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北陆药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2022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1、2022年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2022年半年度,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均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该专项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规模等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事项。

四、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次公司聘任李森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请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李森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

经核查,李森先生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公司聘任李森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聘任李森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王英典 郑 斌 曹 纲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