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10 公司简称:神马股份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瑞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公司章程文本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神马股份 | 指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指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聚酰胺、尼龙、锦纶 | 指 |
大分子主链含有酰胺基团(-CO-NH-)重复结构单元的一类聚合物,英文名称Polyamide(简称PA),由内酸胺开环聚合制得,也可由二元胺与二元酸缩聚等制得
尼龙66 | 指 | 尼龙的主要品种之一,又称聚己二酰己二胺,由己二酸和己二胺聚合而成,含有两组6个碳原子,常用化纤原料聚合物的一种 |
尼龙66盐 | 指 | 又称己二酸己二胺盐,是生产尼龙66聚合物的单体 |
KA油 | 指 | 环己醇和环己酮的混合物 |
VOCs | 指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
PC | 指 | 分子链中含有通式为 -[-0-R-OCO-]-链节的高分子化合物以及以它为基质而制得的各种材料的总称 |
BOPA | 指 | 双向拉伸尼龙薄膜,以聚酰胺6(尼龙6)为原材料制成 |
聚碳材料公司 | 指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塑料公司 | 指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帘子布发展 | 指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尼龙化工公司 | 指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博列麦公司、气囊丝公司 | 指 | 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
艾迪安 | 指 | 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
氢化学公司 | 指 | 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华威股份 | 指 | 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
锦纶科技 | 指 |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工程塑料公司 | 指 | 上海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英威达 | 指 | NVISTA,美国英威达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是全球 |
最大的综合纤维和聚合物公司之一 | ||
奥升德 | 指 | Ascend Performance Materials LLC,奥升德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全球优质塑料、纤维和化工供应商,也是全球最大的一体化尼龙66树脂生产商之一 |
巴斯夫 | 指 | BASF AG,巴斯夫集团,是一家德国的化工企业,也是世界最大的化工厂之一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神马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MA INDUSTR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MI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本斌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臻 | 石增辉 |
联系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63号 | 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63号 |
电话 | 0375-3921231 | 0375-3921231 |
传真 | 0375-3921500 | 0375-3921500 |
电子信箱 | Liuzhen600810@126.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63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公司办公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6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67000 |
公司网址 | www.shenma.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神马股份 | 600810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599,454,069.48 | 6,289,111,302.27 | 20.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6,457,998.68 | 974,825,031.24 | -45.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15,477,855.32 | 955,974,164.40 | -46.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1,680,722.05 | 800,783,134.65 | 32.5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621,587,283.21 | 7,712,411,238.37 | -1.18 |
总资产 | 27,277,328,965.38 | 25,896,521,362.69 | 5.3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1.09 | -54.1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1.00 | -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1.07 | -54.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8 | 16.99 | 下降10.2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4 | 16.66 | 下降10.0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5,129.4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 10,615,881.95 |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09,724.27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69,765.2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09,418.8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60,679.76 | |
合计 | 10,980,143.36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属“化学纤维制造业”(分类代码:C28)。
尼龙是重要的高分子材料,为五大工程塑料之一,凭借品种丰富、性质优异的特性,应用已拓展至纺服、汽车、电子、新能源、3D打印等方方面面。尼龙产业家族庞大,产品种类繁多,品种主要包括尼龙6、尼龙66、尼龙610、尼龙11、尼龙12五大品种。尼龙66作为尼龙主要品种之一,具有强度高、耐摩擦、耐高温、耐腐蚀等特性,综合性能较好,需求量占全球尼龙产品的比重为44%。
目前尼龙66被广泛应用于工程塑料和合成纤维两大领域。据HIS报告,全球尼龙66消费中约41%用于合成纤维,59%用于工程塑料。其中在工程塑料领域中,汽车(45%)、电气和电子(16%)、工业机械(11%)领域占比较高。在纤维领域中,主要包括工业丝与民用丝,其中工业丝主要应用于轮胎帘子布、汽车气囊丝、工业输送带等领域,民用丝主要应用于服装、包装带等领域。我国尼龙66工程塑料占比为49%,工业丝占比为34%,民用丝占比为13%,其他应用占比约为4%。工程塑料中约47%用于汽车行业,其次是电子电气(28%)和轨道交通(25%)。未来,随着己二腈国产化的快速发展,尼龙66基于其自身具有的多重优越性能,有望进一步拓展在军需用品、新能源汽车和轨道交通等新兴蓝海市场的应用。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属于生产销售型工业企业。公司产业结构上横跨化工、化纤两大行业,通过实施一体化战略,形成了以尼龙66盐和尼龙66盐中间产品、尼龙66切片、工业丝、帘子布等主导产品为支柱、以原辅材料及相关产品为依托的新产业格局。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丝、帘子布、尼龙66切片、己二酸、双酚A、PC,其他产品有环己烷、帆布、芳纶纤维、阻燃纤维、原液色丝、尼龙6民用丝等。主要产品及用途:
1、帘子布
公司主要生产用于半钢子午胎、工程胎、航空胎等差异化高端尼龙66帘子布。公司尼龙66帘子布具有单位质量小、强度高、耐疲劳性、抗冲击等优良性能,是生产飞机轮胎、大型工程胎、轿车轮胎的优质骨架材料。米其林、普里斯通等世界著名轮胎集团都是公司的重要客户。
2、工业丝
尼龙66工业丝是一种通过尼龙66盐连续聚合或切片固相增粘工艺生产的高强力尼龙66纤维。公司的尼龙66工业丝具有耐疲劳、耐冲击、耐摩擦、强力高等优势,主要应用于轮胎帘子布,其他领域还包括安全气囊、帆布(输送带领域)、绳索及织带等领域。
3、尼龙66切片
尼龙66切片是一种常用的有机高分子材料,具有耐高温、耐腐蚀等优质特性,是制作高强
度工业丝、高端民用纤维和工程塑料的优质原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工程机械、仪表仪器、服装纺织、航空航天等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
4、精己二酸
精己二酸是一种重要的有机二元酸,能够与二元醇、二元胺发生成酯化反应、酰胺化反应等,缩聚成高分子聚合物,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及尼龙66系列制品。此外,己二酸还可用于生产增塑剂、胶粘剂、高级润滑油和食品添加剂等,在日常化工产品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
5、双酚A、PC
双酚A,也称BPA,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苯酚和丙酮的重要衍生物,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PC)、环氧树脂、聚砜树脂、聚苯醚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也可用在增塑剂、阻燃剂、抗氧剂、热稳定剂、橡胶防老剂、农药、涂料等精细化工产品。
PC作为五大通用工程塑料之一,具有透光性好、抗冲击强度高、韧性大、电绝缘性好、使用温度范围宽和尺寸稳定性等优异的性能,广泛用于建筑板材、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械、航空航天、电子电器、光学透镜、LED照明等领域,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并且有替代其他工程塑料产品市场空间的趋势。
6、BOPA薄膜
BOPA薄膜属于功能性环保包装薄膜,主要应用于食品包装、电子、化工等领域。目前国内BOPA市场主要集中在食品包装领域,多为高温蒸煮袋、抽真空袋、高档食品保鲜包装等。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实行产研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1、研发方面: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为补充的研发模式,与多家知名院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以项目为依托进行合作开发和人员培训,围绕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开展研究工作。公司具有专业的研发团队,根据前期技术调研或市场分析提出研发立项申请,公司技术委员会是公司重大技术、研发问题的审议机构,主要负责组织讨论与确定重大技术难题、重大技术方案、技术标准等,评审、确立科研开发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等。研发团队研发完结后经公司技术委员会验收结题或进入应用推广。报告期,公司与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合共建了“先进尼龙材料研发中心”,并积极推进河南省高性能聚酰胺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尼龙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重视科研平台建设,支持创新研发。
2、采购方面:
公司采购模式以招标采购为主,公司实行 “招标+对标+审计”的创新招标模式,加强供应商认证,保证供应品质。采购部门具体负责原料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的选定和管理、采购招标以及合同的商务谈判和执行。
3、生产方面:
公司主要采用连续化、不间断的生产模式。根据产品市场趋势、客户订单需求、产品和原材
料库存等因素,下达生产任务组织生产,充分保障产品的交付。
公司结合市场整体情况、自身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确定下一年度主要产品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层每月召开月度生产计划讨论会,确定生产计划后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任务,同时根据销售部门反馈的市场销售情况调整产品生产数量及具体型号。在生产过程中,公司技术部门负责生产工艺管理,制定产品工艺技术文件;生产车间严格执行工艺操作程序,控制各项工艺指标,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以及环保问题进行全程监督;质量管理部门按相关标准对原料、产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控制。公司整个生产过程采用先进的DCS控制系统,自动化程度高,能有效降低能耗,确保安全生产及按时按质按量保障产品的供应。过硬的持续供货交付能力是公司赢得客户信赖并保持长期合作的重要基础,为公司赢得了良好市场认可度。
4、销售方面:
公司主要采取直接面对客户的销售模式。公司根据国内外不同市场情况组织成立专业化的国内销售团队和国际销售团队,销售人员与国内外终端厂家紧密沟通,实时掌握下游厂家生产经营动态和和客户需求。公司市场部门根据市场行情、生产计划及客户实际需求,与客户协商产品销售价格和订单量等内容,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公司设立有价格委员会,根据产品综合成本、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制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对于用量较大、合作关系良好、稳定的客户也会有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公司的主营产品具有较强的品牌公信力和行业影响力,已在下游行业中建立了良好口碑,形成了一大批稳定的优质客户。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科研优势。公司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全国纺织帘子布技术研发中心、河南省纤维骨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化工大学联合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为依托,高标准建设“尼龙纤维全流程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塑料全流程重点实验室”,初步具备捻线设计、胶液配制、浸胶试验、性能评价等橡胶纤维骨架材料研发能力,前瞻性、应用性技术研究的水平大幅提升。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生产实践,公司在尼龙66及其制品领域,特别是围绕尼龙深加工产业链,开发掌握多项核心技术与核心生产工艺,公司承担制定和主持编写了《锦纶66工业丝帘子布》《工业用1,6己二胺》和《尼龙66盐》等8个国家行业标准,公司拥有专利300余项,企业竞争力持续增强,在行业内处于领跑地位。
2、营销优势。公司实行产研销一体化及精细化营销管理,研发、生产、销售紧密衔接。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化,扩大针对下游需求的多样化生产。销售人员与国内外终端厂家紧密沟通,实时掌握下游厂家生产经营动态和和客户需求。公司深耕尼龙行业40年,架设了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营销和服务网络,持续深化“以客户满意为宗旨”的客户服务工程,使公司拥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3、品牌优势。“神马”牌产品曾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奖、国家科技进步腾飞奖、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工业丝帘子布被国家工信部评选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神马”牌尼龙66盐和“神马”牌己二酸均为“河南省高新技术产品”,“神马”牌工业丝、帘子布产品已出口到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米其林、普里斯通等世界著名轮胎集团的全球采购供应商,己二酸可以根据不同客户需求定制不同品质产品,率先在行业内提供不同等级优质产品,国际知名公司英威达、巴斯夫、万华化学均是公司己二酸产品忠实客户。多年来,公司产品资质齐全,认证完整,品质稳定,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神马”品牌享誉国内外市场。
4、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公司产业结构横跨化工、化纤两大行业,形成以尼龙 66 盐和尼龙66 盐中间产品、尼龙66切片、改性工程塑料、工业丝(帘子布)、BCF 地毯丝、安全气囊丝等主导产品为支柱、以原辅材料及相关产品为依托的产品格局,具有良好的产品组合优势,较强的市场调节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将通过产业链重点项目的实施,将公司尼龙 66 产业链延伸至上游基础原料领域,实现更上游的纵向一体化经营,进一步降低采购和生产成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专注于主业产业链的精耕细作,不断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初步实现上游产品规模化,下游产品多元化、系列化和精细化,使全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凸显。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国际经济政治形势跌宕起伏,受俄乌战争和美元加息等因素影响国际油价和大宗原材料价格长期处于历史高位,进一步加剧了全球通胀水平,为全球经济复苏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在上游原料价格上涨,下游市场需求减弱背景下,叠加国内疫情反复的影响,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公司在既定的发展战略指导下,依托自身研发创新实力、全产业链优势、产品质量优势,强化产销研一体化协同发展,内稳国内传统市场、优势市场,外拓国外新需求新市场,坚持改革创新,持续优化内部管理,调结构、增活力、提质量、降成本、防风险、稳经营,继续稳步落实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工作,推动企业稳健发展。报告期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常抓不懈,筑牢生产经营防护屏障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精神,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公司坚持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以来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各项防控措施和防疫工作制度,对外来物资、人员、进出厂车辆等重点管控。公司面对今年5月份所在地市疫情防控静态管理,迅速启动防疫各项预案,城市静态管理期间厂区正常生产,全体职工及家属均未出现确诊及疑似病例,实现疫情防控“三零”目标,为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目标提供防护屏障。
2、安全环保工作持续投入,实施安全绿色低碳生产
安全环保工作既是公司经营发展的生命线,又是公司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1)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全面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培养本质安全员工。(2)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
化国家一级企业为目标,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子公司开展全员对全过程、全场所危险源进行辨识、分级、评审、培训,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并演练。(3)实施双重预防体系,在子公司积极推广双重预防体系网上APP应用。(4)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在子公司推行实施“确认联络操作法”和“五环六步”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公司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节能、减排、减污、增效”原则,深入开展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不断加大综合治理和循环利用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稳步推进污染物近零排放五年行动计划,以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为目标,大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3、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实施创新驱动
公司对研发创新持续投入,以创新驱动理念为引领,坚持高端化、差异化发展方向。报告期内,(1)以“尼龙纤维全流程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塑料全流程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与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合共建了“先进尼龙材料研发中心”,河南省高性能聚酰胺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尼龙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正积极推进;(2)完成EPR27LS等3个注塑级切片研发,产品得到多家客户认可并通过UL认证;(3)再生纤维获全球回收标准GRS认证,初步完成切片纺F1线2000吨/年固相微增粘装置安装调试,进入产业化,力争年内实现销售;(4)航胎专用特高强尼龙66骨架材料工艺技术及应用研究,完成超高强工业丝小试试验,实现10.3~10.4g/d的连续稳定生产,向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提供样品,应用于航空轮胎中,已通过初步测试,将进一步提供样布;(5)组织课题攻关,间接水合法环己烯制备环己醇试验转化率达60%以上,乙酸环己酯选择性能达94%以上,为产品提质降耗提供有力技术支撑;(6)高性能可折叠芳纶胎圈的开发进入工业性试验成果转化,尼龙阻燃纤维的开发进入中试、大试结题阶段;(7)利用生产尾料开发己二胺-70、环己醇-70等四种副产品,实现“变废为宝”。
4、持续深化产销研一体化管理,加快数字化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公司不断深化产销研协同运行,致力于完善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销售为龙头、科研为重点、质量为根本、服务为保障的运营体系。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己二腈到货计划、生产库存、价格走势,科学规范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合理统筹尼龙66盐、己二酸、己二胺、尼龙66切片、工业丝、帘子布上下游各产品产销量,确保高负荷生产和经营效益最大化。
公司致力于建设在“以价值创造为目的、以智能化赋能为主导、以数字强企为核心”的总指导下,以建成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和数据驱动的数字化、智能化生产企业为目标,以数字化为工具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报告期,公司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搭建物流车辆管理、车辆信息识别、自助称重的信息集成的磅房无人值守系统;开展物资编码、信息分类录入、人员岗位确认、工业网闸、终端安全防护等共享数据中
心建设工作;初步实现部分业务领域的多业务数据共享、管理流程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大幅提升管理效能。
5、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报告期,公司10万吨PC装置打通工艺流程实现连续生产,并已建成投产与之配套的年产13万吨双酚A项目,两者可满足国内聚碳酸酯和双酚A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与公司尼龙66相关业务在人才储备、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形成协同发展。报告期,公司稳步推进增强产业链竞争力的各重点项目。公司年产40万吨产业配套煤制氢氨项目完成空分稀有气体装置桩基施工,完成空分稀有气体HAZOP分析;4万吨切片项目完成聚合车间三层及以下施工、变配电楼主体及长周期设备采购;芳纶项目根据500吨产能装置试车情况,对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关键设备操作规程及工程化设计方面进行优化技改,年产2000吨芳纶项目能评、安评、设计等工作同步推进;年产5万吨己二腈项目生产反应工序中反应釜、精馏塔等长周期设备已完成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稳步推进。公司目前初步实现上游产品规模化,下游产品多元化、系列化和精细化,通过40万吨产业配套煤制氢氨项目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将产业链延伸至上游基础原料领域,实现更大范围的向上游一体化经营,使全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凸显。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尼龙化工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增资方为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增资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持有马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20.22%,神马股份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79.78%。该事项于2022年1月28日由神马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引入投资者增资事宜已于2022年4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相关手续,尼龙化工公司由神马股份全资子公司变更为神马股份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39519.12万元,金石基金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20.22%,神马股份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79.78%,此次变更不影响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2022年4月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发行可转债事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关于发行可转债事项的相关议案于2022年4月18日由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8月2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02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
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80)。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发行存在不确定性。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599,454,069.48 | 6,289,111,302.27 | 20.84 |
营业成本 | 6,077,994,129.63 | 4,386,207,763.65 | 38.57 |
销售费用 | 40,065,900.88 | 34,731,913.39 | 15.36 |
管理费用 | 270,959,349.18 | 219,191,166.12 | 23.62 |
财务费用 | 186,374,899.37 | 218,107,094.49 | -14.55 |
研发费用 | 270,830,696.82 | 219,521,312.36 | 23.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1,680,722.05 | 800,783,134.65 | 32.5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7,731,443.52 | -1,080,549,087.25 | -11.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2,888,355.78 | 1,488,307,657.33 | -54.12 |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由于本期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由于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同期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由于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4,483万元,与上年的117,927万元相比减少53,444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可比产品销量及价格变动减利37,293万元;2、因销售费用变动减利533万元;3、因管理费用变动减利5,177万元;4、因研发支出变动减利5,131万元;5、因财务费用变动增利3,173万元;6、因其他收益变动减利1,978万元;7、因投资收益变动减利3,207万元;8、因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减利1,119万元;9、因资产减值损失减利3,403万元;10、因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减利64万元;11、因营业外收支变动增利1,288万元。
2022年半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项目 | 全年计划 | 报告期实际 | 完成年度计划的比例(%) |
尼龙66工业丝 | 55500吨 | 33484吨 | 60.33 |
尼龙66帘子布 | 74000吨 | 39183吨 | 52.95 |
尼龙66切片 | 165000吨 | 67306吨 | 40.79 |
尼龙6民用丝 | 16800吨 | 8290吨 | 49.35 |
双酚A | 102250吨 | 44483吨 | 43.50 |
PC | 50000吨 | 7986吨 | 15.97 |
营业收入 | 149亿元 | 76亿元 | 51.01 |
营业成本 | 110亿元 | 61亿元 | 55.45 |
费用 | 19亿元 | 9亿元 | 47.37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0,596,380,084.37 | 38.85 | 9,750,507,690.02 | 37.65 | 8.68 | |
应收款项 | 2,519,814,235.14 | 9.24 | 3,013,068,193.86 | 11.64 | -16.37 | |
存货 | 1,464,977,966.39 | 5.37 | 1,079,064,247.96 | 4.17 | 35.76 | 由于本期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25,124,570.42 | 4.12 | 1,134,693,955.75 | 4.38 | -0.84 | |
固定资产 | 4,877,587,329.42 | 17.88 | 5,100,158,370.32 | 19.69 | -4.36 | |
在建工程 | 4,225,775,999.14 | 15.49 | 3,733,752,605.79 | 14.42 | 13.18 | |
使用权资产 | 54,690,324.83 | 0.2 | 60,001,828.28 | 0.23 | -8.85 | |
短期借款 | 7,754,569,964.61 | 28.43 | 6,950,398,180.17 | 26.84 | 11.57 | |
合同负债 | 161,799,550.21 | 0.59 | 249,885,530.09 | 0.96 | -35.25 | 由于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5,844,984,679.36 | 21.43 | 4,427,757,005.13 | 17.1 | 32.01 | 由于本期项目借款 |
增加所致。 | ||||||
租赁负债 | 49,100,295.94 | 0.18 | 53,020,270.60 | 0.2 | -7.39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单位: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958,967,557.07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51,326,371.71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52,259,812.59 | 借款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1,051,498,400.00 | 借款质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2,448,600.00 | 借款质押 |
