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 公司证券代码“605018”保持不变
? 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批准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长华股份”变更为“长华集团”,公司证券代码“605018”保持不变。
二、 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全称由“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及2022年8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022年8月18日,公司完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为更好体现公司品牌形象,建立统一的形象识别,使公司证券简称与公司全称相匹配,公司证券简称拟由“长华股份”变更为“长华集团”,公司股票代码“605018”不变。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公司本次证券简称的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证券简称的变更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