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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针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梁定郊先生、黄勇先生、吴芳女士、袁金涛先生、李西沙先生、王霄先生、YAN XUAN先生的个人履历,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亦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梁定郊先生、黄勇先生、吴芳女士、袁金涛先生、李西沙先生、王霄先生、YAN XUAN先生具备履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梁定郊先生、黄勇先生、吴芳女士、袁金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西沙先生、王霄先生、YAN XUAN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相关规

定,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三、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能够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进行有效管控,除全资子公司以外,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业务相关客户提供担保

公司基于销售产品之目的而对客户提供担保,是基于行业惯例的日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经营规模,公司和贷款机构将采取对客户资信调查、车辆抵押、客户提供反担保、贷后管理等风险控制措施,担保风险相对可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新增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64%;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423.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4%,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75.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3%。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署页)

丑建忠:

时间:2022年8月25日

王丹舟:

时间:2022年8月25日

李西沙:

时间:2022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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