合计 | 4,336,500,741.37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957,972.99元,比上年度增加14,693.92元(上年度末943,279.07元),增加幅度1.56%。主要原因:1、取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长期股权投资238.48元;2、增资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6,550.00元;3、增资上海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5,182.40元;4、新设河南神马芳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2,00.00元;5、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所持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股权2,000.00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经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对上海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增资5,182.4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由7,061.22万元增加到12,243.62万元,其股权结构不变,仍为神马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工程塑料的科研,生产和销售,机电安装及维修装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工业用丝、产业用布、橡胶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前述增资款已支付完毕。(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16)
2、经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鄂托克旗建元
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维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共同出资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设立鄂尔多斯市神马建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8,720万元人民,占注册资本的39%,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17,28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6%,鄂托克旗维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1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25%。该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工产品);石灰和石膏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开发、咨询、转让;生物基材料及聚合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及循环利用技术研发、服务、咨询;固体废物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类项目)(以工商登记为准)。报告期,该合资公司尚未进行工商注册,公司拟投资项目各项审批手续以项目前期公司鄂尔多斯市神牛建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义在积极办理。(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56)
3、经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
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设立鄂尔多斯市神马建元尼龙化工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内蒙古神马建元化工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5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4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该公司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建筑
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为准)。该合资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注册成立。(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55)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万元) | 项目进度 | 本年度投入金额(万元) |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项目收益情况 | 资金来源 |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 230,066.56 | 在建 | 17,114.57 | 23,446.30 | 预计建成后新增销售收入151405万元 | 自筹、借款 |
年产3万吨1.6己二醇项目 | 30,745.00 | 在建 | 346.21 | 3,467.04 | 预计建成后新增销售收入48918万元 | 自筹、借款 |
己二腈项目 | 110,000.00 | 在建 | 9,511.03 | 11,434.49 | 预计建成后年均销售收入112299万 | 自筹、借款 |
合计 | 370,811.56 | / | 26,971.81 | 38,347.83 | / | /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股权比例(%) | 行业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元) |
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 51 | 制造业 | 制造和销售安全气囊丝产品和其他特品丝 | 2189万美元 | 449,222,201.01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制造业 | 制造和销售帘子布、工业丝 | 65,000 | 1,920,639,338.63 |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制造业 | 制造、加工:塑料,化纤及其制品的原辅材料,塑料机械等 | 27,998.32 | 1,643,688,394.04 |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49 | 贸易 | 气囊丝销售 | 20万美元 | 66,497,486.82 |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79.78 | 化工 | 生产和经营尼龙66盐 | 339,519.12 | 8,846,129,663.04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 | 金融 | 金融 | 300,000 | 13,151,801,170.83 |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制造业 | 尼龙66切片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818,527,473.20 | ||||
上海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100 | 制造业 | 尼龙66切片的生产和销售 | 7,061.22 | 180,325,099.09 |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服务业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等 | 10,000 | 22,774,170.21 | ||||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 48.96 | 制造业 | 高新技术化纤、聚酰胺6聚合生产等 | 18,750 | 708,581,007.00 | ||||
河南神马尼龙新材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制造业 | 生产销售尼龙子口布、尼龙切片、纸管、纸箱等 | 4,350.9 | 127,934,977.08 |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公司 | 71 | 制造业 | 双酚A、PC的生产及销售 | 120,000 | 4,092,758,203.39 | ||||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49 | 制造业 | 环己酮的生产及销售 | 40,000 | 1,354,198,691.14 |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 100 | 制造业 | 聚酰胺薄膜的生产及销售 | 19,000 | 439,980,715.30 | ||||
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 100 | 制造业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30,000 | 720,287,665.84 | ||||
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0 | 制造业 | 锦纶66高性能原料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化纤丝销售等 | 11,500 | 289,894,934.16 |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0 | 制造业 | 生产尼龙66切片 | 4,000 | 112,890,174.10 | ||||
河南神马芳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制造业 |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及销售,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 10,000 | 8,409,080.70 | ||||
续上表 | |||||||||
公司名称 | 净资产(元) | 净利润(元)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利润(元) | |||||
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 139,479,291.69 | 9,827,357.69 | 236,305,430.96 | 9,558,460.31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931,220,606.32 | 66,934,139.41 | 1,235,535,807.25 | 72,721,566.02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1,431,295,302.25 | 34,981,573.57 | 1,447,210,717.46 | 33,404,950.10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36,916,190.66 | 1,542,167.14 | 196,092,598.26 | 1,921,222.86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5,767,427,313.72 | 486,533,612.33 | 4,006,549,174.59 | 565,797,713.75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311,687,413.78 | 72,419,910.10 | 193,389,532.97 | 96,578,897.47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39,787,563.47 | 24,333,749.20 | 401,518,597.95 | 27,242,857.34 |
上海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157,549,703.22 | -7,444,240.62 | 95,769,061.82 | -7,253,123.41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2,368,121.29 | 358,525.50 | 358,525.50 | |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 148,191,998.39 | -11,123,184.85 | 164,436,533.92 | -12,691,450.49 |
河南神马尼龙新材有限责任公司 | 41,203,233.49 | -11,434,135.04 | 76,442,523.93 | -14,251,768.10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公司 | 1,199,750,597.63 | -1,766,937.71 | 579,396,348.03 | -489,676.37 |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371,328,227.57 | -27,100,442.09 | 124,645,414.39 | -27,100,442.09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 188,080,289.77 | -1,919,710.23 | 82,342,515.27 | -1,929,930.23 |
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 305,400,000.00 | -100,000.00 | ||
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7,138,726.72 | -13,706,765.28 | 128,645,366.89 | -13,937,509.41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3,152,670.44 | -15,328,939.47 | 109,659,857.03 | -15,329,939.47 |
河南神马芳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6,868,234.75 | -5,131,765.25 | -5,131,765.25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策风险
尼龙行业属于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公司不存在政策性风险。
2、行业风险
进入尼龙66行业的企业增多,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应对措施: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提高高端产品比例,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智能制造,提高生产效率,严格成本控制,充分发挥公司独特的产业链优势、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
3、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力争实现满产满销。但由于公司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及多变性和客户需求的独特性,公司销售预测仍存在不符合市场实际情况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坚持与客户共同成长的理念,产研销一体化运营,提高销售服务质量,保持与客户密切的联系,了解客户需求,解决客户问题,将服务延伸至客户产品研发阶段,认真收集和整理市场信息,科学判断、合理预测,寻求产品结构的最佳组合。
4、经营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张和进出口贸易业务量的逐步增加,国际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有可能对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产生影响,对公司管理模式和营销运行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不能进行及时调整以适应上述变化,公司将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应对措施:以客户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统筹产供销,顺应“双循环”市场大势,大力开发国内市场,合理调节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应,使公司利益最大化。
5、汇率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销往国际市场,汇率波动影响公司出口额和汇兑损失。
应对措施:加强对外汇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及时掌握外汇市场动态,适时调整结算货币及结算方式,引入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部分海外市场推进人民币计价结算,积极开展锁汇等套保业务进行风险敞口管理。
6、利率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融资方式为银行借款,利率波动影响融资成本。
应对措施:加快资金周转,加大货款回收力度,降低应收账款,科学合理设置产成品库存,优化备品备件库存,努力减少资金占用。目前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合作关系良好,能以较低利率水平获得融资。
7、技术风险
公司技术路线工艺成熟,产品开发经验丰富,但技术发展如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或生产工艺迭代原有生产技术失去成本优势,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加强工艺技术研究,保障研发投入,通过不断的技术改造,使生产设备始终处于高效利用状态。紧跟市场需求开发产品,提高新产品研发决策的科学性。
8、产品价格及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尼龙66行业,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汽车、电子电气和轨道交通等行业,其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宏观经济的波动会影响客户需求,供需平衡变化影响产品价格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应对措施:实施产业链一体化经营,通过智能制造、数字赋能提高精细管理水平,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多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减少常规品种的生产量,丰富产品结构。
9、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己二腈、精苯、氢气、液氨等,目前全球只有英威达等少数公司对外出售己二腈,存在集中供应风险。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且公司产品价格调整等经营措施不能及时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成本的影响,则公司可能面临盈利水平受到重大影响的风险。
应对措施:加强与主要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力度,开发多渠道采购,保证原材料持续稳定供应。公司正自建5万吨/年己二腈项目、40万吨产业配套氢氨项目,增强原料自给能力,实现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公司致力于产品高端化、差异化发展方向,努力提升高端化、差异化产品比例,进一步增强产品议价能力。
10、单一客户依赖风险
公司不存在单一客户依赖风险。
11、核心技术人员变动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技术进步、产品性能提升、新产品开发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公司所处行业竞争的加剧,不排除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发生变动的风险,进而给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完善核心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尝试在子公司选择项目跟投、项目收益分红等长效激励方式进行实践探索,为核心技术人员提供更加富有竞争性的薪酬,提高核心技术人员满意度和忠诚度。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月27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月28日 | 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己二腈技术所有权的议案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月28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1月29日 | 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10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3月11日 | 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18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4月19日 | 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逐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二)发行规模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四)债券期限 (五)债券利率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七)转股期限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十)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十一)赎回条款 (十二)回售条款 |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十八)担保事项 (十九)评级事项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二十二)承销方式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度)》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21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4月22日 | 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27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28日 | 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7月8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7月9日 | 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8月2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8月3日 | 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原定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经两次延期后,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乔思怀 | 董事长 | 离任 |
李本斌 | 董事长 | 选举 |
段文亮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仵晓 | 总经理 | 聘任 |
孙金明 | 副总经理 | 聘任 |
王兵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许仁刚 | 总法律顾问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经控股股东推荐,提名李本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乔思怀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大会选举李本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
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本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会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聘任仵晓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段文亮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对本议案表示一致同意;会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孙金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兵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仁刚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总法律顾问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
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控股股东推荐,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本斌先生、王良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仵晓先生、王贺甫先生、武俊安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尚贤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民英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控股股东和公司职代会推荐,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江俊富先生、刘宏伟先生、李丰功先生、王永红女士、许国红女士,其中王永红女士、许国红女士为公司职工监事,并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7月8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为:李本斌先生、王良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仵晓先生、王贺甫先生、武俊安先生(独立董事)、尚贤女士(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独立董事),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为:江俊富先生、刘宏伟先生、李丰功先生、王永红女士(职工监事)、许国红女士(职工监事)。2022年7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会议选举李本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仵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齐文兵先生、李宏斌先生、孙金明先生、王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路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许仁刚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刘臻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石增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7月8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江俊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废水: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pH值;排放方式: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排放口数量:3个,1#排污口(一般排放口)在公司西边界,2#排污口(主要排放口)在公司西南角,3#排污口(生活污水一般排放口)在公司东边界;排放总量:2022年上半年主要排放口COD排放总量44.2吨,氨氮排放总量4.5吨;超标排放情况:无;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即COD≤150mg/L,氨氮≤25mg/L;
核定的排放总量:COD:257.060473吨/年,氨氮:42.843412吨/年(排污许可证:
91410000169972489Q001C)。
废气:
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方式:经过处理设施后达标排放至大气;排放口数量:49个,浸胶排放口与己二胺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其他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排放总量:2022年上半年主要排放口VOCs排放总量4.68吨;超标排放情况:无;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非甲烷总烃≤80mg/m3;核定的排放总量:VOCs:120.0768吨/年(排污许可证:91410000169972489Q001C)。
(2)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废水: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排放方式:经处理后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数量:1个;DW001,在公司东南角;
排放总量:2022年上半年COD排放总量2.7吨,氨氮排放总量0.13吨;(间接排放)超标排放情况:无;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即COD≤400mg/L,氨氮≤35mg/L;核定的排放总量:COD:15吨/年,氨氮:1.7吨/年。废气:
主要污染物:颗粒物、NOx、VOCs;排放方式: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大气;排放口数量:19个;排放总量:2022年上半年颗粒物排放总量3.7吨;NOx排放总量9.2吨,VOCs排放总量9.1吨;超标排放情况:无;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NOx≤50mg/m?、《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等;
核定的排放总量:VOCs:105.205吨/年。
(3)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废水: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排放方式: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排放口数量:1个,DW001,在公司南边界;排放总量:2022年上半年COD排放总量56吨,氨氮排放总量2.2吨;超标排放情况:无;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 1135—201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即COD≤300mg/l、氨氮≤25mg/l;
核定的排放总量:COD:313.35吨/年,氨氮:14吨/年(排污许可证:
91410000170000791G001P)。废气:
主要污染物:NOx、SO2、颗粒物排放方式: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大气;排放口数量:29个排放总量:2022年上半年主要排放口NOx排放总量17.9吨、SO2排放总量6.3、颗粒物2.8吨;
超标排放情况:无;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即NOx≤100mg/m3,SO2≤35mg/m3,颗粒物≤10mg/m3;核定的排放总量:NOx:475吨/年,SO2:155.232吨/年,颗粒物69.12吨/年(排污许可证:91410000170000791G001P)。
(4)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废水: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
排放方式: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
排放口数量:1个,DW001,在公司西北边界;
排放总量:2022年上半年COD排放总量0.197吨,氨氮排放总量0.0023吨;
超标排放情况:无;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即COD≤150mg/L,氨氮≤25mg/L;
核定的排放总量:COD:6.69吨/年,氨氮:0.67吨/年(排污许可证:
91410400790644379Q001C)。
废气:
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排放方式: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大气;
排放口数量:3个
排放总量:2022年上半年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31.45吨,颗粒物4.33吨;
超标排放情况:无;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即非甲烷总烃≤80mg/m3,颗粒物≤120mg/m3;
核定的排放总量:排污许可证: 91410400790644379Q001C。
(5)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废水: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
排放方式:间接排放;
排放口数量:1个,废水排入尼龙化工公司污水处理场;
排放总量:污染物总量计入尼龙化工公司总量;
超标排放情况:无;
核定的排放总量:排污许可证: 91410400171778896J001P。
废气:
