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慎的研究,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编制了《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经核查,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资金往来。
(二)2022年半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内担保。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27,472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3.32%。
经核查,公司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吴坚 许文才 张力上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