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公司拟对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全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9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0,133,104股变更为130,065,90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30,133,104元人民币变更为130,065,904元人民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综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130,133,104元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130,065,904元人民币。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0,133,104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0,065,904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