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研”、“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进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持续督导情况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中国电研签订《持续督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 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走访等方式,了解中国电研经营情况,对中国电研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2年上半年中国电研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2年上半年中国电研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序号 | 工作内容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中国电研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持续督导情况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导中国电研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国电研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保荐机构督促中国电研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2年上半年,中国电研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2022年上半年,中国电研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2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
持续督导情况
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2年上半年,中国电研未发生相关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 |
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年同期下降50%
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 |
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2022年上半年,中国电研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技术升级迭代风险、侵权和泄密风险、质量控制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新能源汽车行业风险、宏观经济下行及下游行业波动风险、境外经营风险、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中国作为电器制造大国,电器行业相关新技术不断升级迭代,公司需及时跟
踪行业前沿技术并调整研发方向,保持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更新。如果公司对相关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或新技术及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未及预期,将对公司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
(二)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和泄密的风险
公司拥有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由于核心技术人员流动、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公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泄密,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质量控制风险
质量技术服务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其正常运营依赖于公司多年来在电器领域建立起的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公司需采取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确保公司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合规。如果公司因管理失当、违规检测、数据舞弊等原因导致出具的报告质量达不到要求,将损害公司声誉、公信力,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质量技术服务业务中涉及少量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公司少量的环保涂料业务涉及易燃化学品的使用,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报告期内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也未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来如果公司未能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出现人员操作不当、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等情况,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违反监管部门规定,公司将面临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甚至停产整顿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客户分散,数量众多,对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要求较高。若宏观经济或行业发展出现系统性风险,导致公司较多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出现不利状况,可能导致回款周期增加甚至无法收回货款,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新能源汽车作为新兴产业,面临多种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业务的拓展。
(七)宏观经济下行风险
若未来宏观经济下行,将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使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下降甚至业绩下滑的风险。
(八)境外经营的风险
公司海外市场拓展受当地政策法规、外汇政策、当地疫情防控不利等多种因素影响,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将会给公司的海外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九)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精对苯二甲酸、新戊二醇和间苯二甲酸等大宗化工原材料,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大宗原材料的价格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由于公司产品售价的调整存在滞后性,如果短期内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将导致公司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的盈利能力下降,对公司的收入及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项目 | 年 |
1-6
2021
月 | 年 |
1-6
月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164,730.58 158,136.69 4.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77.12 15,652.89 6.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848.42 11,369.07 21.8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381.97 -4,272.36 不适用
项目
2022
项目 | 年 |
日 |
2021
月 |
日 | 变动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6,590.71 244,442.98 0.88%总资产 541,220.53 485,125.90 11.56%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2
主要财务指标 | 年 |
1-6
2021
月 | 年 |
1-6
月 | 变动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9 5.1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9 5.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34 0.28 21.43%
2022
主要财务指标 | 年 |
1-6
2021
月 | 年 |
1-6
月 | 变动幅度 |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6 6.59 增加0.07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5.57 4.83 增加0.7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66 7.56 减少0.10个百分点
2022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销售回款同比增加所致。综上,公司2022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2 年上半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如下:
(一)长期积淀的优秀文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肩负着服务国家、行业所需的使命,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砥砺奋进,经过对长期积淀的文化基因的提炼与升华,形成了优秀的“和、专、实”企业文化,构筑成中国电研人才团队的精神底座和精神纽带,凝聚员工共创、共享、共担,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在传承中创新,不断丰富企业文化的精神内涵,确保公司事业常青的内生动力源源不断,成为支撑公司发展的软实力。
(二)领先的技术及研发能力
公司由国家级研究院所转制而来,长期围绕电器及相关行业开展应用基础与共性技术研究、应用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产品技术开发,在相关行业理解、研究条件、研究成果、技术及产品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公司建立了高效的研发体系和多层次的研发平台,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在标准规范、检测评价、系统集成、电能转换、先进控制、环保材料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行业领先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拥有多项核心技术,主持完成了科技部863计划、973计划、“火炬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多项重大科研项目,并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等多项科技进步奖项。同时,公司持续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不断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布局中长期技术储备,为保持长期领先的技术优势奠定了稳固基础。
(三)突出的技术标准创新能力
技术标准是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公司一直致力于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中国产业的国际化竞争力,不断争取国际话语权。公司建有15个IEC国际标准对接平台、11个国家标准平台以及1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是国家标准委首批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及首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单位,拥有大量标准领域专家,其中IEC注册专家30余名;共有4名标准化专家获得IEC1906奖,1名获IEC托马斯·爱迪生奖。自2010年以来,公司累计主持和参与制修订超过600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包括家电行业中首个由中国主导制定的IEC国际标准“IEC 62863-2017”等多项“首个”标准,引领行业技术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及技术水平。
(四)独具特色的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深耕电器产品生产技术、质量评价、基础材料等质量提升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在各业务板块合作、协同发展的推动下,形成了为客户提供电器产品质量提升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能力,包括标准研究、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工厂规划、装备制造、涂料涂装、检验检测、改进(失效分析、标杆对比提升、品控体系建立等)、认证鉴证的“全链条”服务,具有整体竞争优势,并不断完善在汽车等领域产业的服务能力,打造更加完整的产业链。
(五)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公信力
品牌和公信力是公司稳健发展的关键之一。公司业务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经过六十余载对品质理念的不懈坚守,凭借着强大的技术实力及创新能力、良好的服务质量、规范的管理模式,公司已在各业务的细分市场形成了一定的行业公信力,拥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坚持打造自主品牌,立志将“中国电研”打造成世界级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并顺应业务同心多元发展的需要,在不同的专业领域实施品牌细分,打造了“威凯”“擎天”子品牌,得到了主管部门和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为市场开拓奠定了基础。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2年上半年,公司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申请各类知识产权44件,其中发明专利13件;新增各类知识产权56件,其中发明专利24件、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11件。新增标准发布17项,其中国家标准7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各类知识产权1,033件,其中发明专利225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36件。2022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12,616.24万元,本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6%。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行业先进水平。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9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电研”)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5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66,474,05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873,025,943.40元,于2019年10月3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开立的(3602072229201140663)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立的(628872433688)募集资金专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开立的(999005900510606)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4,816,702.1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8,249,803.55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9,058,900.00元,投入项目资金人民币349,190,903.55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净支出人民币
275,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4,712,673.4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当期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20,919,571.80 873,025,943.40减: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10,083,018.89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保荐机构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20,919,571.80 862,942,924.51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209,058,900.00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655,000,000.00 4,287,000,000.00减:投入项目资金
46,021,767.89 349,190,903.55减:银行手续费
1,832.61 14,694.55加:收到银行利息
4,816,702.10 35,034,246.99加: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
740,000,000.00 4,012,000,000.00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64,712,673.40 64,712,673.40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电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累计金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日余额(人民币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
3602072229201140663 -已销户
3602072229201142068 -已销户
3602072229201141716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628872433688 7,340,463.77三方监管专用账户
684772615767 332,603.74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695174635613 6,214,890.45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
999005900510606 47,671,794.46三方监管专用账户
120907188910202 2,262,574.53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120921258810901 890,346.45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120921286110801 0.00四方监管专用账户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电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中国电研控股股东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截至2022年6月30日,国机集团直接持有中国电研191,430,000股,持股比例为47.33%;中国电研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上半年,中国电研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董事长秦汉军,董事、总经理陈立新,副总经理孙君光、陈传好、易理、陈斌,核心技术人员陈伟升、张兴旺、揭敢新、张捷、黄文秀、郑毅穗、余和青、符永高、谢浩江、刘国荣、邓俊泳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凯天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2年上半年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国电研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中国电研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龙飞 刘连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