主要污染物: 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排放方式: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大气;排放口数量:5个排放总量:2022年上半年颗粒物排放总量0吨, NOx排放总量3.08吨,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1.91吨;
超标排放情况:无;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颗粒物≤5mg/Nm3,SO2≤10mg/Nm3,NOx≤50mg/N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非甲烷总烃≤100mg/m3;
核定的排放总量:颗粒物:14.4吨/年, NOx:49.244吨/年,非甲烷总烃:38.4吨/年(排污许可证: 91410400171778896J001P)。
(6)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废水: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
排放方式:经处理后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排放口数量:1个;
排放总量:2022年上半年COD排放总量3.23吨,氨氮排放总量0.29吨;(间接排放)
超标排放情况:无;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即COD≤400mg/L,氨氮≤35mg/L;
核定的排放总量:排污许可证:91410422MA3X4NBN56001P。
废气:
主要污染物: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
排放方式: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大气;
排放口数量:6个;
排放总量:2022年上半年颗粒物排放总量0.236吨,SO2排放总量0吨, NOx排放总量
3.92吨,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0.053吨、氨排放总量0.151吨;
超标排放情况:无;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颗粒物5mg/Nm3、SO2≤10mg/Nm3,NOx≤50mg/N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非甲烷总烃≤100mg/m3;
核定的排放总量:颗粒物:4.508吨/年,SO2:0.912吨/年, NOx:8.44吨/年(排污许可证:91410422MA3X4NBN56001P)。
(7)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废水: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
排放方式:间接排放;排放口数量:1个,废水排入尼龙科技公司污水处理场;排放总量:污染物总量计入尼龙科技公司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无;核定的排放总量:排污许可证: 91410422MA44TU788E001V。废气:
主要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方式: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至大气;排放口数量:2个;排放总量:2022年上半年颗粒物排放总量0.93吨,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0.24吨;超标排放情况:无;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即颗粒物≤30mg/Nm?,非甲烷总烃≤80mg/Nm?;核定的排放总量:排污许可证:91410422MA44TU788E001V。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均能正常运行,废水处理采用生化处理方式,生化废气采用碱喷淋+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的组合工艺处理,己二胺废气采用饱和蒸汽塔进行处理,纺丝油烟废气采用电捕焦油器进行处理,浸胶废气采用两级水喷淋+过滤+准分子紫外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燃气锅炉采用更换进口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废水和废气经过处理后,均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上市公司有健全的环保管理制度,设有安环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有专职环保人员负责管理环保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和政策,按国家和所属行业排放标准,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严格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合规处置。报告期内各类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转良好。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设项目均有环保部门批准的环评报告及相关环保验收手续。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送至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确保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进行公示,按照监测方案,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相关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上市公司已建、在建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规定,同时子公司建有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综合预案并已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子公司自行监测方式为监督性监测(第三方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示。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其它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积极履行环保义务,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稳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积极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努力实现生产环境的持续改善。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发证后管理制度,实现各类污染物优标排放;开展清洁生产,从源头控制,减污染排放;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确保土壤和地下水安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降低能耗提高能效降低碳排放量。公司本部厂区工厂采用高效泵+高效电机设备,厂区部分路灯采用太阳能路灯,厂区内使用LED节能灯具照明,车间淋浴采用太阳能热水器等降低用电消耗;各生产厂精细化管理,严查“跑冒滴漏”,控制工艺指标,提高天然气使用效率;通过废气余热回收利用,降低天然气消耗;推广使用电动叉车,减少化石能源消耗。
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积极推动高效水泵节能改造、冷冻机高压变频节能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加强能源过程管理,减少能源消耗。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中央“四不摘”扶贫政策,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公司扶持定点帮扶村结合自身优势和资源禀赋积极发展特色产业、特色民宿,其中特色民宿项目全面投入建设,公司为鲁山县四棵树乡平沟村民宿项目投入50万元,增加爱心公益岗位60人,持续推动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转变,以产业带动乡村振兴。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283,317,331股股份,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但向本企业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 2、本企业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3、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4、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 | 2020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5、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含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含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6、上述限售期满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其他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担任经营性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本公司。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形。 | 2020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其他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承诺人保证将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 4、承诺人保证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5、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0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自身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神马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承诺人承诺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神马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促使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3、如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有任何与神马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将放弃或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放弃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 4、承诺人承诺如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 2020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20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本公司作为上述承诺的责任主体,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0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一、就尼龙化工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承诺人承诺: 1、将积极催促尼龙化工及其下属子公司尽快就无证房产补办权属证书,确保不影响尼龙化工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2、尼龙化工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办理无证房产的权属证书期间因资产瑕疵而产生的非正常办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额外税费等)由承诺人承担; 3、若存在无证房产最终无法补办权属证书情形的,承诺人将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自建或租赁替代性的土地和厂房,并承担因搬迁给尼龙化工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二、就尼龙化工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缴事宜,承诺人承诺: 承诺人将积极催促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其员工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若在交割日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被有权部门处以罚款或被员工要求承担经济补偿、赔偿或使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产生其他任何费用或支出的,承诺人将无条件代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相应的款项,且保证上市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三、就本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存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使用行为作出如下承诺: | 2020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万元) | 预计2022全年(万元)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115,315.10 | 202,100.00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25,864.25 | 44,900.00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采购 | 电费 | 20,811.90 | 33,500.00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18,888.80 | 29,300.00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3,172.53 | 27,000.00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修理费、工程款、设备款等 | 10,395.34 | 33,000.0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设备、工程款、技术转让费 | 3,632.79 | 13,900.00 |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495.56 | 16,200.00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及运费服务等 | 3,761.30 | 5,500.00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加工费、材料 | 1,462.10 | 180.00 |
河南神马泰极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商品 | 1,922.03 | 2,820.00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及技术服务 | 90.48 | 2,300.00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设备、材料采购、运输服务及保险费等 | 980.27 | 1,000.00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 | 商标使用费 | 4,600.00 |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268.23 | 1,450.00 |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电费、蒸汽、高纯水 | 773.15 | 1,240.0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蒸汽 | 2,593.88 | 17,000.00 |
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设备 | 240.08 | 800.00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1,518.46 | 630.00 |
平顶山神马医院 | 采购 | 医疗服务 | 262.06 | 720.0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 | 电费等 | 306.31 | 500.00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设备、服务等 | 14.97 | 185.00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工程款、服务费 | 210.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1,772.71 | 1,500.00 |
河南惠润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设备、修理费 | 835.78 | 15.00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 | 工程款、监理费、设计费、修理费 | 156.69 | 665.00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电费 | 1,771.38 | 9,500.00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采购 | 报刊费 | 72.51 | 45.00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采购 | 采购材料 | 69,051.45 | 505,000.00 |
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服务费 | 150.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采购 | 运费款 | 90.00 |
河南中平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修理费 | 13.00 | |
河南龙泰吉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 | 运费款 | 12.00 | |
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 | 采购仪表 | 5.00 |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 | 运输费 | 5.00 | |
平煤神马集团河南天健日化有限公司 | 采购 | 防疫物资 | 10.00 | |
河南兴和顺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 | 采购材料 | 80.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 | 纯苯、己二酸 | 71,174.62 | 150,000.00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 | 气囊丝 | 20,081.46 | 30,000.00 |
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 | 切片、己二酸等 | 13,496.08 | 28,100.00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商品、能源 | 4,507.35 | 7,750.0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环己烷、包装物等 | 2,052.92 | 20,870.00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切片、己二酸等 | 1,609.66 | 11,000.00 |
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切片等 | 1,435.87 | 3,130.00 |
中平贸易株式会社 | 销售 | 切片 | 1,310.85 | 2,650.00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销售笑气 | 1,226.55 | 2,040.00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浸胶帆布 | 297.60 | 63.00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商品 | 272.23 | 750.00 |
平顶山市科盈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商品 | 267.28 | 600.00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 | 材料、能源等 | 254.29 | 50.00 |
平顶山市瑞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销售商品 | 171.47 | 385.00 |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商品 | 151.55 | 120.00 |
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司 | 销售 | 切片等 | 146.86 | 265.00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 | 中压蒸汽、氮气、包装物等 | 99.54 | 280.00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销售 | 销售商品 | 43.22 | 80.00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销售 | 水电费 | 24.49 | 25.00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 包装物、己二胺、能源等 | 7.94 | 93.00 |
平顶山神马医院 | 销售 | 能源 | 30.00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 | 土地租赁 | 2.34 | 5.00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出租 | 固定资产租赁 | 5.76 | 7.00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出租 | 土地租赁 | 3.20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 | 固定资产租赁 | 121.07 | 220.00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出租 | 土地租赁 | 23.45 | 48.0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出租 | 厂房屋顶 | 12.00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租入 | 房屋和建筑物及设备 | 260.00 |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租入 | 设备 | 430.78 | 720.00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租入 | 厂房设备 | 400.00 | |
合计 | 405,648.54 | 1,216,078.00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技术服务 | 146.09 |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污水处理费 | 34.04 | ||||||
平顶山平煤设计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设计费 | 1.1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培训费 | 0.85 | ||||||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材料 | 1,067.17 |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材料 | 17.89 |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材料 | 776.38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设备款 | 113.59 | ||||||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设备款 | 30.09 | ||||||
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材料 | 299.47 | ||||||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己二酸 | 813.99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切片、帘子布等 | 799.48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13.14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阳光物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能源 | 0.34 | ||||||
河南神马泰极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 | 0.15 | ||||||
合计 | / | / | 4,113.82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216,078.00万元,2022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09,762.36万元。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己二腈技术所有权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拟受让河南中平紫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500t/a丁二烯直接氢氰化制备己二腈技术所有权,受让价格以评估结果为确
定价格依据,受让价格为14,026.98万元(含税),并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资金来源为艾迪安公司自有资金。前述交易事项经2022年1月27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08)。报告期,前述交易标的相关知识产权已过户至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名下。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30亿元 | 0.5%-1.65% | 1,786,826,333.82 | 20,294,857,075.03 | 20,085,570,248.82 | 1,996,113,160.03 |
合计 | / | / | / | 1,786,826,333.82 | 20,294,857,075.03 | 20,085,570,248.82 | 1,996,113,160.03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本公司 | 公司本部 |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700 | 2020/5/27 | 2020/5/27 | 2028/8/10 | 连带责任担保 | 主债务中应承担担保责任的余额剩余96,741,144.46元 | 否 | 否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9,674.114446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5,499.717823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05,135.533056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14,809.647502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3.7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9,674.114446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09,035.815233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29,189.087502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47,899.017181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尼龙化工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增资方为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增资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20.22%,神马股份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
79.78%。该事项于2022年1月28日由神马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引入投资者增资事宜已于2022年4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相关手续,尼龙化工公司由神马股份全资子公司变更为神马股份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39519.12万元,金石基金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
20.22%,神马股份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79.78%,此次变更不影响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2022年4月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发行可转债事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关于发行可转债事项的相关议案于2022年4月18日由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8月2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02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80)。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发行存在不确定性。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014.4548 | 31.6177 | 0.0136 | 0.0136 | 33,014.4684 | 31.617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3,014.4548 | 31.6177 | 0.0136 | 0.0136 | 33,014.4684 | 31.6177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1,403.119 | 68.3823 | 71,403.119 | 68.382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1,403.119 | 68.3823 | 71,403.119 | 68.382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4,417.5738 | 100 | 0.0136 | 0.0136 | 104,417.5874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23日,公司定向可转债“神马定01”尚未转股的转债面值总额为700元人民币。2022年6月24日,上述 “神马定01”尚未转股的转债面值总额700元人民币已全部转股,转股价为5.13元/股,转股数为136股,公司总股数由1,044,175,738股增加至1,044,175,874股。(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61)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30,144,548 | 0 | 136 | 330,144,684 | 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 | 2020年9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与《证券登记证明》,公司发行的262,411,757股股份和417,234,7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合计 | 330,144,548 | 0 | 136 | 330,144,684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6,383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36 | 613,462,015 | 58.75 | 330,144,684 | 质押 | 272,864,544 | 国有法人 |
何惠玲 | 0 | 4,749,061 | 0.45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杨永政 | 4,230,000 | 4,230,000 | 0.41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解凤贤 | 4,117,400 | 4,117,400 | 0.39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22,100 | 3,597,400 | 0.34 | 0 | 未知 | 其他 | |
