 22.00 |
第二名 | 566,037.72 | 15.96 |
第三名 | 269,272.93 | 7.59 |
第四名 | 200,000.00 | 5.64 |
第五名 | 165,000.00 | 4.65 |
合计 | 1,980,411.65 | 55.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653,964.06 | 1,300,210.99 |
合计 | 1,653,964.06 | 1,300,210.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531,140.47 |
1至2年 | 400.00 |
2至3年 | 875,550.00 |
3年以上 | 305,520.00 |
合计 | 2,712,610.4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短期押金保证金 | 1,856,245.88 | 1,889,266.02 |
备用金 | 189,350.88 | - |
职工社保和所得税代垫款项 | 667,013.71 | 580,219.46 |
合计 | 2,712,610.47 | 2,469,485.4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0,688.49 | 558,586.00 | 600,000.00 | 1,169,274.49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4.00 | 4.00 | - | 0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4,626.92 | - | - | 4,626.92 |
本期转回 | - | 115,255.00 | - | 115,255.00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15,311.41 | 443,335.00 | 600,000.00 | 1,058,646.4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月-6月 | 1,169,274.49 | 4,626.92 | 115,255.00 | - | - | 1,058,646.41 |
合计 | 1,169,274.49 | 4,626.92 | 115,255.00 | - | - | 1,058,646.4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职工社保及所得税代垫款项 | 职工社保及所得税代垫款项 | 667,031.71 | 1年以内 | 24.59 | 6,670.32 |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00,000.00 | 2至3年 | 22.12 | 600,000.00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55,000.00 | 2至3年 | 13.09 | 104,000.0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保证金 | 340,000.00 | 1年以内及2年以上 | 12.53 | 230,800.00 |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09,900.96 | 1年以内 | 11.42 | 3,099.01 |
合计 | / | 2,271,932.67 | / | 83.75 | 944,569.3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21,829,254.90 | 19,010,728.32 | 102,818,526.58 | 125,423,176.18 | 12,505,823.42 | 112,917,352.76 |
在产品 | 50,819,624.35 | - | 50,819,624.35 | 42,822,454.12 | - | 42,822,454.12 |
库存商品 | 114,123,540.23 | 10,685,818.44 | 103,437,721.79 | 81,541,722.62 | 11,419,314.49 | 70,122,408.13 |
周转材料 | 1,862,853.12 | - | 1,862,853.12 | 1,662,864.47 | - | 1,662,864.47 |
发出商品 | 27,849,578.65 | 2,116,567.43 | 25,733,011.22 | 80,902,966.08 | 3,674,305.26 | 77,228,660.82 |
委托加工物资 | 2,369,843.59 | - | 2,369,843.59 | 2,685,532.35 | - | 2,685,532.35 |
合计 | 318,854,694.84 | 31,813,114.19 | 287,041,580.65 | 335,038,715.82 | 27,599,443.17 | 307,439,272.6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2,505,823.42 | 6,652,545.45 | - | 147,640.55 | - | 19,010,728.32 |
库存商品 | 11,419,314.49 | 487,679.94 | 1,221,175.99 | 10,685,818.44 | ||
发出商品 | 3,674,305.26 | 5,445.21 | - | 1,563,183.04 | 2,116,567.43 | |
合计 | 27,599,443.17 | 7,145,670.60 | - | 2,931,999.58 | - | 31,813,114.19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 | 1,571,101.60 |
合计 | - | 1,571,101.60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9,934,005.75 | - | - | -386,141.59 | - | - | - | - | - | 9,547,864.16 | - |
小计 | 9,934,005.75 | - | - | -386,141.59 | - | - | - | - | - | 9,547,864.16 | - |
合计 | 9,934,005.75 | - | - | -386,141.59 | - | - | - | - | - | 9,547,864.16 | -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投资 | 1,445,850.00 | 1,445,850.00 |
合计 | 1,445,850.00 | 1,445,85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江苏铌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见说明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占江苏铌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41%。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以上权益投资,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6,448,536.84 | 109,736,644.14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106,448,536.84 | 109,736,644.1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营业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2,429,702.43 | 118,006,268.03 | 2,991,920.40 | 6,508,153.21 | 209,936,044.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4,888,079.75 | - | 705,156.67 | 5,593,236.42 |
(1)购置 | - | 4,888,079.75 | - | 705,156.67 | 5,593,236.42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51,945.14 | 51,945.14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51,945.14 | 51,945.14 |
