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三)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与半年度报告编制有关的各项规定,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达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票通过。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内容: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7,478,812.48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87,446,657.1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4元(含税)。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83,025,76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113,648.64元(含税)。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发展实际出发,符合公司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重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