林云方 | 1,900,000 | 2,900,000 | 0.28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王丽人 | 0 | 2,735,978 | 0.26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财通基金-徐桂芹-财通基金玉泉89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0 | 2,735,978 | 0.26 | 0 | 未知 | 其他 | ||
无锡厚石投资有限公司 | 2,600,000 | 2,600,000 | 0.25 | 0 | 未知 | 其他 | ||
李茜 | 0 | 1,909,110 | 0.18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83,317,331 | 人民币普通股 | 283,317,331 | |||||
何惠玲 | 4,749,061 | 人民币普通股 | 4,749,061 | |||||
杨永政 | 4,2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30,000 | |||||
解凤贤 | 4,11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7,4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9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97,400 | |||||
林云方 | 2,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0,000 | |||||
王丽人 | 2,735,9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5,978 | |||||
财通基金-徐桂芹-财通基金玉泉89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735,9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5,978 | |||||
无锡厚石投资有限公司 | 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0,000 | |||||
李茜 | 1,909,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9,11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30,144,684 | 限售期3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孙金明 | 高管 | 30,000 | 40,000 | 10,000 | 二级市场竞价增持 |
王兵 | 高管 | 2,600 | 2,600 | 0 | 不适用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公司副总经理孙金明先生、副总经理王兵先生首次聘任为上市公司高管。孙金明先生、王兵先生报告期末所持本公司股票均为首次担任本公司高管之前所持有。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可转换债券发行。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神马定01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0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0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神马定01 | 700 | 700 | 0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神马定01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7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136 |
累计转股数(股) | 67,732,927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7.3666 |
尚未转股额(元) | 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0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神马定01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
2020年7月29日 | 6.36 | 2020年8月4日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按照不低于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6.58元/股。在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公司2020年7月29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74,964,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492,080.00元(含税),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6.36元/股。 | |
2021年6月28日 | 6.16 | 2021年6月29日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8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6月22日披露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及股份变动完成后,“神马定01”、“神马定02”定向可 |
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根据调整公式“P1=P0-D”计算,P1为调整后的有效转股价格,P0为调整前的有效转股价格,每股派息D 为0.20元/股,调整前“神马定01”转股价格为6.3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6.16元/股;调整前“神马定02”转股价格为7.31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7.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 ||||
2021年10月29日 | 5.73 | 2021年10月21日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32,120,5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含税),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0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0月29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1日披露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及股份变动完成后,“神马定 01” 定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根据调整公式“P1=P0-D”计算,每股派息 D 为 0.43元/股,调整前“神马定 01”转股价格为6.1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5.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0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
2022年5月30日 | 5.13 | 2022年5月24日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 |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1年年度拟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4,175,7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0日,具体情 |
n | 况详见公司2022年5月24日披露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及股份变动完成后,“神马定 01”定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根据调整公式“P1=P0-D”计算,每股派息 D 为 0.60元/股,调整前“神马定 01”转股价格为5.73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5.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5.13元/股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公司无剩余已发行债券。报告期内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均正常还本付息。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1、2021年3月24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4,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发行总额40,000万元,债券简称“神马定02”,债券代码110812。截至2021 年12月24日,神马定02已全部转股,累计已转股金额为40,000万元,累计转股数量为56,987,847股。 2022 年 1 月21日起,神马定0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2、2020年9月22日,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4,172,34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发行总额41,723.47万元,债券简称“神马定01”,债券代码110811。截止2022年6月24日,“神马定01”已全部转股,累计转股数为67,732,927股。2022年6月30日起“神马定01”停止转股。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一) | 10,596,380,084.37 | 9,750,507,690.0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二) | 19,165,011.97 | 2,200,000.00 |
应收账款 | (三) | 1,485,463,286.55 | 1,066,118,171.08 |
应收款项融资 | (四) | 1,015,185,936.62 | 1,944,750,022.78 |
预付款项 | (五) | 136,753,971.93 | 162,726,381.3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六) | 14,638,078.45 | 7,220,471.51 |
其中:应收利息 | 1,360,000.00 | 740,000.00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 | 1,464,977,966.39 | 1,079,064,247.9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八) | 418,213,210.03 | 405,848,728.94 |
流动资产合计 | 15,150,777,546.31 | 14,418,435,713.59 |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九)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 | 1,125,124,570.42 | 1,134,693,955.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十一) | 13,928,300.00 | 13,928,3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十二) | 4,877,587,329.42 | 5,100,158,370.32 |
在建工程 | (十三) | 4,225,775,999.14 | 3,733,752,605.7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十四) | 54,690,324.83 | 60,001,828.28 |
无形资产 | (十五) | 850,647,603.00 | 846,137,680.20 |
开发支出 | (十六) | 356,090.22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十七) | 5,587,403.06 | 7,467,642.3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十八) | 113,034,641.31 | 87,427,468.9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十九) | 842,175,247.89 | 476,161,707.2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126,551,419.07 | 11,478,085,649.10 | |
资产总计 | 27,277,328,965.38 | 25,896,521,362.6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二十) | 7,754,569,964.61 | 6,950,398,180.1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二十一) | 928,306,009.08 | 1,282,869,505.17 |
应付账款 | (二十二) | 1,117,727,701.72 | 1,191,260,448.6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二十三) | 161,799,550.21 | 249,885,530.0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二十四) | 82,788,440.55 | 68,541,345.96 |
应交税费 | (二十五) | 107,938,123.15 | 230,513,114.66 |
其他应付款 | (二十六) | 210,924,066.74 | 1,420,418,954.72 |
其中:应付利息 | 2,586,332.55 | 2,586,332.55 | |
应付股利 | 1,200,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二十七) | 1,073,868,423.66 | 1,448,536,316.94 |
其他流动负债 | (二十八) | 38,293,416.99 | 33,048,463.53 |
流动负债合计 | 11,476,215,696.71 | 12,875,471,859.9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二十九) | 5,844,984,679.36 | 4,427,757,005.13 |
应付债券 | (三十) | 575.9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三十一) | 49,100,295.94 | 53,020,270.60 |
长期应付款 | (三十二) | 271,186,963.22 | 24,847,736.16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三十三) | 23,050,000.00 | 23,050,000.00 |
递延收益 | (三十四) | 117,315,167.03 | 122,312,321.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十八) | 29,919,397.96 | 31,043,775.8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35,556,503.51 | 4,682,031,685.56 | |
负债合计 | 17,811,772,200.22 | 17,557,503,545.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三十五) | 1,044,175,874.00 | 1,044,175,73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三十六) | 156.53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三十七) | 2,702,810,688.74 | 2,702,810,092.2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三十八) | 9,222,912.98 | |
盈余公积 | (三十九) | 463,496,562.04 | 463,496,562.0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四十) | 3,401,881,245.45 | 3,501,928,689.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621,587,283.21 | 7,712,411,238.3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843,969,481.95 | 626,606,578.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465,556,765.16 | 8,339,017,817.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277,328,965.38 | 25,896,521,362.69 |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瑞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135,623,080.12 | 6,210,331,987.8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一) | 1,362,458,046.13 | 1,020,834,044.50 |
应收款项融资 | (二) | 833,201,409.15 | 1,720,347,241.01 |
预付款项 | 32,390,158.94 | 96,159,855.96 | |
其他应收款 | (三) | 889,510,758.58 | 899,403,850.7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17,274,003.19 | 182,234,655.9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55,502,088.61 | 4,824,728.9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625,959,544.72 | 10,134,136,365.0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四) | 9,579,729,894.99 | 9,432,790,662.3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428,300.00 | 12,428,3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12,210,080.93 | 546,833,454.68 | |
在建工程 | 28,369,665.66 | 24,792,229.9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597,987.83 | 10,671,610.16 | |
无形资产 | 65,110,482.76 | 67,900,826.2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5,128,906.94 | 53,832,733.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3,480,797.59 | 133,022,044.3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496,056,116.70 | 10,282,271,860.83 | |
资产总计 | 21,122,015,661.42 | 20,416,408,225.8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787,596,875.71 | 5,244,030,221.8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14,900,000.00 | 1,539,9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429,125,046.46 | 1,855,921,744.7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32,428,115.00 | 1,099,906,955.04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280,295.79 | 30,736,495.37 | |
应交税费 | 7,558,940.86 | 11,859,483.66 | |
其他应付款 | 62,377,058.62 | 64,095,411.2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02,074,990.07 | 601,095,814.4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1,215,654.95 | 142,987,904.1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390,556,977.46 | 10,590,534,030.5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052,013,000.00 | 1,586,906,500.00 | |
应付债券 | 575.9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045,997.63 | 8,873,782.01 | |
长期应付款 | 218,580,437.83 | 212,302,060.29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399,247.29 | 7,327,031.1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83,291.72 | 2,183,291.7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88,221,974.47 | 1,817,593,241.18 | |
负债合计 | 13,678,778,951.93 | 12,408,127,271.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44,175,874.00 | 1,044,175,73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56.53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172,591,060.71 | 5,172,590,464.2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58,201,016.12 | 458,201,016.12 | |
未分配利润 | 768,268,758.66 | 1,333,313,579.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443,236,709.49 | 8,008,280,954.0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122,015,661.42 | 20,416,408,225.83 |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瑞华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四十一) | 7,599,454,069.48 | 6,289,111,302.27 |
其中:营业收入 | (四十一) | 7,599,454,069.48 | 6,289,111,302.2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899,953,853.09 | 5,140,001,833.63 | |
其中:营业成本 | (四十一) | 6,077,994,129.63 | 4,386,207,763.6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四十二) | 53,728,877.21 | 62,242,583.62 |
销售费用 | (四十三) | 40,065,900.88 | 34,731,913.39 |
管理费用 | (四十四) | 270,959,349.18 | 219,191,166.12 |
研发费用 | (四十五) | 270,830,696.82 | 219,521,312.36 |
财务费用 | (四十六) | 186,374,899.37 | 218,107,094.49 |
其中:利息费用 | (四十六) | 209,343,608.73 | 230,290,230.64 |
利息收入 | (四十六) | 57,365,012.64 | 46,710,058.18 |
加:其他收益 | (四十七) | 11,022,298.51 | 30,803,091.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四十八) | -946,163.02 | 31,125,151.7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四十八) | 8,218,582.77 | 31,125,151.7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四十九) | -23,018,818.71 | -11,825,767.6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十) | -45,553,125.98 | -11,522,051.4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十一) | -880,006.31 | -244,525.0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0,124,400.88 | 1,187,445,367.3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十二) | 5,472,294.15 | 466,492.83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十三) | 767,652.05 | 8,644,845.8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44,829,042.98 | 1,179,267,014.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十四) | 77,867,143.35 | 174,683,055.0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6,961,899.63 | 1,004,583,959.2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6,961,899.63 | 1,004,583,959.2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6,457,998.68 | 974,825,031.2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503,900.95 | 29,758,928.0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66,961,899.63 | 1,004,583,959.2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26,457,998.68 | 974,825,031.2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503,900.95 | 29,758,928.0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五十五) | 0.5 | 1.09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五十五) | 0.5 | 1.00 |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瑞华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五) | 9,785,747,242.83 | 8,048,445,312.30 |
减:营业成本 | (五) | 9,401,144,394.00 | 7,692,640,285.81 |
税金及附加 | 13,608,996.48 | 13,423,084.01 | |
销售费用 | 24,122,005.57 | 21,219,463.67 | |
管理费用 | 99,997,434.03 | 92,323,062.26 | |
研发费用 | 54,101,219.46 | 17,325,610.69 | |
财务费用 | 114,044,760.89 | 148,015,749.56 |
其中:利息费用 | 99,108,166.39 | 152,113,432.14 | |
利息收入 | -57,328,987.35 | 36,166,686.36 | |
加:其他收益 | 2,591,031.65 | 3,386,625.8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 | 26,638,743.57 | 1,654,672,091.3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六) | -2,384,767.31 | 12,672,091.3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367,418.66 | -24,034,594.9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44,339.92 | -7,933,078.1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2,846,449.04 | 1,689,589,100.4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8,887.16 | 367,925.43 | |
减:营业外支出 | 39,940.95 | 2,961,247.9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015,395.25 | 1,686,995,777.88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54,773.0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460,622.23 | 1,686,995,777.8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460,622.23 | 1,686,995,777.8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1,460,622.23 | 1,686,995,777.8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瑞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800,257,073.37 | 4,909,313,564.5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3,028,724.34 | 47,604,797.6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十六) | 116,408,107.00 | 684,585,142.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09,693,904.71 | 5,641,503,504.2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71,995,457.90 | 3,544,404,858.4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48,038,323.89 | 495,295,879.7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4,648,251.05 | 308,131,505.6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十六) | 153,331,149.82 | 492,888,125.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48,013,182.66 | 4,840,720,369.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1,680,722.05 | 800,783,134.6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2,766,667.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31,233.33 | 27,580,31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08,6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十六) | 4,148,249.54 | 3,470,003.0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88,082.87 | 153,816,980.0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41,298,018.55 | 1,221,413,809.3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十六) | 2,821,507.84 | 12,952,258.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4,119,526.39 | 1,234,366,067.3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7,731,443.52 | -1,080,549,087.2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2,679,242.6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74,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844,757,448.23 | 4,603,624,275.3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十六) | 449,121,761.91 | 1,397,639,736.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93,879,210.14 | 6,663,943,254.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423,959,400.00 | 3,422,7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14,732,500.15 | 353,564,194.6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4,000,000.00 | 1,891,56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十六) | 1,272,298,954.21 | 1,399,291,402.