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充分分析讨论,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建平、李春平、邓旭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