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股份”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玉东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媒体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媒体披露的《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