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10,990,854.36 | 5,175,635,597.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2,888,355.78 | 1,488,307,657.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456,051.80 | -4,848,301.5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09,293,686.11 | 1,203,693,403.2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28,118,841.19 | 4,392,257,923.0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37,412,527.30 | 5,595,951,326.24 |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瑞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298,620,376.73 | 4,042,737,450.9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3,431,505.09 | 47,408,343.3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447,817.60 | 600,998,129.8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68,499,699.42 | 4,691,143,924.1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73,505,788.21 | 3,203,441,330.7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0,745,649.88 | 206,632,782.6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8,695,511.90 | 24,460,391.0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545,367.50 | 570,592,670.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39,492,317.49 | 4,005,127,175.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9,007,381.93 | 686,016,748.9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2,766,667.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3,986,704.69 | 1,531,58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8,6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085,304.69 | 1,654,346,667.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578,038.55 | 2,552,394.5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9,324,000.00 | 209,92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311,056.73 | 17,608.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2,213,095.28 | 212,490,002.5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8,127,790.59 | 1,441,856,664.4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88,679,242.6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529,560,270.00 | 3,517,152,830.1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666,377.81 | 311,674,044.0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28,226,647.81 | 4,417,506,116.9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323,879,400.00 | 3,176,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74,189,637.38 | 275,169,507.1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7,421,222.22 | 463,145,390.8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85,490,259.60 | 3,914,314,897.9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263,611.79 | 503,191,218.9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807,405.97 | -4,732,124.2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44,423,385.52 | 2,626,332,508.1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71,535,827.99 | 1,903,274,907.3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15,959,213.51 | 4,529,607,415.46 |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瑞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44,175,738.00 | 156.53 | 2,702,810,092.23 | 463,496,562.04 | 3,501,928,689.57 | 7,712,411,238.37 | 626,606,578.86 | 8,339,017,817.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44,175,738.00 | 156.53 | 2,702,810,092.23 | 463,496,562.04 | 3,501,928,689.57 | 7,712,411,238.37 | 626,606,578.86 | 8,339,017,817.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6.00 | -156.53 | 596.51 | 9,222,912.98 | -100,047,444.12 | -90,823,955.16 | 1,217,362,903.09 | 1,126,538,947.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6,457,998.68 | 526,457,998.68 | 40,503,900.95 | 566,961,899.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6.00 | -156.53 | 596.51 | 575.98 | 1,200,000,000.00 | 1,200,000,575.9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0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6.00 | -156.53 | 596.51 | 575.98 | 575.9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26,505,442.80 | -626,505,442.80 | -24,000,000.00 | -650,505,442.8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26,505,442.80 | -626,505,442.80 | -24,000,000.00 | -650,505,442.8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9,222,912.98 | 9,222,912.98 | 859,002.14 | 10,081,915.12 | |||||||||||
1.本期提取 | 12,417,379.62 | 12,417,379.62 | 859,002.14 | 13,276,381.76 | |||||||||||
2.本期使用 | 3,194,466.64 | 3,194,466.64 | 3,194,466.6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44,175,874.00 | 2,702,810,688.74 | 9,222,912.98 | 463,496,562.04 | 3,401,881,245.45 | 7,621,587,283.21 | 1,843,969,481.95 | 9,465,556,765.16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一般风险准备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37,375,757.00 | 93,300,617.30 | 1,533,417,294.06 | 279,297,841.50 | 2,169,647,526.14 | 4,913,039,036.00 | 640,818,582.88 | 5,553,857,618.8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37,375,757.00 | 93,300,617.30 | 1,533,417,294.06 | 279,297,841.50 | 2,169,647,526.14 | 4,913,039,036.00 | 640,818,582.88 | 5,553,857,618.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079,343.00 | 88,516,285.58 | 505,220,579.53 | 3,894,119.66 | 168,699,577.79 | 622,234,433.45 | 1,470,644,339.01 | 101,867,368.04 | 1,572,511,707.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74,825,031.24 | 974,825,031.24 | 29,758,928.04 | 1,004,583,959.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2,079,343.00 | 88,516,285.58 | 505,220,579.53 | 675,816,208.11 | 74,000,000.00 | 747,924,648.1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2,079,343.00 | 505,220,579.53 | 587,299,922.53 | 74,000,000.00 | 661,299,922.5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88,516,285.58 | 88,516,285.58 | 88,516,285.58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891,560.00 | ||||||||||||||
(三)利润分配 | 168,699,577.79 | -352,590,597.79 | -183,891,020.00 | -1,891,560.00 | -183,891,02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8,699,577.79 | -168,699,577.7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3,891,020.00 | -183,891,020.00 | -1,891,560.00 | -183,891,02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894,119.66 | 3,894,119.66 | 3,894,119.66 | ||||||||||||
1.本期提取 | 6,444,600.00 | 6,444,600.00 | 6,444,600.00 | ||||||||||||
2.本期使用 | 2,550,480.34 | 2,550,480.34 | 2,550,480.3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19,455,100.00 | 181,816,902.88 | 2,038,637,873.59 | 3,894,119.66 | 447,997,419.29 | 2,791,881,959.59 | 6,383,683,375.01 | 742,685,950.92 | 7,126,369,325.93 |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瑞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44,175,738.00 | 156.53 | 5,172,590,464.20 | 458,201,016.12 | 1,333,313,579.23 | 8,008,280,954.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44,175,738.00 | 156.53 | 5,172,590,464.20 | 458,201,016.12 | 1,333,313,579.23 | 8,008,280,954.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6.00 | -156.53 | 596.51 | -565,044,820.57 | -565,044,244.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460,622.23 | 61,460,622.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6.00 | -156.53 | 596.51 | 575.9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36.00 | -156.53 | 596.51 | 575.98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26,505,442.80 | -626,505,442.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26,505,442.80 | -626,505,442.8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44,175,874.00 | 5,172,591,060.71 | 458,201,016.12 | 768,268,758.66 | 7,443,236,709.49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37,375,757.00 | 93,300,617.30 | 2,921,012,259.76 | 274,002,295.58 | 303,227,932.39 | 4,428,918,862.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37,375,757.00 | 93,300,617.30 | 2,921,012,259.76 | 274,002,295.58 | 303,227,932.39 | 4,428,918,862.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079,343.00 | 88,516,285.58 | 505,220,579.53 | 168,699,577.79 | 1,334,405,180.09 | 2,178,920,965.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86,995,777.88 | 1,686,995,777.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2,079,343.00 | 88,516,285.58 | 505,220,579.53 | 675,816,208.11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82,079,343.00 | 505,220,579.53 | 587,299,922.5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88,516,285.58 | 88,516,285.58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8,699,577.79 | -352,590,597.79 | -183,891,02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8,699,577.79 | -168,699,577.7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3,891,020.00 | -183,891,02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19,455,100.00 | 181,816,902.88 | 3,426,232,839.29 | 442,701,873.37 | 1,637,633,112.48 | 6,607,839,828.02 |
公司负责人:李本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路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瑞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原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神马帘子布(集团)公司)独家发起,以其第一期工程兴建的生产线为主体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3年6月开始筹建,6月26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筹建登记,注册号为〔筹字〕010号,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1993年11月3日募集发行国有法人股16,500万股、流通股5,500万股,1993年12月16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登记成立。本公司首次发行之股票于1994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所属行业为化学纤维制造业类,主要经营活动为:尼龙66帘子布、工业丝、切片等的生产与销售。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04,417.59万股,实收资本为104,417.59万元,注册资本为104,417.59万元。注册地及总部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6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410000169972489Q。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
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平顶山神马化纤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
平顶山市银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
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
河南神马尼龙新材有限责任公司 |
平顶山神马鹰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神马芳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 |
注: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无经营业务。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半年度报告“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的入库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发出、领用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10)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
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40 | 1-10 | 2.25-12.3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4 | 1-10 | 6.43-19.8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2 | 1-10 | 7.5-19.8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4 | 1-10 | 6.43-19.8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0-50年 | 土地使用权证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10年 | 专利权证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10年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5-10年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软件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披露要求: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应披露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
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
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
折现率折现均可;?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
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
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
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
附注“三、(十)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
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售后租回交易公司按照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38、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15% |
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15% |
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 15%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此项认定自2019年开始,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起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此项认定自2019年开始,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起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32001578,此项认定自2019年11月7日有效,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起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之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通过河南省2021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被认定为高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41003190。此项认定自2021年12月15日有效,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起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之子公司平顶山神马鹰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增值税缓缴政策。政策规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本公司之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31 日根据国科火字[2019]256 号《关于公示河南省 2019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被认定为高
新技术企业,此项认定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有效,有效期为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起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15%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之子公司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根据国科火字[2020]28号《关于河南省201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41001528,此项认定自2019年12月3日有效,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起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之子公司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增值税缓缴政策。政策规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根据《关于认定河南省2021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此项认定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起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公告《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享受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遂平)有限公司等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于本期共计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123,740,375.51元。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7,637,412,527.30 | 6,828,063,788.09 |
其他货币资金 | 2,958,967,557.07 | 2,922,443,901.93 |
合计 | 10,596,380,084.37 | 9,750,507,690.0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上年年末余额(元)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435,148,192.74 | 1,330,645,347.07 |
信用证保证金 | 1,066,379,429.75 | 1,093,990,072.57 |
履约保证金 | 3,464,650.00 | 3,464,650.00 |
保函业务保证金 | 159,808,855.45 | 168,931,726.56 |
票据池业务保证金 | 95,206.91 | 270,357,000.69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294,071,222.22 | 55,000,000.00 |
银行存款 | 51.94 | |
合计 | 2,958,967,557.07 | 2,922,388,848.83 |
其他说明: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以人民币100,000,000.00元、100,000,000.00元银行定期存单为质押,取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折合人民币98,818,440.00元、103,355,560.00元短期借款,期限为2022年06月21日至2023年03月20日、2022年03月25日至2023年03月20日,详见详见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七、(32)短期借款”。本公司以人民币45,000,000.00元、60,000,000.00元、30,000,000.00、25,000,000.00元银行定期存单为质押,取得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人民币300,000,000.00元、300,000,000.00元、300,000,000.00元、250,000,000.00元长期借款,期限为2021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16日、2022年01月25日至2024年01月25日、2022年03月24日至2024年03月24日、2022年03月24日至2024年03月24日,详见详见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七、(45)长期借款”。
注1:截止2022年06月30日公司未到期的信用证金额为3,548,820,000.00元。注2:截止2022年06月30日公司未到期的保函明细如下:
担保人 | 保函余额(元) | 保证金 比例 | 保函 到期日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保函1) | 147,000,000.00 | 100% | 2022-07-2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营业部(保函2) | 1,448,600.00 | 100% | 2026-02-0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保函3) | 806,850.00 | 100% | 2022-08-27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保函4) | 40,000,000.00 | 30% | 2022-12-24 |
合计 | 189,255,450.00 |
说明:保函1系神马股份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开具的借款保函;保函2系神马股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营业部开具的诉讼保函;保函3系神马股份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开具的质量保函;保函4系神马股份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开具的关税保函。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9,165,011.97 | 2,200,000.00 |
合计 | 19,165,011.97 | 2,2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9,165,011.97 | |
合计 | 19,165,011.97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72,993,049.50 |
1年以内小计 | 1,472,993,049.50 |
1至2年 | 30,433,881.30 |
2至3年 | 10,024,796.5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662,433.72 |
4至5年 | 3,635,527.02 |
5年以上 | 71,685,017.28 |
合计 | 1,600,434,705.3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8,872,093.76 | 3.05 | 48,526,093.76 | 99.29 | 346,000.00 | 51,033,266.68 | 4.33 | 50,687,266.68 | 99.32 | 346,0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074,886.23 | 0.63 | 10,074,886.23 | 100.00 | 10,114,110.50 | 0.86 | 10,114,110.50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797,207.53 | 2.42 | 38,451,207.53 | 99.11 | 346,000.00 | 40,919,156.18 | 3.47 | 40,573,156.18 | 99.15 | 346,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51,562,611.60 | 96.95 | 66,445,325.05 | 4.28 | 1,485,117,286.55 | 1,128,523,778.41 | 95.67 | 62,751,607.33 | 5.56 | 1,065,772,171.08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51,562,611.60 | 96.95 | 66,445,325.05 | 4.28 | 1,485,117,286.55 | 1,128,523,778.41 | 95.67 | 62,751,607.33 | 5.56 | 1,065,772,171.08 | |
合计 | 1,600,434,705.36 | 100.00 | 114,971,418.81 | 1,485,463,286.55 | 1,179,557,045.09 | 100.00 | 113,438,874.01 | 1,066,118,171.0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润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74,886.23 | 10,074,886.2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 9,739,537.21 | 9,739,537.2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乐清市银福塑化有限公司 | 4,875,948.76 | 4,875,948.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焦作市神骐轮胎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 4,752,102.10 | 4,752,102.1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鹤壁环燕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 4,310,877.40 | 4,310,877.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橡胶厂等公司 | 15,118,742.06 | 14,772,742.06 | 97.71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8,872,093.76 | 48,526,093.76 | 99.2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72,993,049.50 | 17,213,414.45 | 1.17 |
