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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上半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2022年上半年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于元波、唐云、张建明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