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在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13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分别是独立董事赵建青、独立董事饶莉、独立董事刘玉招)。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认真审阅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2-03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查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执业资质后,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文件。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董事会同意定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9)。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需求情况以自有资金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金额日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进行单项审批,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同时,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聚丙烯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关于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和《关于开展聚丙烯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