4.期末余额 | 82,429,702.43 | 122,894,347.78 | 2,991,920.40 | 7,161,364.74 | 215,477,335.3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5,323,038.72 | 70,801,605.72 | 1,080,213.00 | 2,994,542.49 | 100,199,399.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36,484.89 | 6,318,155.89 | 231,772.08 | 492,333.61 | 8,878,746.47 |
(1)计提 | 1,836,484.89 | 6,318,155.89 | 231,772.08 | 492,333.61 | 8,878,746.4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49,347.89 | 49,347.89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49,347.89 | 49,347.89 |
4.期末余额 | 27,159,523.61 | 77,119,761.61 | 1,311,985.08 | 3,437,528.21 | 109,028,798.51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270,178.82 | 45,774,586.17 | 1,679,935.32 | 3,723,836.53 | 106,448,536.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106,663.71 | 47,204,662.31 | 1,911,707.40 | 3,513,610.72 | 109,736,644.1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58,442.36 | 33,564.36 |
合计 | 658,442.36 | 33,564.36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房屋工程 | 658,442.36 | - | 658,442.36 | 33,564.36 | - | 33,564.36 |
合计 | 658,442.36 | - | 658,442.36 | 33,564.36 | - | 33,564.3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高速率光模块扩产项目 | 624,250,000.00 | 33,564.36 | 624,878.00 | - | - | 658,442.36 | 0.11 | / | - | - | / | 自有资金 |
合计 | 624,250,000.00 | 33,564.36 | 624,878.00 | - | - | 658,442.36 | / | /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租赁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52,996.92 | 3,552,996.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3,552,996.92 | 3,552,996.92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489,914.07 | 489,914.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0,626.79 | 590,626.79 |
(1)计提 | 590,626.79 | 590,626.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期末余额 | 1,080,540.86 | 1,080,540.8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72,456.06 | 2,472,456.0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63,082.85 | 3,063,082.85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64,257.01 | 1,635,693.31 | 4,999,950.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261,061.96 | 261,061.96 |
(1)购置 | - | 261,061.96 | 261,061.96 |
(2)内部研发 |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3,364,257.01 | 1,896,755.27 | 5,261,012.2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60,971.65 | 1,010,229.62 | 2,271,201.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479.22 | 189,975.00 | 223,454.22 |
(1)计提 | 33,479.22 | 189,975.00 | 223,454.2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1,294,450.87 | 1,200,204.62 | 2,494,655.4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69,806.14 | 696,550.65 | 2,766,356.7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03,285.36 | 625,463.69 | 2,728,749.0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成都新车间装修 | 4,264,272.83 | - | 731,018.22 | - | 3,533,254.61 |
合计 | 4,264,272.83 | - | 731,018.22 | - | 3,533,254.6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3,287,416.25 | 6,493,112.43 | 35,954,257.03 | 5,393,138.5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811,217.73 | 571,682.66 | 5,500,239.29 | 825,035.89 |
固定资产折旧 | 6,864,817.33 | 1,029,722.60 | 6,864,817.33 | 1,029,722.60 |
预计负债 | 1,087,550.80 | 163,132.62 | 1,688,890.06 | 253,333.51 |
股权支付 | 27,025,009.69 | 4,053,751.45 | 19,303,578.35 | 2,895,536.75 |
预提费用 | - | - | 1,754,175.15 | 263,126.27 |
递延收益 | 77,195.85 | 11,579.38 | 185,115.07 | 27,767.26 |
合计 | 82,153,207.65 | 12,322,981.14 | 71,251,072.28 | 10,687,660.8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43,495,483.97 | 39,758,344.77 |
资产减值准备 | 1,129,110.70 | 1,348,550.69 |
股份支付 | 26,482,147.91 | 18,937,746.47 |
合计 | 71,106,742.58 | 60,044,641.9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2年 | 63,061.20 | 63,061.20 |
2023年 | 11,660,378.28 | 11,660,378.28 |
2024年 | 8,247,736.55 | 8,247,736.55 |
2025年 | 1,624,060.18 | 1,624,060.18 |
2026年 | 18,163,108.56 | 18,163,108.56 |
2027年 | 3,737,139.20 | - |