1至2年 | 30,433,881.30 | 5,308,528.91 | 17.44 |
2至3年 | 5,584,978.35 | 2,319,337.56 | 41.54 |
3至4年 | 1,587,547.49 | 745,239.54 | 46.94 |
4至5年 | 254,184.09 | 149,833.72 | 58.95 |
5年以上 | 40,708,970.87 | 40,708,970.87 | 100.00 |
合计 | 1,551,562,611.60 | 66,445,325.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114,110.50 | 39,224.27 | 10,074,886.23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0,573,156.18 | 270,500.00 | 1,851,448.65 | 38,451,207.53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2,751,607.33 | 6,630,483.11 | 2,936,765.39 | 66,445,325.05 | ||
合计 | 113,438,874.01 | 6,630,483.11 | 3,246,489.66 | 1,851,448.65 | 114,971,418.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851,448.6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26,038,160.81 | 14.12 | 2,260,381.61 |
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有限公司 | 79,390,588.39 | 4.96 | 821,641.56 |
欧洲米其林(匈牙利) | 77,848,507.75 | 4.86 | 778,485.08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55,923,582.53 | 3.49 | 1,118,471.65 |
葡萄牙ITA | 38,543,299.50 | 2.41 | 385,433.00 |
合计 | 477,744,138.98 | 29.84 | 5,364,412.9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015,185,936.62 | 1,944,750,022.78 |
合计 | 1,015,185,936.62 | 1,944,750,022.7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944,750,022.78 | 3,358,663,540.85 | 4,288,227,627.01 | 1,015,185,936.62 | ||
合计 | 1,944,750,022.78 | 3,358,663,540.85 | 4,288,227,627.01 | 1,015,185,936.62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单位:元)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单位:元) |
银行承兑汇票 | 3,522,815,227.18 | |
合计 | 3,522,815,227.18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7,802,795.44 | 86.14 | 153,851,026.17 | 94.55 |
1至2年 | 11,181,201.63 | 8.18 | 4,821,527.22 | 2.96 |
2至3年 | 4,039,072.56 | 2.95 | 892,410.13 | 0.55 |
3年以上 | 3,730,902.30 | 2.73 | 3,161,417.78 | 1.94 |
合计 | 136,753,971.93 | 100.00 | 162,726,381.30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21,670,759.42 | 15.85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21,145,474.69 | 15.46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14,161,033.44 | 10.36 |
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907.97 | 8.78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1,829,462.73 | 8.65 |
合计 | 80,807,638.25 | 59.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360,000.00 | 740,000.00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278,078.45 | 6,480,471.51 |
合计 | 14,638,078.45 | 7,220,471.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1,360,000.00 | 740,000.00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 1,360,000.00 | 740,000.00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9,185,288.91 |
1年以内小计 | 9,185,288.91 |
1至2年 | 2,936,631.52 |
2至3年 | 1,216,329.1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35,541.06 |
4至5年 | 697,811.25 |
5年以上 | 38,505,658.49 |
合计 | 52,777,260.39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24,269,682.44 | 25,238,923.44 |
材料款 | 1,353,720.05 | 1,403,470.73 |
保证金 | 8,968,367.87 | 8,842,498.00 |
抵押金 | 8,827,227.65 | 886,163.13 |
水电费 | 79,803.89 | |
往来款 | 4,943,832.94 | 6,780,311.29 |
代扣个人工资、社保及其他 | 4,414,429.44 | 2,352,055.44 |
合计 | 52,777,260.39 | 45,583,225.92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86,905.49 | 36,948,966.84 | 1,966,882.08 | 39,102,754.41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3,888.00 | 830,334.33 | 974,222.3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577,794.80 | -577,794.80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330,793.49 | 37,779,301.17 | 1,389,087.28 | 39,499,181.9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7,135,872.33 | 974,222.33 | 38,110,094.66 | |||
单项计提组合 | 1,966,882.08 | -577,794.80 | 1,389,087.28 | |||
合计 | 39,102,754.41 | 974,222.33 | -577,794.80 | 39,499,181.9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577,794.8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市财政局所得税返还 | 所得税返还 | 23,328,005.11 | 5年以上 | 44.20 | 23,328,005.11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租赁风险金 | 7,000,000.00 | 1年以内 | 13.26 | |
河南锦弘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2,263,543.10 | 5年以上 | 4.29 | 2,263,543.10 |
中国化建总公司 | 其他 | 940,000.00 | 5年以上 | 1.78 | 940,000.00 |
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750,232.86 | 5年以上 | 1.42 | 750,232.86 |
合计 | 34,281,781.07 | 64.95 | 27,281,781.07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平顶山市财政局 | 所得税返还 | 23,328,005.11 | 5年以上 | |
合计 | 23,328,005.11 |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元) | 上年年末余额(元)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89,087.28 | 2.63 | 1,389,087.28 | 100.00 | 1,966,882.08 | 4.31 | 1,966,882.08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89,087.28 | 2.63 | 1,389,087.28 | 100.00 | 1,966,882.08 | 4.31 | 1,966,882.08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388,173.11 | 97.37 | 38,110,094.66 | 74.16 | 13,278,078.45 | 43,616,343.84 | 95.69 | 37,135,872.33 | 85.14 | 6,480,471.51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48,648,207.23 | 92.18 | 38,110,094.66 | 78.34 | 10,538,112.57 | 41,548,608.29 | 91.15 | 37,135,872.33 | 89.38 | 4,412,735.96 |
低风险组合 | 2,739,965.88 | 5.19 | 2,739,965.88 | 2,067,735.55 | 4.54 | 2,067,735.55 | ||||
合计 | 52,777,260.39 | 100.00 | 39,499,181.94 | 13,278,078.45 | 45,583,225.92 | 100.00 | 39,102,754.41 | 6,480,471.5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期末余额(元)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计提组合 | 1,389,087.28 | 1,389,087.28 | 100.00 | 已无业务往来,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389,087.28 | 1,389,087.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 期末余额(元) | ||
其他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158,273.63 | 330,793.50 | 4.05 |
1-2年 | 2,089,586.00 | 886,719.82 | 42.44 |
2-3年 | 1,005,554.14 | 46,999.93 | 4.67 |
3-4年 | 111,681.00 | 6,369.16 | 5.70 |
4-5年 | 592,811.25 | 148,443.04 | 25.04 |
5年以上 | 36,690,301.21 | 36,690,769.21 | 100.00 |
合计 | 48,648,207.23 | 38,110,094.66 |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63,006,722.36 | 6,753,349.54 | 556,253,372.82 | 492,623,957.80 | 6,753,349.54 | 485,870,608.26 |
在产品 | 175,997,742.92 | 409,111.86 | 175,588,631.06 | 212,432,366.53 | 409,111.86 | 212,023,254.67 |
库存商品 | 769,747,049.34 | 62,828,538.89 | 706,918,510.45 | 360,823,003.38 | 24,590,721.00 | 336,232,282.38 |
周转材料 | 13,800,686.24 | 13,800,686.24 | 37,145,287.36 | 37,145,287.36 | ||
委托加工物资 | 2,549,912.27 | 2,549,912.27 | 1,078,091.97 | 1,078,091.97 | ||
发出商品 | 9,891,083.07 | 24,229.52 | 9,866,853.55 | 6,714,723.32 | 6,714,723.32 | |
合计 | 1,534,993,196.20 | 70,015,229.81 | 1,464,977,966.39 | 1,110,817,430.36 | 31,753,182.40 | 1,079,064,247.9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753,349.54 | 6,753,349.54 | ||||
在产品 | 409,111.86 | 409,111.86 | ||||
库存商品 | 24,590,721.00 | 38,237,817.89 | 62,828,538.89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24,229.52 | 24,229.52 | ||||
合计 | 31,753,182.40 | 38,262,047.41 | 70,015,229.8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留抵增值税 | 392,757,326.80 | 378,979,658.51 |
预缴增值税 | 14,303,068.29 | |
预缴所得税 | 23,916,809.00 | 9,451,779.92 |
预缴附加税 | ||
待摊手续费 | 1,539,074.23 | 3,114,222.22 |
合计 | 418,213,210.03 | 405,848,728.94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债权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合计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
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尼龙投资”)签订对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的补充协议:约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三年后上海映智实业有限公司可回购尼龙投资在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不低于原始投资额;自2021年1月1日起尼龙投资分红方式改为固定收益,金额为实际投资额8%,每半年支付一次。因此本公司将对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转至其他债权投资核算。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债权 | 18,000,000.00 | 8.00% | 8.00% | 18,000,000.00 | 8.00% | 8.00% | ||
合计 | 18,000,000.00 | / | / | / | 18,000,000.00 | / | / |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17,325,108.70 | 755,661.90 | 18,080,770.60 | ||||||||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195,231,713.85 | -13,279,216.62 | 181,952,497.23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53,499,198.25 | 10,138,787.41 | 463,637,985.66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05,918,128.81 | 5,232,369.81 | -15,375,775.00 | 95,774,723.62 |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2,919,953.65 | 2,919,953.65 | |||||||||
河南神马泰极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7,168,051.51 | 1,327,525.86 | -2,412,193.10 | 6,083,384.27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328,231,800.98 | 4,043,454.41 | 332,275,255.39 | ||||||||
华神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 24,400,000.00 | 24,400,000.00 | |||||||||
小计 | 1,134,693,955.75 | 8,218,582.77 | -17,787,968.10 | 1,125,124,570.42 | |||||||
合计 | 1,134,693,955.75 | 8,218,582.77 | -17,787,968.10 | 1,125,124,570.42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 12,428,300.00 | 12,428,300.00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合计 | 13,928,300.00 | 13,928,3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875,015,221.31 | 5,097,608,889.13 |
固定资产清理 | 2,572,108.11 | 2,549,481.19 |
合计 | 4,877,587,329.42 | 5,100,158,370.32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34,835,906.03 | 9,004,314,845.15 | 94,444,638.35 | 60,471,816.77 | 11,394,067,206.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55,359.55 | 7,951,430.00 | 3,329,999.93 | 2,506,752.58 | 15,943,542.06 |
(1)购置 | 1,739,088.59 | 7,951,430.00 | 3,329,999.93 | 2,506,752.58 | 15,527,271.10 |
(2)在建工程转入 | 416,270.96 | 416,270.9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726,256.56 | 58,119.66 | 9,784,376.22 | ||
(1)处置或报废 | 9,726,256.56 | 58,119.66 | 9,784,376.22 | ||
4.期末余额 | 2,236,991,265.58 | 9,002,540,018.59 | 97,716,518.62 | 62,978,569.35 | 11,400,226,372.1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72,551,946.60 | 5,527,303,977.35 | 53,039,514.74 | 30,190,578.43 | 6,283,086,017.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632,204.23 | 192,693,653.05 | 2,528,849.59 | 2,722,481.71 | 230,577,188.58 |
(1)计提 | 32,632,204.23 | 192,693,653.05 | 2,528,849.59 | 2,722,481.71 | 230,577,188.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55,832.71 | 3,868,522.21 | 6,824,354.92 | ||
(1)处置或报废 | 2,955,832.71 | 3,868,522.21 | 6,824,354.92 | ||
4.期末余额 | 705,184,150.83 | 5,717,041,797.69 | 51,699,842.12 | 32,913,060.14 | 6,506,838,850.78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13,372,300.05 | 13,372,300.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1)计提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8,372,300.05 | 18,372,300.0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31,807,114.75 | 3,267,125,920.85 | 46,016,676.50 | 30,065,509.21 | 4,875,015,221.3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62,283,959.43 | 3,463,638,567.75 | 41,405,123.61 | 30,281,238.34 | 5,097,608,889.1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7,134,886.42 |
机器设备 | 3,713,004.84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神马股份房屋及建筑物 | 124,341,801.09 | 历史遗留 |
尼龙化工房屋及建筑物 | 10,221,307.97 | 正在办理中 |
锦纶科技房屋及建筑物 | 185,365,363.82 | 正在办理中 |
江苏新材房屋及建筑物 | 10,174,059.25 | 历史遗留 |
科技发展房屋及建筑物 | 5,643,518.57 | 正在办理 |
福建科技发展房屋及建筑物 | 3,258,485.51 | 正在办理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明细表: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元) | 机器设备(元) | 合计(元) |
1.账面原值 | |||
(1)上年年末余额 | 26,624,079.49 | 89,854,117.03 | 116,478,196.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96,460.23 | 2,296,460.23 | |
—购置 | 2,296,460.23 | 2,296,460.23 | |
—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或报废 | |||
—转为自用 | |||
(4)期末余额 | 26,624,079.49 | 92,150,577.26 | 118,774,656.75 |
2.累计折旧 | |||
(1)上年年末余额 | 19,204,940.28 | 87,053,744.07 | 106,258,684.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4,252.79 | 1,383,828.35 | 1,668,081.14 |
—计提 | 284,252.79 | 1,383,828.35 | 1,668,081.1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9,489,193.07 | 88,437,572.42 | 107,926,765.49 |
3.减值准备 | |||
(1)上年年末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4.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134,886.42 | 3,713,004.84 | 10,847,891.26 |
(2)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 7,419,139.21 | 2,800,372.96 | 10,219,512.17 |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建筑物 | 1,343,946.38 | 1,321,319.46 |
机器设备 | 1,069,200.46 | 1,069,200.46 |
运输设备 | 136,242.45 | 136,242.45 |
电子及其他 | 22,718.82 | 22,718.82 |
合计 | 2,572,108.11 | 2,549,481.19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224,556,152.39 | 3,727,703,847.72 |
工程物资 | 1,219,846.75 | 6,048,758.07 |
合计 | 4,225,775,999.14 | 3,733,752,605.79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印染项目 | 745,117.89 | 745,117.89 | 684,072.89 | 684,072.89 | ||
2000吨对位芳纶纤维项目 | 6,254,716.81 | 6,254,716.81 | 6,084,905.49 | 6,084,905.49 | ||
河南神马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 | 563,457.75 | 563,457.75 | 150,943.40 | 150,943.40 | ||
湛华小区保障房一期 | 8,242,446.83 | 8,242,446.83 | 8,242,446.83 | 8,242,446.83 | ||
原丝四头纺关键设备技术升级改造 | 6,252,637.29 | 6,252,637.29 | 6,252,637.29 | 6,252,637.29 |
原丝12A系列毛丝检测仪 | 1,380,530.97 | 1,380,530.97 | 1,380,530.97 | 1,380,530.97 | ||
原丝10系列3、4区段12锭位细旦丝改造 | 677,534.66 | 677,534.66 | 519,363.42 | 519,363.42 | ||
全流程实验室项目——低旦丝实验位 | 2,473,238.92 | 2,473,238.92 | 433,628.32 | 433,628.32 | ||
钠离子交换器 | 247,787.61 | 247,787.61 | 247,787.61 | 247,787.61 | ||
好氧池爆气系统 | 795,913.74 | 795,913.74 | 795,913.74 | 795,913.74 | ||
低纯水反渗透装置 | 736,283.19 | 736,283.19 | ||||
年一期10万吨聚碳酸脂项目 | 2,344,043,036.86 | 2,344,043,036.86 | 2,277,347,735.50 | 2,277,347,735.50 | ||
双酚A项目 | 865,230,347.90 | 865,230,347.90 | 792,759,205.27 | 792,759,205.27 | ||
双酚A项目二期 | 992,074.03 | 992,074.03 | 742,436.27 | 742,436.27 | ||
炉低氮改造 | 690,265.49 | 690,265.49 | ||||
2万吨特品尼龙66切片 | 7,800,498.52 | 7,800,498.52 | 6,371,535.62 | 6,371,535.62 | ||
棚改项目 | 25,771,401.29 | 25,771,401.29 | 26,705,190.46 | 26,705,190.46 | ||
聚合装置提质增效项目 | 575,463.87 | 575,463.87 | 575,463.87 | 575,463.87 | ||
尼龙工程塑料全流程重点实验室建设 | 3,835,394.59 | 3,835,394.59 | ||||
4万吨尼龙66项目二期工程 | 1,824,472.31 | 1,824,472.31 | 1,213,856.61 | 1,213,856.61 | ||
1万吨尼龙66切片技改项目 | 15,560,033.38 | 15,560,033.38 | 15,484,561.68 | 15,484,561.68 | ||
艾迪安-己二腈项目 | 114,344,908.40 | 114,344,908.40 | 19,234,632.02 | 19,234,632.02 |
2000吨高性能对位芳纶 | 1,167,813.22 | 1,167,813.22 | ||||
己内酰胺制己二胺项目(国补资金)) | 269,911.51 | 269,911.51 | ||||
3#己二胺装置T540、T550提质增效综合改造项目 | 331,263.77 | 331,263.77 | ||||
锅炉烟气趋零排放技术改造 | 137,735.85 | 137,735.85 | ||||
污水处理场总氮达标治理项目 | 3,376,793.86 | 3,376,793.86 | 3,376,793.86 | 3,376,793.86 | ||
和谐尼龙小区 | 9,689,779.86 | 9,689,779.86 | 9,369,058.94 | 9,369,058.94 | ||
污水外排脱色项目 | 1,279,300.07 | 1,279,300.07 | 1,279,300.07 | 1,279,300.07 | ||
氨水配置系统优化改造项目 | 791,263.67 | 791,263.67 | 791,263.67 | 791,263.67 | ||
污水处理场废气收集处理项目 | 5,173,716.79 | 5,173,716.79 | 5,173,716.79 | 5,173,716.79 | ||
污水总氮深度治理项目 | 9,704,634.26 | 9,704,634.26 | 9,704,634.26 | 9,704,634.26 | ||
循环流化床锅炉近零排放技术研究及工业化示范 | 21,418,755.15 | 21,418,755.15 | 19,876,123.00 | 19,876,123.00 | ||
转运站卸车废气治理项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己二酸品质提升技术改造 | 36,140,552.15 | 36,140,552.15 | 34,550,077.16 | 34,550,077.16 | ||
污水处理场公司中水提质回用 | 1,583,233.34 | 1,583,233.34 | 1,504,782.01 | 1,504,782.01 |
KA油装置环己醇精制系统优化提质技术改造 | 31,492,290.13 | 31,492,290.13 | 24,215,182.54 | 24,215,182.54 | ||
高品质己二酸回收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 | 12,980,775.37 | 12,980,775.37 | 7,562,660.48 | 7,562,660.48 | ||
罐区储罐(重大危险源)液位优化完善改造 | 391,163.92 | 391,163.92 | 391,163.92 | 391,163.92 | ||
1#循环水加氯系统改造项目 | 637,733.71 | 637,733.71 | 637,733.71 | 637,733.71 | ||
2#循环水加酸向五厂供应酸系统改造 | 131,415.92 | 131,415.92 | 131,415.92 | 131,415.92 | ||
空分变电所低压柜更新 | 767,677.32 | 767,677.32 | 679,592.92 | 679,592.92 | ||
空分变压器改造 | 319,370.34 | 319,370.34 | 291,858.41 | 291,858.41 | ||
公司重要在线电缆监测 | 778,336.30 | 778,336.30 | 778,336.30 | 778,336.30 | ||
化学水UPS更新 | 93,531.74 | 93,531.74 | 86,460.18 | 86,460.18 | ||
三和蒸汽管道地下管涵综合改造 | 203,195.71 | 203,195.71 | 191,686.28 | 191,686.28 | ||
B环己醇技改项目 | 424,779.18 | 424,779.18 | 424,779.18 | 424,779.18 | ||
技术中心实验室原料样品室通风改造项目 | 204,504.35 | 204,504.35 | 204,504.35 | 204,504.35 | ||
己二胺装置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177,699.11 | 177,699.11 | 177,699.11 | 177,699.11 | ||
2#硝酸PLC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438,053.10 | 438,053.10 | 438,053.10 | 438,053.10 |
1#己二酸装置增加D750己二酸回收率技术改造项目 | 122,867.26 | 122,867.26 | 122,867.26 | 122,867.26 | ||
化学水低压柜更新项目 | 334,141.81 | 334,141.81 | 308,185.85 | 308,185.85 | ||
燃运1#2#输煤系统加装消放喷淋项目 | 623,486.24 | 623,486.24 | 623,486.24 | 623,486.24 | ||
年产3万吨1,6己二醇项目 | 34,670,377.95 | 34,670,377.95 | 31,208,271.85 | 31,208,271.85 | ||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 234,463,039.18 | 234,463,039.18 | 63,317,371.59 | 63,317,371.59 | ||
15万吨高品质己二胺项目 | 7,643.41 | 7,643.41 | ||||
芳纶纤维项目 | 50,726,115.93 | 50,726,115.93 | 50,726,115.93 | 50,726,115.93 | ||
职工公寓 | 11,320.75 | 11,320.75 | 11,320.75 | 11,320.75 | ||
帘子布退城进园升级 | 35,612,165.62 | 35,612,165.62 | 30,254,943.27 | 30,254,943.27 | ||
3万吨/年尼龙6差异化纤维 及2.5万吨/年尼龙6帘子布 | 10,587,745.28 | 10,587,745.28 | ||||
1万吨BOPA薄膜项目 | 307,125,950.99 | 307,125,950.99 | 263,067,561.56 | 263,067,561.56 | ||
1.5万吨BOPA薄膜项目 | 10,847.57 | 10,847.57 | ||||
尼龙6民用丝二期工程 | 117,608.40 | 117,608.40 | ||||
