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 杨弋夫 李耀强 王伟良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