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塔铝金业拟向塔吉克斯坦商业银行贷款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塔铝金业正常经营,塔铝金业拟向塔吉克斯坦商业银行贷款4,000,000美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3%,借款期限为24个月,本次借款以塔铝金业的输电线和110/10千瓦变电站作为抵押。本次借款资金用途为塔铝金业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塔吉克斯坦商业银行不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以塔铝金业自有资产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抵押自有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用于抵押的资产为子公司塔铝金业的输电线和110/10千瓦变电站,上述资产截至2022年8月26日的账面价值合计为63,219,044.25元,完成该笔抵押后公司累计抵押资产合计305,806,213.2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1%。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设备为抵押物向塔吉克斯坦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