合计 | 43,495,483.97 | 39,758,344.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2,577,636.48 | - | 2,577,636.48 | 691,889.71 | - | 691,889.71 |
预付软件款 | - | - | 50,000.00 | - | 50,000.00 | |
合计 | 2,577,636.48 | - | 2,577,636.48 | 741,889.71 | - | 741,889.71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0,000,000.00 | 29,469,336.28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1,111.11 | 42,263.49 |
合计 | 20,021,111.11 | 29,511,599.77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银行承兑汇票 | 74,350,765.88 | 79,625,555.10 |
合计 | 74,350,765.88 | 79,625,555.1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报告期末本公司以缴存承兑保证金22,311,680.85元和质押账面价值52,050,765.88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开具上述银行承兑汇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28,926,904.88 | 93,513,292.01 |
1-2年 | 125,759.74 | 633,592.01 |
2-3年 | 40,942.31 | 100,569.60 |
3年以上 | 125,557.69 | 88,465.94 |
合计 | 129,219,164.62 | 94,335,919.5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673,945.52 | 3,531,429.58 |
合计 | 1,673,945.52 | 3,531,429.5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9,489,388.81 | 50,760,583.95 | 53,532,254.75 | 16,717,718.0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300.00 | 3,113,244.18 | 3,113,244.18 | 3,300.00 |
三、辞退福利 | - | - |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合计 | 19,492,688.81 | 53,873,828.13 | 56,645,498.93 | 16,721,018.0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487,388.81 | 44,201,170.73 | 46,972,841.53 | 16,715,718.01 |
二、职工福利费 | - | 3,317,024.76 | 3,317,024.76 | - |
三、社会保险费 | 2,000.00 | 1,661,720.36 | 1,661,720.36 | 2,000.0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00.00 | 1,445,167.34 | 1,445,167.34 | 1,800.00 |
工伤保险费 | 40.00 | 96,450.07 | 96,450.07 | 40.00 |
生育保险费 | 160.00 | 120,102.95 | 120,102.95 | 160.00 |
四、住房公积金 | 0.00 | 1,579,358.10 | 1,579,358.10 | 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1,310.00 | 1,310.00 |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 | - |
合计 | 19,489,388.81 | 50,760,583.95 | 53,532,254.75 | 16,717,718.0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200.00 | 3,016,123.58 | 3,016,123.58 | 3,200.00 |
2、失业保险费 | 100.00 | 97,120.60 | 97,120.60 | 100.00 |
合计 | 3,300.00 | 3,113,244.18 | 3,113,244.18 | 3,3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669,811.62 | 2,192,979.17 |
企业所得税 | 5,935,224.59 | 10,684,309.91 |
个人所得税 | 127,277.03 | 157,3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8,921.51 | 156,583.36 |
教育费附加 | 156,372.51 | 111,845.26 |
房产税 | 178,466.63 | 178,466.62 |
土地税 | 43,122.00 | 43,122.00 |
印花税 | 32,085.20 | 28,661.63 |
合计 | 12,361,281.09 | 13,553,280.0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90,726.42 | 28,555.52 |
合计 | 190,726.42 | 28,555.52 |
其他说明:
无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21,000.00 | 20,000.00 |
垫付款项 | 19,726.42 | 8,555.52 |
其他暂收款项 | 150,000.00 | - |
合计 | 190,726.42 | 28,555.5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45,968.20 | 1,246,631.51 |
合计 | 1,245,968.20 | 1,246,631.5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不满足终止条件的票据背书 | - | 6,599,496.50 |
待转销销项税 | 161,230.49 | 1,495.58 |
合计 | 161,230.49 | 6,600,992.0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617,228.14 | 3,247,367.36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7,134.95 | 143,386.2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45,968.20 | 1,246,631.51 |
合计 | 1,274,124.99 | 1,857,349.60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产品质量保证 | 1,688,890.06 | 1,087,550.80 |
合计 | 1,688,890.06 | 1,087,550.8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8,750,289.72 | - | 910,502.83 | 7,839,786.89 |
合计 | 8,750,289.72 | - | 910,502.83 | 7,839,786.89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光传输子系统用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85,115.07 | - | - | 107,919.22 | - | 77,195.85 | 资产 |
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和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资金 | 8,565,174.65 | - | - | 802,583.61 | - | 7,762,591.04 | 资产 |