合计 | 4,224,556,152.39 | 4,224,556,152.39 | 3,727,703,847.72 | 3,727,703,847.72 |
神马股份棚改项目和工程塑料棚改项目是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
公司经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平顶山市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在其两块划拨土地上为公司职工进行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本公司履行代建管理职能,所购建资产不属于本公司。该项目从2013年开始动工建设,公司参照集资建房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上述项目进行核算,收到职工缴纳的购房款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上交房款在其他应收款—集团物业部核算,项目工程结算计入在建工程。截至2022年6月底,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已基本完工,职工已陆续搬迁入住。由于该资产不属于本公司,故将其相关资产负债进行对冲处理,结余部分在建工程是公司出资建设的小区公共设施(车位、活动中心等),待公共设施拍卖后收回成本。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2000吨对位芳纶纤维项目 | 689,000,000.00 | 6,084,905.49 | 169,811.32 | 6,254,716.81 | 0.91 | 备建 | 自有资金 | |||||
河南神马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 | 670,000,000.00 | 150,943.40 | 412,514.35 | 563,457.75 | 0.08 | 备建 | 自有资金 | |||||
湛华小区保障房一期 | 181,047,800.00 | 8,242,446.83 | 8,242,446.83 | 56.11 | 决算中 | 代收代付 | ||||||
原丝四头纺关键设备技术升级改造 | 58,350,000.00 | 6,252,637.29 | 6,252,637.29 | 94.55 | 待迁移 | 自有资金 | ||||||
全流程实验室项目——低旦丝实验位 | 7,040,000.00 | 433,628.32 | 2,039,610.60 | 2,473,238.92 | 35.13 | 待安装 | 自有资金 | |||||
年一期10万吨聚碳酸脂项目 | 2,781,550,100.00 | 2,277,347,735.50 | 90,041,305.36 | 23,346,004.00 | 2,344,043,036.86 | 88.85 | 未完工 | 83,553,376.61 | 26,374,617.29 | 4.22 | 贷款、自有资金 |
双酚A项目 | 986,041,600.00 | 792,759,205.27 | 72,471,142.63 | 865,230,347.90 | 94.96 | 试车阶段 | 46,797,088.39 | 18,997,199.72 | 5.04 | 贷款、自有资金 | ||
双酚A项目二期 | 1,200,000,000.00 | 742,436.27 | 249,637.76 | 992,074.03 | 0.08 | 可研阶段 | 自有资金、募投资金 | |||||
2万吨特品尼龙66切片 | 147,330,000.00 | 6,371,535.62 | 1,428,962.90 | 7,800,498.52 | 5.29 | 未完工 | 自有资金 | |||||
棚改项目 | 26,705,190.46 | 3,092,072.83 | 4,025,862.00 | 25,771,401.29 | 主体完工,其他基建在收尾中 | 其他来源 | ||||||
全流程重点实验室 | 28,920,000.00 | 3,835,394.59 | 3,835,394.59 | 13.26 | 初始建设中 | |||||||
4万吨尼龙66项目二期工程 | 289,010,000.00 | 1,213,856.61 | 610,615.70 | 1,824,472.31 | 0.63 | 建设中 | 自由资金&借款 |
1万吨尼龙66切片技改项目 | 15,484,561.68 | 75,471.70 | 15,560,033.38 | 建设中 | 自筹 | |||||||
艾迪安-己二腈项目 | 1,100,000,000.00 | 19,234,632.02 | 95,110,276.38 | 114,344,908.40 | 10.39 | 建设中 | 自筹 | |||||
污水处理场总氮达标治理项目 | 3,500,000.00 | 3,376,793.86 | 3,376,793.86 | 96.48 | 在建 | 自筹 | ||||||
和谐尼龙小区 | 90,000,000.00 | 9,369,058.94 | 320,720.92 | 9,689,779.86 | 10.77 | 在建 | 其他 | |||||
污水处理场废气收集处理项目 | 6,000,000.00 | 5,173,716.79 | 5,173,716.79 | 86.23 | 在建 | 自筹 | ||||||
污水总氮深度治理项目 | 20,000,000.00 | 9,704,634.26 | 9,704,634.26 | 48.52 | 在建 | 自筹 | ||||||
循环流化床锅炉近零排放技术研究及工业化示范 | 30,000,000.00 | 19,876,123.00 | 1,542,632.15 | 21,418,755.15 | 71.4 | 在建 | 自筹 | |||||
己二酸品质提升技术改造 | 290,000,000.00 | 34,550,077.16 | 1,590,474.99 | 36,140,552.15 | 12.46 | 在建 | 自筹 | |||||
KA油装置环己醇精制系统优化提质技术改造 | 53,000,000.00 | 24,215,182.54 | 7,277,107.59 | 31,492,290.13 | 59.42 | 在建 | 自筹 | |||||
高品质己二酸回收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 | 23,000,000.00 | 7,562,660.48 | 5,418,114.89 | 12,980,775.37 | 56.44 | 在建 | 自筹 |
年产3万吨1,6己二醇项目 | 337,050,000.00 | 31,208,271.85 | 3,462,106.10 | 34,670,377.95 | 10.29 | 在建 | 30%自筹,70%银行贷款 | |||||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 2,300,665,600.00 | 63,317,371.59 | 171,185,345.86 | 39,678.27 | 234,463,039.18 | 8.47 | 在建 | 30%自筹,70%融资 | ||||
芳纶纤维项目 | 50,726,115.93 | 50,726,115.93 | 在建 | 自筹 | ||||||||
帘子布退城进园升级 | 814,000,000.00 | 30,254,943.27 | 5,357,222.35 | 35,612,165.62 | 4.37 | 建设期 | 自筹 | |||||
3万吨/年尼龙6差异化纤维 及2.5万吨/年尼龙6帘子布 | 585,551,000.00 | 10,587,745.28 | 10,587,745.28 | 1.81 | 建设期 | 自筹 | ||||||
年产1万吨BOPA薄膜项目 | 366,624,500.00 | 263,067,561.56 | 49,149,403.81 | 5,091,014.38 | 307,125,950.99 | 83.77 | 在建 | 8,185,633.91 | 4,975,667.88 | 4.89 | 自筹和借款 | |
其他 | 22,260,000.00 | 14,277,621.73 | 4,343,444.22 | 416,270.96 | 18,204,794.99 | 81.78 | 在建 | 自筹 | ||||
合计 | 13,079,940,600.00 | 3,727,703,847.72 | 529,771,134.28 | 416,270.96 | 32,502,558.65 | 4,224,556,152.39 | 138,536,098.91 | 50,347,484.89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1,219,846.75 | 1,219,846.75 | 1,219,846.75 | 1,219,846.75 | ||
专用材料 | 4,828,911.32 | 4,828,911.32 | ||||
合计 | 1,219,846.75 | 1,219,846.75 | 6,048,758.07 | 6,048,758.07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451,212.12 | 41,262,605.84 | 69,713,817.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8,451,212.12 | 41,262,605.84 | 69,713,817.9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522,598.80 | 6,189,390.88 | 9,711,989.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16,808.03 | 3,094,695.42 | 5,311,503.45 |
(1)计提 | 2,216,808.03 | 3,094,695.42 | 5,311,503.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739,406.83 | 9,284,086.30 | 15,023,493.1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711,805.29 | 31,978,519.54 | 54,690,324.8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928,613.32 | 35,073,214.96 | 60,001,828.28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64,079,265.45 | 164,630,354.11 | 168,296,130.05 | 8,887,009.93 | 1,205,892,759.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1,626.06 | 19,399,691.64 | 2,254,163.46 | 22,515,481.16 | |
(1)购置 | 861,626.06 | 19,399,691.64 | 2,254,163.46 | 22,515,481.1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64,940,891.51 | 164,630,354.11 | 187,695,821.69 | 11,141,173.39 | 1,228,408,240.7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5,767,875.43 | 163,150,348.36 | 57,985,211.00 | 2,851,644.55 | 359,755,079.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82,642.99 | 7,503.42 | 8,329,037.08 | 386,374.87 | 18,005,558.36 |
(1)计提 | 9,282,642.99 | 7,503.42 | 8,329,037.08 | 386,374.87 | 18,005,558.3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5,050,518.42 | 163,157,851.78 | 66,314,248.08 | 3,238,019.42 | 377,760,637.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19,890,373.09 | 1,472,502.33 | 121,381,573.61 | 7,903,153.97 | 850,647,603.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728,311,390.02 | 1,480,005.75 | 110,310,919.05 | 6,035,365.38 | 846,137,680.2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全生物可降解塑料研究 | 356,090.22 | 356,090.22 | ||||||
合计 | 356,090.22 | 356,090.22 |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
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导热油 | 441,217.72 | 101,542.80 | 339,674.92 | ||
装修款 | 776,188.75 | 84,707.40 | 691,481.35 | ||
厂区绿化 | 717,172.30 | 42,186.60 | 674,985.70 | ||
长期借款资金服务费 | 4,125,000.00 | 1,500,000.00 | 2,625,000.00 | ||
办公室修缮费 | 1,408,063.61 | 151,802.52 | 1,256,261.09 | ||
合计 | 7,467,642.38 | 1,880,239.32 | 5,587,403.06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31,074,804.74 | 77,795,318.83 | 261,058,167.48 | 61,830,738.5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36,297,822.46 | 26,088,921.20 | 65,086,639.80 | 16,271,659.95 |
可抵扣亏损 | ||||
试运行期间形成的利润 | 41,068,721.35 | 6,160,308.20 | 25,588,500.56 | 6,397,125.14 |
递延收益 | 15,976,639.80 | 2,396,495.97 | 16,994,778.54 | 2,549,216.78 |
执行新租赁准则 | 3,348,127.01 | 593,597.11 | 2,380,394.71 | 378,728.50 |
合计 | 527,766,115.36 | 113,034,641.31 | 371,108,481.09 | 87,427,468.9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单位价值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135,440,909.26 | 28,350,761.58 | 122,488,124.98 | 29,410,175.97 |
2020年购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主生产设备 | 8,830,472.79 | 1,324,570.92 | 9,200,981.99 | 1,380,147.30 |
试生产损益 | 976,261.83 | 244,065.46 | 1,013,810.36 | 253,452.59 |
合计 | 145,247,643.88 | 29,919,397.96 | 132,702,917.33 | 31,043,775.8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9,656,664.25 | 15,884,096.61 |
可抵扣亏损 | 197,465,882.10 | 148,230,613.72 |
合计 | 227,122,546.35 | 164,114,710.3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36,171,190.50 | 36,171,190.50 | |
2024年 | 48,639,893.09 | 48,639,893.09 | |
2025年 | 35,876,746.17 | 35,876,746.17 | |
2026年 | 16,885,616.32 | 27,542,783.96 | |
2027年 | 59,892,436.02 | ||
合计 | 197,465,882.10 | 148,230,613.7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 | 159,881,404.80 | 159,881,404.80 | 59,195,995.48 | 59,195,995.48 | ||
预付工程款 | 363,988,225.36 | 394,588.84 | 363,593,636.52 | 150,319,457.28 | 714,554.27 | 149,604,903.01 |
职工补偿款 | 93,303,010.95 | 37,321,204.38 | 55,981,806.57 | 93,303,010.95 | 18,660,602.19 | 74,642,408.76 |
技术许可使用费 | 140,269,800.00 | 140,269,800.00 | 140,269,800.00 | 140,269,800.00 | ||
长期借款保证金 | 122,448,600.00 | 122,448,600.00 | 52,448,600.00 | 52,448,600.00 | ||
合计 | 879,891,041.11 | 37,715,793.22 | 842,175,247.89 | 495,536,863.71 | 19,375,156.46 | 476,161,707.25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02,174,000.00 | |
抵押借款 | 2,652,820,000.00 | 2,786,200,000.00 |
保证借款 | 600,374,905.58 | 1,007,367,938.13 |
信用借款 | 4,099,201,059.03 | 3,156,830,242.04 |
合计 | 7,754,569,964.61 | 6,950,398,180.17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质押借款
①本公司2022年3月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2.00亿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借款合同编号为:进出银(豫贸融)字第(2022)006号;由本公司以2,000.00万元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进出银(豫贸融)字第(2022)ZY006号。
②本公司2022年3月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1,540.00万美元,本期末折合人民币103,355,56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0日,借款合同编号为:(20830000)浙商银借字(2022)第04416号,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担保合同编号:(33100000)浙商资产池质字(2021)第27670号,本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
1.00亿元。
③本公司2022年6月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1,410.00万欧元,本期末折合人民币98,818,440.00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6月21日至2023年3月20日,借款合同编号为:(20830000)浙商银借字(2022)第08448号,担保方式为:质押担保,担保合同编号:(33100000)浙商资产池质字(2021)第27670号,本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1.00亿元。
(2)抵押借款
①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评估价值2,370.00万元的房地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借款1,6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
②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公司土地使用权泉港国用(2011)第0046号,土地面积29,933.00平方米,以动力房、研发车间等房产,房产证号泉房权证泉港字第011657、011658、011659、011660、011661号,房产面积共14,930.63平方米,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该项房产抵押对应1笔借款,借款本金为1,8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10月28日。
③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开立一年内到期的国内信用证合计金额261,882.00万元,对应保证金质押金额合计106,413.56万元。
(3)保证借款
①本公司2021年7月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贷款3,400.00万欧元,本期末折合人民币238,285,6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借款合同编号为:NBWD210808SE;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融资性保函方式提供担保。
②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的1年期5,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22年6月30日,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已收到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发放的贷款5,000.00万元。保证合同编号:ZGHT2290000102020300000001,借款起止日期从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9月26日止。且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以250.00万元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HETO2290000102022300000029ZY02。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③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年期1.00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22年6月30日,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已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发放的贷款1.00亿元,借款合同编号:光郑分营DK2022019,保证合同编号:光郑分营ZB2022006,借款起止日期从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止,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④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的1年期2,000.00万元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22年6月30日,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已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建设东路支行发放的贷款2,000.00万元。保证合同编号:0170700008-2022年(建东)保字00349号,借款起止日期从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8日止,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⑤本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平东支行借款15,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借款的期间是2022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3日,借款合同的编号为HTZ410720000LDZJ2022NOIB,担保期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6年6月13日,保证合同编号为HTC410720000YBDB2022N007。
⑥江苏文凤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的两笔借款900.00万元、83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0111100016-2020年海安(保)字0004号;借款日期分别为: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12月2日、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日,合同尚处于履行期;
⑦本公司之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的2,42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0111100016-2021年海安(保)字0060号;借款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8日,合同尚处于履行期。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928,306,009.08 | 1,282,869,505.17 |
合计 | 928,306,009.08 | 1,282,869,505.1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885,105,852.14 | 1,061,634,436.05 |
1-2年 | 186,324,275.56 | 74,718,159.80 |
2-3年 | 19,697,597.85 | 17,625,341.48 |
3年以上 | 26,599,976.17 | 37,282,511.33 |
合计 | 1,117,727,701.72 | 1,191,260,448.6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账款 | 161,799,550.21 | 249,885,530.09 |
合计 | 161,799,550.21 | 249,885,530.0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0,992,847.58 | 551,428,864.32 | 538,562,799.31 | 73,858,912.5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548,498.38 | 61,828,337.97 | 60,447,308.39 | 8,929,527.96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68,541,345.96 | 613,257,202.29 | 599,010,107.70 | 82,788,440.5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970,522.00 | 436,530,185.44 | 429,267,442.45 | 15,233,264.99 |
二、职工福利费 | 49,195,569.93 | 49,195,569.93 | ||
三、社会保险费 | 747,573.31 | 32,628,874.50 | 32,640,044.55 | 736,403.2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48,300.05 | 30,453,148.65 | 30,526,275.24 | 575,173.46 |
工伤保险费 | 78,223.31 | 2,169,351.53 | 2,107,394.99 | 140,179.85 |
生育保险费 | 21,049.95 | 6,374.32 | 6,374.32 | 21,049.95 |
四、住房公积金 | 1,460,441.95 | 17,747,595.60 | 17,740,899.19 | 1,467,138.3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0,814,310.32 | 15,326,638.85 | 9,718,843.19 | 56,422,105.9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60,992,847.58 | 551,428,864.32 | 538,562,799.31 | 73,858,912.5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632,380.85 | 59,282,491.21 | 57,959,810.52 | 4,955,061.54 |
2、失业保险费 | 3,916,117.53 | 2,545,846.76 | 2,487,497.87 | 3,974,466.42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548,498.38 | 61,828,337.97 | 60,447,308.39 | 8,929,527.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308,140.94 | 10,468,563.2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66,777,202.70 | 195,057,556.50 |
个人所得税 | 464,015.42 | 1,627,689.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83,096.54 | 2,091,619.34 |
印花税 | 3,784,722.21 | 7,656,316.72 |
土地使用税 | 10,014,343.42 | 7,364,820.99 |
房产税 | 5,111,719.03 | 4,383,161.99 |
教育费附加 | 549,478.83 | 899,916.73 |
地方教育附加 | 366,319.21 | 598,563.51 |
环境保护税 | 379,084.85 | 364,906.51 |
合计 | 107,938,123.15 | 230,513,114.66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586,332.55 | 2,586,332.55 |
应付股利 | 1,2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208,337,734.19 | 1,416,632,622.17 |
合计 | 210,924,066.74 | 1,420,418,954.72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2,586,332.55 | 2,586,332.55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2,586,332.55 | 2,586,332.55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200,000.00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1,2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扣个人工资及社保 | 17,131,803.04 | 11,346,752.88 |
抵押金及保证金 | 31,917,419.52 | 39,362,388.07 |
往来款 | 25,388,769.29 | 1,214,556,133.60 |
劳保及维修费 | 742,696.60 | 5,465,982.41 |
利息及综合服务费 | 33,900,670.36 | 39,991,796.04 |
水电费 | 36,485.00 | 241,679.29 |
运输装卸费 | 1,236,806.40 | 3,876,950.33 |
招待费及餐费补贴 | 3,010,227.45 | 3,263,249.36 |
住房资金 | 22,817,447.35 | 29,129,651.25 |
租赁费 | 7,930,412.00 | 7,130,389.83 |
跟投金 | 41,450,000.00 | 41,450,000.00 |
其他 | 22,774,997.18 | 20,817,649.11 |
合计 | 208,337,734.19 | 1,416,632,622.1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8,600,558.61 | 未到结算期 |
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 5,695,567.69 | 未到结算期 |
科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426,444.62 | 未到结算期 |
存入抵押金 | 4,658,500.00 | 未到结算期 |
跟投金 | 41,45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49,096.03 | 基建工程代扣社保、水电费,工程尚未完工 |
合计 | 82,980,166.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58,582,088.85 | 1,418,659,765.27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05,135,381.94 | 20,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150,952.87 | 9,876,551.67 |
合计 | 1,073,868,423.66 | 1,448,536,316.94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20,333,353.46 | 33,048,463.53 |
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 | 17,960,063.53 | |
合计 | 38,293,416.99 | 33,048,463.5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333,796,555.20 | 1,057,142,559.20 |
抵押借款 | 575,207,945.93 | 596,037,945.93 |
保证借款 | 3,033,967,178.23 | 1,487,670,000.00 |
信用借款 | 902,013,000.00 | 1,286,906,500.00 |
合计 | 5,844,984,679.36 | 4,427,757,005.1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质押借款:
①本公司于2022年1月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3.00亿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5日,借款合同编号:HET022900001020220100000011号,该笔借款为质押借款,本公司以6,000.00万元单位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HET022900001020220100000011ZY01号。
②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8.8亿元,目前实际收到借款8.8亿元,该笔借款的期间为2020年5月28日至2029年5月28日,借款合同编号为《进出银转贷2020003》,借款合同利率为4.945%,由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进出银转保2020002》和《进出银转保2020003》,同时由神马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所持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71%的股权,股权质押合同为《进出银转贷2020003ZY01》,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同时特别约定项目资产具备抵押条件后2个月内,借款人以项目形成的全部资产提供的抵押担保,在项目建成后2个月内,将签订相关资产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手续。
