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认为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未发现其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风险评估报告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盛毅 蒋南 褚克辛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