合计 | 8,750,289.72 | - | - | 910,502.83 | - | 7,839,786.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2,960,000.00 | - | - | - | - | - | 72,96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33,042,233.58 | - | - | 433,042,233.58 |
其他资本公积 | 38,164,581.95 | 15,265,832.78 | - | 53,430,414.73 |
合计 | 471,206,815.53 | 15,265,832.78 | - | 486,472,648.3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金额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15,265,832.78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 - | - | -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7,434.68 | 74,573.57 | - | - | - | 74,573.57 | - | 282,008.25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 - | - | - | -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 - | - | - | -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7,434.68 | 74,573.57 | - | - | - | 74,573.57 | - | 282,008.25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07,434.68 | 74,573.57 | - | - | - | 74,573.57 | - | 282,008.2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847,882.01 | - | - | 15,847,882.01 |
合计 | 15,847,882.01 | - | - | 15,847,882.0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2,652,412.25 | -9,327,516.5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2,652,412.25 | -9,327,516.5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0,377,812.07 | 126,444,087.5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14,464,158.76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3,030,224.32 | 102,652,412.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32,008,488.71 | 287,668,754.24 | 381,715,182.64 | 249,695,647.96 |
其他业务 | 676,098.84 | 485,140.96 | 1,317,451.01 | 1,040,991.81 |
合计 | 432,684,587.55 | 288,153,895.20 | 383,032,633.65 | 250,736,639.7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金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光放大器 | 177,036,136.09 | 177,036,136.09 |
光收发模块 | 165,332,741.13 | 165,332,741.13 |
光传输子系统 | 87,064,473.34 | 87,064,473.34 |
其他 | 3,251,236.99 | 3,251,236.9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293,727,228.02 | 293,727,228.02 |
国外 | 138,957,359.53 | 138,957,359.53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某一时点确认 | 432,684,587.55 | 432,684,587.55 |
合计 | 432,684,587.55 | 432,684,587.55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12,413.48 | 618,249.84 |
教育费附加 | 794,581.07 | 441,607.03 |
房产税 | 356,933.26 | 355,356.97 |
土地使用税 | 86,244.00 | 86,244.00 |
印花税 | 102,550.32 | 104,296.70 |
合计 | 2,452,722.13 | 1,605,754.54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821,247.44 | 6,150,732.96 |
办公及通讯费 | 308,281.39 | 351,113.57 |
差旅及交通费 | 998,660.49 | 1,689,541.78 |
业务招待费 | 1,324,809.54 | 635,976.84 |
折旧费 | 56,367.26 | 75,028.7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2,749.57 | 38,745.17 |
租赁及水电费 | 387,816.77 | 352,428.30 |
维修费 | 818,426.57 | 400,697.73 |
业务宣传费 | 358,846.52 | 261,102.88 |
物料消耗 | 143,956.81 | 127,582.96 |
佣金 | 1,712,409.85 | 970,516.59 |
股份支付 | 4,966,598.78 | 4,966,598.78 |
其他 | 185,343.04 | 23,368.02 |
合计 | 18,135,514.03 | 16,043,434.2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564,949.33 | 4,519,697.93 |
办公通讯费 | 542,673.92 | 755,877.03 |
差旅交通费 | 80,666.94 | 428,018.56 |
业务招待费 | 258,397.16 | 453,338.03 |
折旧费 | 1,018,672.95 | 765,306.9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91,698.92 | 9,536.29 |
无形资产摊销费 | 137,442.60 | 147,454.1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85,014.57 | 0.00 |
租赁物业水电费 | 454,894.26 | 655,858.15 |
修理检测费 | 1,388,019.49 | 99,090.09 |
咨询顾问费 | 419,058.92 | 587,515.76 |
物料消耗 | 216,846.40 | 344,909.10 |
股份支付 | 1,134,887.94 | 1,134,887.95 |
其他费用 | 672,615.39 | 382,676.44 |
合计 | 11,465,838.79 | 10,284,166.40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15,381,237.52 | 12,606,324.40 |
物料消耗 | 3,888,362.74 | 6,041,794.15 |
折旧与摊销 | 1,384,277.45 | 1,274,437.21 |
其他费用 | 1,509,478.34 | 1,059,259.68 |
股份支付 | 6,312,481.80 | 6,312,481.78 |
合计 | 28,475,837.85 | 27,294,297.22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91,654.79 | 266,975.45 |
减:存款利息收入 | 204,078.83 | 93,225.59 |
汇兑损益 | -787,928.22 | -1,068,634.47 |
