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6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榕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3,891,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86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70,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43,891,0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18,78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榕为关联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榕为关联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618,889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 《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 7,618,789 | 99.9987% | 100 | 0.0013% | 0 | 0.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创超、黄堃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结果合法有效。
(一)《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