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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27

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ST新文 公告编号:2022-066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财务副总监王曦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赛美女士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之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拟向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专项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借款期限2个月,全资子公司在上述借款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循环提取和使用上述借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张赛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议案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替代之前已经制定的相关制度。

上述拟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分子公司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等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替代之前已经制定的相关制度。

上述拟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内容,公司将于2022年9月16日下午14:0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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