手续费支出 | 129,260.67 | 191,380.68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46,251.30 | 4,003.11 |
合计 | -424,840.29 | -699,500.8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 | 910,502.83 | 371,873.14 |
稳岗补贴 | 207,655.00 | 167,700.00 |
三代手续费 | 52,384.05 | 86,872.63 |
商务发展资金补助 | - | 2,000,000.00 |
嵌入式软件产品退税 | 5,252,338.33 | 4,698,211.43 |
商务发展扶持资金补贴(外贸稳增长调结构项目扶持资金) | 56,100.00 | - |
专利补助 | - | 50,000.00 |
岗前培训补贴 | - | 6,000.00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 | 15,000.00 |
企业技术中心扶持补助 | - | 500,000.00 |
博士后专项资金 | 50,000.00 | - |
合计 | 6,528,980.21 | 7,895,657.20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6,141.59 | -85,478.70 |
合计 | -386,141.59 | -85,478.7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39,466.50 | 475,970.5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150,142.79 | -1,673,425.5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0,628.08 | -588,752.32 |
合计 | -2,900,048.21 | -1,786,207.30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145,670.60 | -6,107,214.43 |
合计 | -7,145,670.60 | -6,107,214.4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收入 | 362,112.81 | 4,424.83 | 362,112.81 |
合计 | 362,112.81 | 4,424.83 | 362,112.8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544.15 | 7,895.75 | 2,544.1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544.15 | 7,895.75 | 2,544.15 |
滞纳金 | - | 5,328.36 | - |
合计 | 2,544.15 | 13,224.11 | 2,544.1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139,816.54 | 11,880,148.6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35,320.30 | -1,508,321.53 |
合计 | 10,504,496.24 | 10,371,827.1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0,882,308.3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132,346.2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52,142.3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7,921.2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5,559.1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823,252.69 |
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 | -4,252,440.74 |
所得税费用 | 10,504,496.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 204,078.83 | 93,225.59 |
营业外收入 | 19,547.30 | 4,424.83 |
收到政府补助收入 | 366,139.05 | 2,825,572.63 |
其他经营性往来收入 | 32,410,222.15 | 739,740.00 |
合计 | 32,999,987.33 | 3,662,963.0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费用 | 15,335,981.10 | 15,143,334.02 |
营业外支出 | - | 5,328.36 |
其他经营性往来支出 | 204,306.53 | 149,630.50 |
合计 | 15,540,287.63 | 15,298,292.8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未终止确认 | - | 19,773,083.33 |
合计 | - | 19,773,083.33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租金 | 535,106.14 | 68,894.28 |
合计 | 535,106.14 | 68,894.2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0,377,812.07 | 67,303,972.5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145,670.60 | 6,107,214.43 |
信用减值损失 | 2,900,048.21 | 1,786,207.3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878,746.47 | 8,515,555.9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90,626.79 | 48,281.46 |
无形资产摊销 | 223,454.22 | 177,454.1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31,018.22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44.15 | 7,895.7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29,462.59 | 314,413.1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6,141.59 | 85,478.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35,320.30 | -1,508,321.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252,021.40 | 1,061,040.2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6,721,329.48 | -56,005,248.7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351,524.58 | -73,457,801.98 |
其他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178,253.89 | -30,298,025.88 |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1,763,932.32 | 8,271,473.7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4,104,477.79 | 32,907,502.7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659,454.53 | -24,636,029.0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1,763,932.32 | 54,104,477.79 |
