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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现就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担保 类型担保 期限担保合同 签署时间履行的审议程序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期末担保余额是否履行完毕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伟星实业(孟加拉)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5年2018年4月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500万美元1,005.47万元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1,000万美元-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005.47万元(高峰时点未超过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系对全资子公司伟星实业(孟加拉)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净资产的0.38%。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3、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均事先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能有效地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岳江: 张永炬: 吴冬兰:

2022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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