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2-02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香港、北京和海南召开。本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任德奇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5名。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披露。
(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度不从本公司领薪的蔡浩仪、张向东两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任德奇、刘珺、胡展云、石磊、李晓慧5位2021年度从本公司领薪的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见附件1。
(三)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5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见附件2。
(四)关于续聘殷久勇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决议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殷久勇先生为本公司副行长。
5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议
会议同意对现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并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议
会议同意对现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并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议
会议同意对现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并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意按照监管规定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披露。
(八)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社会责任(ESG)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议
会议同意对现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社会责任(ESG)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修订,并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社会责任(ESG)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的议案》,同意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转增相关的各项事宜,本次授权自董事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决议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披露。
(十)关于更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划》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计划建议》的决议
会议同意更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划》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置计划建议》,并按照有关监管规定报送监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参数更新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上半年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参数更新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职责的决议
会议同意授权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具体履行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准备金管理政策》的决议
会议同意对现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准备金管理政策》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决议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有效风险数据加总与风险报告能力自评估报告》的决议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有效风险数据加总与风险报告能力自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姓名 | 职务 | 2021年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
应付年薪 |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 | 其他 货币性 收入 | 合计 | |||
1 | 2 | 3 | 4=1+2+3 | |||
2021年末时任董事: | ||||||
任德奇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84.46 | 21.63 | - | 106.08 | 否 |
刘 珺 |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 84.46 | 21.24 | - | 105.70 | 否 |
李龙成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否 |
汪林平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否 |
常保升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否 |
廖宜建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是 |
陈绍宗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是 |
宋洪军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是 |
陈俊奎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否 |
刘浩洋 | 非执行董事 | - | - | - | - | 是 |
杨志威 | 独立董事 | 31 | - | - | 31 | 否 |
胡展云 | 独立董事 | 31 | - | - | 31 | 否 |
蔡浩仪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否 |
石 磊 | 独立董事 | 31 | - | - | 31 | 否 |
张向东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否 |
李晓慧 | 独立董事 | 33 | - | - | 33 | 否 |
2021年末已退任董事: | ||||||
何兆斌 | 原非执行董事 | 7.30 | 2.43 | - | 9.73 | 否 |
注:
1.2015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董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董事税前报酬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不含发放的以前年度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2.李龙成先生、汪林平先生、常保升先生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驻股权董事,其薪酬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取。
3.何兆斌先生2021年1月8日起不再担任非执行董事。
4.宋洪军先生、刘浩洋先生2022年6月28日起不再担任非执行董事。
5.杨志威先生2022年6月28日起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6.独立董事年度薪酬标准已经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调整为“年度固定基本薪酬+专门委员会履职津贴”,其中:年度固定基本薪酬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25万元保持不变;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履职津贴分别为税前人民币5万元/年、3万元/年,在多个专委会任职的履职津贴可累积计算。部分独立董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7.本公司董事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
附件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姓名 | 职务 | 2021年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 |||
应付年薪 | 社会保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存)部分 | 其他 货币性 收入 | 合计 | |||
1 | 2 | 3 | 4=1+2+3 | |||
2021年末时任高管: | ||||||
殷久勇 | 副行长 | 76.01 | 21.24 | - | 97.25 | 否 |
郭 莽 | 副行长 | 76.01 | 21.49 | - | 97.50 | 否 |
周万阜 | 副行长 | 76.01 | 21.24 | - | 97.25 | 否 |
郝 成 | 副行长 | 76.01 | 21.24 | - | 97.25 | 否 |
钱 斌 | 副行长 | 50.67 | 15.13 | - | 65.81 | 否 |
顾 生 | 董事会秘书 | 160.00 | 18.86 | - | 178.86 | 否 |
涂 宏 | 业务总监(同业与市场业务) | 263.43 | 22.91 | - | 286.34 | 否 |
林 骅 | 首席风险官 | 80.00 | 11.61 | - | 91.61 | 否 |
王 锋 | 业务总监(零售与私人业务) | 80.87 | 7.82 | - | 88.69 | 否 |
伍兆安 | 交行-汇丰 战略合作顾问 | - | - | - | - | 是 |
注:
1.2015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上表中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为2021年度任职期间全部年度报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不含发放的以前年度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2.钱斌先生2021年4月20日起担任党委委员,2021年7月30日起担任副行长。
3.林骅先生2021年6月30日起担任首席风险官。
4.顾生先生、涂宏先生、林骅先生、王锋先生的应付年薪中,部分绩效年薪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和风险暴露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5.王锋先生2021年8月5日至2022年1月14日担任业务总监(零售与私人业务),2022年1月14日辞去业务总监(零售与私人业务)职务,辞任自2022年1月14日起生效。
6.高级管理层成员、交行-汇丰战略合作顾问伍兆安先生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7.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