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2年8月16日通过邮件方式提交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