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57债券代码:149263 债券简称:20东林G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的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51,931.64万元(含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2%。公司对近期诉讼涉案金额较大或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公告,新增案件及具体进展情况详见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事项。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2022年8月26日,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除已披露诉讼外(含前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诉讼涉案金额共约89,353.80万元,主要为公司作为被告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等。
2、据统计,近两年已经结案的公司作为被告的被诉案件中,案件审减率(即(原告起诉标的金额-生效判决确定金额)/原告起诉标的金额)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别为54.7%和54.0%。鉴于本次披露的相关诉讼尚未完结,暂时无法判断对
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主要诉讼请求 | 管辖法院 | 诉讼本金(万元) | 进展 |
1 | 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东方园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东园高控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纠纷 | 诉求支付工程款、利息等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866.55 | 一审判决济南东园高控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工程进度款2866.55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东方园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东方园林在其未足额缴纳的出资款范围内对济南东园高控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足赔偿责任。二审上诉中。 |
2 |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行 | 山东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王静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对不动产享有抵押权及优先受偿权、其他费用 |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3,187.50 | 一审判决山东希元偿还借款本金13,187.5万元及利息等费用,王静和东方园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3 | 修武县建筑公司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修武县东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支付工程款、利息、税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 修武县人民法院 | 797.51 | 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2022年8月19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将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因公司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法院于2022年8月24日屏蔽对公司的失信执行措施,本案已中止执行。 | |||||||
4 | 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第三人三亚大兴园林苗木繁殖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支付工程款、养护费、利息、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14117.98 | 起诉阶段 |
5 | 黑龙江丹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东方园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支付工程款、利息、仲裁费等相关费用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1340.96 | 起诉阶段 |
6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4371.71 | 起诉阶段 |
注: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