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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9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2-059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朝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2)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3.6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4.8万元人民币(税前)。该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关联独立董事李焰文、高香林、刘勇回避该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2,2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自有资产为自身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光三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之一韩之新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少数股东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存在一定困难,因此未同比例提供担保。实际融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银行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进行单独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关联方宋朝阳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250万元。具体担保条款以担保人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关联董事宋朝阳回避该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7)。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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