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共计3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核查,认为: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9)。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317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合计43,932,000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0)。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