其中:库存现金 | 4.77 | 4.7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1,763,927.55 | 54,104,473.01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763,932.32 | 54,104,477.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合计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226,941.52 | 存入保证金开立保函 |
应收票据 | 52,050,765.88 | 质押票据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货币资金 | 22,311,680.85 | 存入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合计 | 76,589,388.25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735,750.64 | 6.7114 | 11,649,316.85 |
欧元 | 13,778.42 | 7.0084 | 96,564.68 |
泰铢 | 25.00 | 0.190603 | 4.77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2,003,908.99 | 6.7114 | 80,563,034.80 |
日元 | 39,528,260.00 | 0.049136 | 1,942,260.58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4,157,366.93 | 6.7114 | 27,901,752.41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是否发生变化 |
Taclink Germany GmbH | 德国 | 欧元 | 否 |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稳岗补贴 | 207,655.00 | 其他收益 | 207,655.00 |
三代手续费 | 52,384.05 | 其他收益 | 52,384.05 |
博士后专项资金 | 5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 |
商务发展扶持资金补贴(外贸稳增长调结构项目扶持资金) | 56,100.00 | 其他收益 | 56,100.00 |
光传输子系统用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000,000 | 递延收益 | 107,919.22 |
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和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资金 | 8,700,000 | 递延收益 | 802,583.61 |
嵌入式软件产品退税 | 5,252,338.33 | 其他收益 | 5,252,338.3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高速率光器件和高速光收发模块的研发 | 100.00 | - | 出资设立 |
Taclink Germany GmbH | 德国 | 德国 | 售前技术沟通及售后服务 | 100.00 | - | 出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2).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高速率光器件和高速光收发模块的研发 | 100.00 | - | 出资设立 |
Taclink Germany GmbH | 德国 | 德国 | 售前技术沟通及售后服务 | 100.00 | - | 出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6).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制造业 | 15.00 | -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持有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并向其派驻1名董事,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权益法核算。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9,777,380.71 | 42,078,860.67 |
非流动资产 | 18,300,826.49 | 18,420,428.08 |
资产合计 | 58,078,207.20 | 60,499,288.75 |
流动负债 | 970,424.81 | 816,132.02 |
非流动负债 | 9,455,354.62 | 9,456,451.72 |
负债合计 | 10,425,779.43 | 10,272,583.74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7,652,427.77 | 50,226,705.0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147,864.17 | 7,534,005.75 |
调整事项 | - | - |
--商誉 | 2,400,000.00 | 2,400,000.0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 |
--其他 | -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9,547,864.16 | 9,934,005.75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 |
营业收入 | 385,247.81 | - |
净利润 | -2,574,277.24 | -569,857.9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574,277.24 | -569,857.9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 -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月度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
对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获取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信息等。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53.17%源于前五大客户,特定信用风险比较集中。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代垫款项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预计1年内到期。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无浮动利率银行借款,利率发生变动时,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
