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关于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重整投资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综合实力,该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俊辉、罗绍德、廖江南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