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22年上半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或“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投关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有关投资者保护相关要求,切实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实施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68,096,000.00元,占公司2021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455,049,671.34元的36.94%。2022年6月28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二、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以及符合监管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文件共计72份。
公司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任何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在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基础上,力求内容详实、文字通俗易懂。同时,公司在官方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和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各类公告信息。
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工作收获了良好的成效。2022年7月4日,深交所发布《关于深市上市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考核结果的通报》(考核期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获得最高A类(优秀)评级。这是公司自2016年上市以来首次获得A类评级。
三、不断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
2022年上半年,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各类咨询41次,回复率继续保持100%;通过7*24小时投资者服务热线0755-23838868及投资者专用邮箱IR@fcsc.com回答投资者各类咨询58次。
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活动,主动创造机会与投资者沟通互动。2022年4月15日,公司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和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互动平台举办“第一创业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回答投资者提问56个,问题回复率100%。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参加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应每一位投资者的关切,文字直播观看超过50,000人次。公司在遵循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与投资者就公司特色化发展战略、各项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及投资者关注的其他内容进行沟通,客观传递公司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公司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良性互动,持续收集投资者观点、诉求及建议,通过《舆情简报》《投资者关系月报》《要情简报》等方式反馈给董事会和管理层,作为优化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
公司专业、勤勉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获得权威机构认可。2022年4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第十三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评选中,荣获“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案例奖”;2022年5月13日,公司在
全景网“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2021)”评选中,荣获“杰出IR企业”、“优秀IR团队”、“中小投资者关系互动奖”和“业绩说明会勤勉奖”。
四、切实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
作为上市证券公司,公司切实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包括开展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生动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健全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遵循长期性、实用性、有效性原则,坚持专项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相结合,积极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22年5月18日,公司作为深圳券商代表,连续第三年协办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和《证券日报》主办、深圳证监局联合主办的“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深圳专场】活动。公司董事会秘书屈婳发表《高质量发展是公司做好投资者保护的首要任务》主题演讲。
2022年5月15日至6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投资者保护局指导,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主办的第五届《股东来了》投资者权益知识竞赛活动中,公司积极动员、高效组织,投资者注册量4.9万人,答题量510万多次,在深圳券商中表现优异。
五、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的专业建议和监督作用,对于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均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2年上半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2次公司董事会会议,勤勉尽责地审议所有议案,发表表决意见。
2022年上半年,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共8份,确保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2022年上半年,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提供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方式,确保全体投资者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及时披露,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大会设有股东问答环节,确保中小投资者可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直接沟通,从而参与公司治理。
未来,公司将以《投关指引》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行为指南,持续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