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本附注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45,850.00 | 1,445,85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6,042,255.31 | 6,042,255.3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488,105.31 | 7,488,105.3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中应收款项融资,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公司持有的股权投资,自2020年8月公司投资之后,江苏铌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苏无锡 | 股权投资 | 15,174.80 | 33.91 | 33.9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止2022年6月30日,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74.1405万股,占公司股本的33.91%,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桂桑、渠建平、张劭。2019年2月桂桑、渠建平、张劭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一致行动关系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截止2022年6月30日,桂桑直接持有公司703,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渠建平直接持有公司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张劭直接持有公司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桂桑、渠建平、张劭通过泰可领科间接持有公司24,741,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1%。桂桑、渠建平、张劭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26,505,396股,占公司总股本36.33%。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高速率光器件和高速光收发模块的研发 | 100.00 | - | 出资设立 |
Taclink Germany GmbH | 德国 | 德国 | 售前技术沟通及售后服务 | 100.00 | - | 出资设立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制造业 | 15.00 | - | 权益法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持有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并向其派驻1名董事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新疆四维创展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广州华讯领科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 | 其他 |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新疆四维创展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5%以上股东参股公司广州华讯领科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5%以上股东亲属参股公司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5%以上股东亲属控股公司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是公司5%以上股东亲属控股公司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5%以上股东亲属控股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10,495.59 | - |
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162,825.17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490,5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4,058,733.63 | 25,256,082.65 |
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312,129.21 | 2,654.87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3,969.03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510,340.06 | 2,340,593.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4,586,369.00 | 45,863.69 | 2,600.00 | 26.00 |
应收账款 | 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 | 310,850.00 | 3,108.50 | - | - |
应收账款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485.00 | 44.85 | -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63,860 | 63,716.81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8.75元/股,15个月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参考2020年12月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管理层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3,430,414.7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5,265,832.78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79,763,2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5,409,219.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353,980.82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19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35,365,269.76 |
1至2年 | 24,197,028.77 |
2至3年 | 1,223,018.67 |
3年以上 | 4,278,806.82 |
合计 | 265,064,124.0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5,064,124.02 | 100.00 | 9,663,671.74 | 3.65 | 255,400,452.28 | 163,891,699.50 | 100.00 | 6,513,528.95 | 3.97 | 157,378,170.55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65,064,124.02 | 100.00 | 9,663,671.74 | 3.65 | 255,400,452.28 | 163,891,699.50 | 100.00 | 6,513,528.95 | 3.97 | 157,378,170.55 |
合计 | 265,064,124.02 | / | 9,663,671.74 | / | 255,400,452.28 | 163,891,699.50 | / | 6,513,528.95 | / | 157,378,170.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65,064,124.02 | 9,663,671.74 | 3.65 |
合计 | 265,064,124.02 | 9,663,671.74 | 3.6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6,513,528.95 | 3,150,142.79 | - | - | - | 9,663,671.74 |
合计 | 6,513,528.95 | 3,150,142.79 | - | - | - | 9,663,671.7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4,089,281.16 | 16.63 | 2,222,018.44 |
第二名 | 33,679,073.75 | 12.71 | 336,790.74 |
第三名 | 24,637,640.00 | 9.29 | 246,376.40 |
第四名 | 19,793,279.41 | 7.47 | 197,932.79 |
第五名 | 18,731,066.20 | 7.07 | 524,668.00 |
