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合理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公司拟通过对公司子公司逐级增资的形式,将募投项目“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的募集资金532,278.38万元增资至该项目实施主体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采购款、工程款等部分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进行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