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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陆药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股票代码:300016 股票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7债券代码:123082 债券简称:北陆转债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2023年12月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面值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10,775,471.7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224,528.3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68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下募集资金9,597.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9,600.003.003.00100.00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9,597.00967.3710.08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12,100.0012,100.004,649.2938.4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700.008,700.00989.3611.37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600.004,600.001,572.5834.19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3,922.4513,922.45100.00
合计50,000.0048,922.4522,104.05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2023年12月前。本次调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作出的合理预计,如后续实际时间有所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结合目前整体营销战略调整了部分地区的营销策略;同时,受疫情反复的持续影响,公司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相关人员无法前往募投项目标的进行实地考察,项目进度延缓。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将该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予以延期调整。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外部条件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等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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