合计 | 140,930,340.52 | 53.17 | 3,527,786.3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4,424,631.05 | 38,150,824.78 |
合计 | 34,424,631.05 | 38,150,824.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33,200,280.72 |
1至2年 | 1,196,248.60 |
2至3年 | 775,250.00 |
3年以上 | 305,520.00 |
合计 | 35,477,299.3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33,362,502.44 | 37,304,816.37 |
短期押金保证金 | 1,449,742.00 | 1,491,739.00 |
备用金 | 169,350.88 | 0 |
职工社保及所得税代垫款项 | 495,704.00 | 453,740.00 |
合计 | 35,477,299.32 | 39,250,295.3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6,100.59 | 493,370.00 | 600,000.00 | 1,099,470.59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4.00 | 4.00 | 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236.68 | 3,236.68 | ||
本期转回 | 50,039.00 | 50,039.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9,333.27 | 443,335.00 | 600,000.00 | 1,052,668.2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6,100.59 | 493,370.00 | 600,000.00 | 1,099,470.59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4.00 | 4.00 | 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236.68 | 3,236.68 | ||
本期转回 | 50,039.00 | 50,039.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9,333.27 | 443,335.00 | 600,000.00 | 1,052,668.2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月-6月 | 1,099,470.59 | 3,236.68 | 50,039.00 | - | - | 1,052,668.27 |
合计 | 1,099,470.59 | 3,236.68 | 50,039.00 | - | - | 1,052,668.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30,745,004.37 | 1年以内 | 86.66 | 307,450.04 |
Taclink Germany GmbH | 关联方往来 | 2,617,498.07 | 1年以内及1至2年 | 7.38 | 124,774.35 |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00,000.00 | 1至2年及2至3年 | 1.69 | 600,000.00 |
职工社保及所得税代垫款项 | 职工社保及所得税代垫款项 | 495,704.00 | 1年以内 | 1.40 | 4,957.04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55,000.00 | 2至3年 | 1.00 | 104,000.00 |
合计 | / | 34,813,206.44 | / | 98.13 | 1,141,181.4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2,514,768.24 | - | 32,514,768.24 | 24,970,366.80 | - | 24,970,366.8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547,864.16 | - | 9,547,864.16 | 9,934,005.75 | - | 9,934,005.75 |
合计 | 42,062,632.40 | - | 42,062,632.40 | 34,904,372.55 | - | 34,904,372.5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4,874,299.30 | 7,544,401.44 | - | 32,418,700.74 | - | - |
Taclink Germany GmbH | 96,067.50 | - | - | 96,067.50 | - | - |
合计 | 24,970,366.8 | 7,544,401.44 | - | 32,514,768.24 | -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9,934,005.75 | - | - | -386,141.59 | - | - | - | - | - | 9,547,864.16 | - |
小计 | 9,934,005.75 | - | - | -386,141.59 | - | - | - | - | - | 9,547,864.16 | - |
合计 | 9,934,005.75 | - | - | -386,141.59 | - | - | - | - | - | 9,547,864.1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32,008,488.71 | 306,068,449.37 | 382,000,613.31 | 265,308,451.06 |
其他业务 | 30,954,831.10 | 28,243,272.30 | 32,456,216.91 | 31,332,625.81 |
合计 | 462,963,319.81 | 334,311,721.67 | 414,456,830.22 | 296,641,076.8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金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光放大器 | 177,036,136.09 | 177,036,136.09 |
光收发模块 | 165,332,741.13 | 165,332,741.13 |
光传输子系统 | 87,064,473.34 | 87,064,473.34 |
其他 | 33,529,969.25 | 33,529,969.2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324,005,960.28 | 324,005,960.28 |
国外 | 138,957,359.53 | 138,957,359.53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某一时点确认 | 462,963,319.81 | 462,963,319.81 |
合计 | 462,963,319.81 | 462,963,319.8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6,141.59 | -85,478.70 |
合计 | -386,141.59 | -85,478.7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44.1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76,641.8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2,112.8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3,627.60 | |
合计 | 1,422,582.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97 | 0.96 | 0.9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77 | 0.95 | 0.9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桂桑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