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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莱宝高科股票代码00210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行村邓移好
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四路9号101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四路9号101
电话0755-298919090755-29891909
电子信箱lbgk@laibao.com.cnlbgk@laibao.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584,582,664.813,759,317,464.74-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5,494,035.62293,584,194.93-1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38,942,999.89280,397,297.94-14.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1,090,452.09375,870,882.75-161.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780.4159-16.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4780.4159-16.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4%6.48%-1.3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598,738,798.636,532,024,303.761.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854,507,159.174,675,682,731.183.8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2,42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0.84%147,108,123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国有法人7.36%51,965,38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33%16,411,804
雷莹境内自然人0.64%4,503,927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中小企基金(美国)境外法人0.46%3,270,600
许金林境内自然人0.37%2,606,500
许皓境内自然人0.28%1,990,000
蒋程境内自然人0.23%1,650,000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基金(美国)境外法人0.22%1,568,403
马春华境内自然人0.19%1,34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中小企基金(美国)”和“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基金(美国)”同属于保宁资本有限公司,除该等关联关系说明以外,上市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雷莹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488,127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15,800股;股东许金林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606,500股;股东许皓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990,000股;股东蒋程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650,000股;股东马春华通过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345,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说明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能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2020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预计2019-2020年度为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提供累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并经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对重庆莱宝的担保额度由原来的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

外币调整至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期限由原来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即:2020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1日)。2020年11月20日,公司向重庆莱宝提供担保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总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按担保协议签署日的美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1:6.5786折算为人民币46,050.20万元)的担保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担保期限已届满,未发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

此外,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莱宝光电的履约能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莱宝光电提供自本次担保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为其履行与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义务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237.70万元(其中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500万美元,按担保协议签署日2021年8月12日美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1:6.4754折算为人民币3,237.7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237.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69%,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臧卫东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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