③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2,500.00万欧元,目前实际收到借款2,453.60万欧元,根据2022年6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1欧元对人民币7.0084,因此人民币借款金额为171,958,102.40元,该笔借款的期间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8日,借款合同编号为《进出银转贷2020002》,借款合同利率为1.1%,由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进出银转保2020002》和《进出银转保2020003》,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由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所持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71.00%的股权,股权质押合同分别为《进出银转贷2020003ZY01》。
(2)抵押借款
①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借款3亿元,实际收到借款2.96亿元,目前已经还款1,483.00万元,余额为2.81亿元,该笔借款的期间为2021年2月10日至2029年11月22日,借款合同编号为76012020282164,借款合同利率为4.90%,公司将豫(2020)叶县不动产权第00014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同时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分别是YB7601202028216401和YB7601202028216402,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②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3亿元,目前实际收到借款2.6亿元,该笔借款的期间为2020年11月3日到2025年11月3日,借款合同编号为2280004022020114893,借款合同利率为4.89%,由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2280004022020114893BZ01,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同时特别约定项目资产具备抵押条件后2个月内,借款人以项目形成的全部资产提供的抵押担保,在项目建成后2个月内,将签订相关资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2280004022020114893DY01,并办理抵押手续。
③本公司之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建设东路支行签订8年期2.10亿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间为2017年3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合同编号为:0170700008-2016年(建东)字00014号,担保合同编号:0170700008-2016年建东(保)字0001号。至2022年6月30日剩余借款7,500万元,其中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100.00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3,400.00万元。同时,根据主合同约定:“本项目土地变更过户至借款人名下、项目房产取得权证后1个月内办理抵押登记,并办理相关保险,确保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建设东路支行于2018年5月29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0170700008-2018建东(抵)字00014号,抵押物是编号为豫(2018)叶县不动产权第000166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抵押物价值为1,404.90万元,抵押物的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3)保证借款
①本公司于2022年1月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3.00亿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6日,借款合同编号:HET022900001020211200000009号,该笔借款为保证借款,担保方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编号:
HET022900001020211200000009BZ01号。
②本公司于2022年3月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3.00亿元、2.50亿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4日,借款合同编号:
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10、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11号,该笔借款为保证借款,担保方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编号:
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10BZ01、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11BZ01号,本公司分别以3,000.00万元、2,500.00万元单位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
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10ZY01、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11ZY01号。
③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4.20亿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8年6月29日,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发放借款金额2.25亿元,借款合同编号:
HETO22900001020210600000021,该笔借款为保证借款,担保方式:1保证借款,担保方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编号为:
HETO22900001020210600000021BZ01;2保证金质押借款,质押方为河南平煤神马尼
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保证金金额600.00万元,质押合同编号为:
HETO22900001020210600000021ZY02;3股权质押借款,由本公司质押所持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质押合同编号为:
HETO22900001020210600000021ZY03。另外,借款合同特别约定:遂平公司承诺年产
2.5万吨BOPA薄膜项目形成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未经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同意不得抵押给第三方,且承诺在年产2.5万吨BOPA薄膜项目竣工后应立即配合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完成抵质押合同的签订、办理相应的抵质押登记、财产保险等相关手续。
④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天韵街支行借款1.5亿元,目前实际收到借款1.428亿元。借款合同编号:光郑会展支DK2019009,由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B光郑会展支DK2019-1、B光郑会展支DK2019-2。借款起止日期从2019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7日止。2021年还款金额共计2,856.00万元,2022年已还款金额为1,428.00万元,剩余9,996.00万元,其中2,856.00万元已根据还款计划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⑤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3.00亿元,目前实际收到借款2.97亿元。借款合同编号:2280015022019110098,由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2280015022019110098BZ01、2280015022019110098BZ02。借款起止日期从2019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止。2022年已还款金额1,485.00万元,剩余2.8215亿元,其中4,455.00万元已根据还款计划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⑥本公司之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
3.48亿元,实际收到借款1.70亿元。由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2280050212018112714BZ01。截止2022年6月30日借款本金剩余13,600.00万元,其中3,400.00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⑦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借款1.89亿元,已还款3万元,剩余1.8897亿元,该笔借款的期间是2021年5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借款合同的编号为《郑银固借字第01202105110013516号》,借款合同利率为5.7%,同时由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合
同编号为09202105110013443,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⑧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2022年4月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分行借款80,000.00万元,本期发放借款金额134,997,178.23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4月22日至2030年4月21日,借款合同编号为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担保方式:1保证借款,本公司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
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BZ02、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BZ01。2、抵押借款:尼龙化工将其所有拥有完全所有权项目项下全部机器设备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分行,抵押编号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DY01。3、质押借款:尼龙化工将其所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质押编号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ZY01;尼龙化工以2,0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质押编号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ZY02。
⑨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分行借款15,000.00万元,由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合同编号:2021年PDS7131字029号,担保合同编号:2021年PDS7131高保字029号。借款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合同尚处于履行期。⑩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借款60,000.00万元,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合同编号分别为4110202201100001759,担保合同编号为B2241100127。借款期限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28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同尚处于履行期。?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70,000.00万元,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发放借款金额16,000.00万元、本期发放25,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33年12月26日,借款合同编号:4110202101100001662号,担保方式:1保证借款,担保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编号:B2141100220;担保方本公司、担保合同编号:
B2141100221。2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将来建成后的厂房抵押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抵押编号D2141100222;3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将5万吨/年己二腈项目设备抵押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抵押编号
D2141100223。?南通鹏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文风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永大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邓龙仁、陈文风、孙斌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借款3,400.00万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19年10月22日至2024年8月10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企业累计还款440.00万元,剩余借款2,960.00万元;根据企业还款计划已将400.00万借款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公司之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借款5,100.00万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20年02月13日至2024年08月10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企业累计还款660.00万元,剩余借款4,440.00万元;根据企业还款计划已将600.00万借款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债 | 575.98 | |
合计 | 575.98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神马定 01 | 100.00 | 2020/9/22 | 6年 | 417,234,700.00 | 575.98 | 124.02 | 700.00 |
合计 | / | / | / | 417,234,700.00 | 575.98 | 124.02 | 700.00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转股价格
①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参照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标准定价,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神马定01”发行价格为
6.5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送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初始转股价格亦将做相应调整。
②本公司于2020年7月 22 日公告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每股现金红利 0.22 元,除息日为2020年7月29日。“神马定01”发行价格由原6.58元/股调整为
6.36 元/股。
③本公司已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息0.20元,因此2021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神马定01”转股价格由6.36元/股初始转股价格调整为6.16元/股,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1)。
④本公司已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息0.60元,因此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 “神马定01”转股价格由5.73元/股初始转股价格调整为5.13元/股,并且截止2022年6月24日,“神马定01”已全部转股。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神马定01”全部转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1)。
⑤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2)转股时间截止2022年6月24日,“神马定01”累计已转股金额为41,723.47万元,已经全部转股。2022年01月01日至6月30日,“神马定01”转股金额为0.07万元。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49,100,295.94 | 53,020,270.60 |
合计 | 49,100,295.94 | 53,020,270.60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64,864,618.06 | 20,0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6,322,345.16 | 4,847,736.16 |
合计 | 271,186,963.22 | 24,847,736.16 |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244,864,618.06 | |
其中:未实现融资费用 | 24,726,892.35 | |
股权回购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合计 | 264,864,618.06 | 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本公司之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帘子布发展”)、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签订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国开基金以人民币6,000.00万元对帘子布发展东厂区“退城进园”搬迁项目进行投资,项目建设期届满后,由平煤集团按照国开基金的要求回购股权。2019年,经平煤集团、国开基金、本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平煤集团放弃回购国开基金股权,转由本公司按照原约定期限分期回购。2019年本公司已回购2,000.00万元,2022年已回购2,000.00万元,剩余2,000.00万元预计于2025年12月回购。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 | 2,247,736.16 | 2,247,736.16 | “三供一业”财政补助 | ||
职工宿舍专用款 | 2,600,000.00 | 2,600,000.00 | 集团下拨 | ||
高效负载型催化剂及绿色催化新技术 | 1,474,609.00 | 1,474,609.00 | 高效负载型催化剂及绿色催化新技术 | ||
合计 | 4,847,736.16 | 1,474,609.00 | 6,322,345.16 | /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跟投金奖励 | 23,050,000.00 | 23,050,000.00 | |
合计 | 23,050,000.00 | 23,050,000.0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2020年2月,本公司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碳材料”)对其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项目建设跟投激励模式,以2021年10月20日前按期完成PC项目建设及生产为考核指标进行奖励。2021年11月,考核对象由PC项目改为双酚A项目,双酚A项目投产时间由原计划的2021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1年10月31日。聚碳材料一期13万吨双酚A项目已于2021年10月22日完成建设,并在12月11日完成试s生产。因建成时间节点基本满足项目建设时间要求,且双酚A试生产一次试生产成功,生产出合格双酚A产成品。本公司预计基本可以实现跟投激励中的1倍跟投奖励的发放,并以此计提了奖励金和预计负债。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22,312,321.83 | 30,000.00 | 5,027,154.80 | 117,315,167.03 | |
合计 | 122,312,321.83 | 30,000.00 | 5,027,154.80 | 117,315,167.03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废水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及清洁生产-(两万吨特品丝) | 138,999.99 | 39,714.29 | 99,285.70 | ||||
天然气替代燃油技术-(联苯炉) | 238,031.14 | 95,212.46 | 142,818.68 | ||||
纺丝油烟废气和己二胺废气治理 | 1,092,857.16 | 96,428.57 | 996,428.59 | ||||
一万吨锦纶66中低旦工业丝技改项目 | 3,857,142.90 | 482,142.86 | 3,375,000.04 | ||||
生产废水深度治理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 | 1,999,999.99 | 214,285.71 | 1,785,714.28 | ||||
东厂区搬迁专项资金 | 18,749,999.91 | 1,071,428.58 | 17,678,571.33 | ||||
配套设施返还 | 12,500,406.20 | 126,054.48 | 12,374,351.72 | ||||
奖补资金 | 6,299,322.64 | 63,416.04 | 6,235,906.60 | ||||
1万吨BOPA薄膜项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海安高新区项目落户用地产业扶持资金 | 970,081.20 | 14,698.20 | 955,383.00 | ||||
4万吨民用丝项目 | 29,834,987.86 | 30,000.00 | 709,206.30 | 29,155,781.56 | |||
烟气脱硫系统及废气在线监测 | 440,000.04 | 19,999.98 | 420,000.06 | ||||
废水治理项目 | 3,253,611.08 | 368,333.34 | 2,885,277.74 | ||||
锅炉超低排放技术储备及改造 | 13,301,167.42 | 629,805.42 | 12,671,362.00 | ||||
非煤产业转型升级 | 19,285,714.30 | 1,071,428.57 | 18,214,285.73 | ||||
财政拔付的财政环保资金 | 350,000.00 | 25,000.00 | 325,000.00 | ||||
合计 | 122,312,321.83 | 30,000.00 | 5,027,154.80 | 117,315,167.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44,175,738.00 | 136.00 | 136.00 | 1,044,175,874.00 |
其他说明:
注1:本期股本增加系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可转换债券转股权,转股数量136股,相关
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注2:截止2022年6月30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13,462,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5%,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注3:截止2022年6月30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72,864,544股股份被质押用于办理融资性担保,质押比例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4.48%,占公司总股本的26.13%。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系其自身经营情况所需,不会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生产经营稳定性造成影响。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息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 | 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转股条件 | 转换情况 |
神马定 01 | 2020/9/22 | 债务工具/权益工具 | 0.01 | 100.00 | 4,172,347.00 | 93,300,617.30 | 到期赎回价格: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此期间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根据约定转股价 | 已转股 |
(6.16元/股)行使转股权 | |||||||||
合计 | 100.00 | 4,172,347.00 | 93,300,617.30 |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632,463,591.66 | 596.51 | 2,632,464,188.17 | |
其他资本公积 | 70,346,500.57 | 70,346,500.57 | ||
合计 | 2,702,810,092.23 | 596.51 | 2,702,810,688.7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资本公积增加系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可转换债券转股权,转股数量136股,资本公积增加596.51元,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神马定 01 | 7.00 | 156.53 | 7.00 | 156.53 | - | - | ||
合计 | 7.00 | 156.53 | 7.00 | 156.53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2,417,379.62 | 3,194,466.64 | 9,222,912.98 | |
合计 | 12,417,379.62 | 3,194,466.64 | 9,222,912.98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63,496,562.04 | 463,496,562.0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63,496,562.04 | 463,496,562.04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501,928,689.57 | 2,169,647,526.1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501,928,689.57 | 2,169,647,526.1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26,457,998.68 | 2,144,182,721.9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84,198,720.54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26,505,442.80 | 627,702,838.01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01,881,245.45 | 3,501,928,689.5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241,135,921.61 | 4,800,313,760.57 | 5,152,433,943.44 | 3,313,750,539.63 |
其他业务 | 1,358,318,147.87 | 1,277,680,369.06 | 1,136,677,358.83 | 1,072,457,224.02 |
合计 | 7,599,454,069.48 | 6,077,994,129.63 | 6,289,111,302.27 | 4,386,207,763.6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帘子布 | 1,743,513,254.53 | |
工业丝 | 1,311,334,925.50 | |
尼龙66切片 | 1,422,041,882.71 | |
中间体及其他 | 3,122,564,006.7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内销 | 6,261,059,958.29 | |
外贸 | 1,338,394,111.19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7,599,454,069.48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7,599,454,069.48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 7,596,218,069.58 | 6,285,283,039.96 |
租赁收入 | 3,235,999.90 | 3,828,262.31 |
合计 | 7,599,454,069.48 | 6,289,111,302.27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268,760.44 | 18,506,686.55 |
教育费附加 | 5,123,683.17 | 8,260,937.75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9,303,350.46 | 10,741,085.55 |
土地使用税 | 15,775,214.32 | 12,439,187.47 |
车船使用税 | 2,940.00 | 19,699.80 |
印花税 | 7,640,629.79 | 5,410,901.17 |
环境保护税 | 1,102,557.36 | 1,302,414.6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415,788.79 | 5,561,670.73 |
其他 | 95,952.88 | |
合计 | 53,728,877.21 | 62,242,583.62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317,356.96 | 11,938,566.75 |
销售服务及代理费 | 11,139,768.31 | 11,053,850.14 |
运输装卸费 | 6,910,203.13 | 5,353,272.04 |
办公费及修理费 | 1,253,250.98 | 1,051,537.68 |
会议及差旅费 | 1,318,436.91 | 1,525,116.19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1,379,687.18 | 1,201,088.40 |
广告宣传费用 | 14,660.00 | 520,727.77 |
其他 | 4,732,537.41 | 2,087,754.42 |
合计 | 40,065,900.88 | 34,731,913.39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9,617,142.41 | 127,193,551.52 |
修理费 | 31,894,937.07 | 24,986,441.59 |
折旧及摊销 | 21,817,531.63 | 18,070,523.69 |
业务招待费 | 10,036,638.09 | 5,432,866.27 |
绿化及危废污水处置费 | 7,945,616.27 | 6,153,497.51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5,321,879.98 | 3,019,409.57 |
办公及会议费 | 2,112,161.42 | 1,858,105.38 |
租赁费 | 2,130,825.20 | 2,484,655.48 |
车辆使用及保险费 | 4,280,988.85 | 3,827,242.24 |
中介服务费 | 6,374,301.88 | 2,946,371.74 |
安全及警卫消防费 | 2,271,694.58 | 2,239,052.93 |
差旅费 | 480,125.72 | 1,529,672.54 |
宣传费 | 2,471,184.42 | 1,649,105.33 |
残疾人再就业保险金 | 55,975.95 | 52,501.20 |
技术使用费 | 1,890,958.06 | 1,184,544.34 |
信息系统费用 | 297,560.38 | 721,275.05 |
检测费 | 541,084.33 | 640,801.47 |
水电费 | 926,074.02 | 555,669.70 |
其他 | 10,492,668.92 | 14,645,878.57 |
合计 | 270,959,349.18 | 219,191,166.12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1,133,503.49 | 61,650,065.84 |
研发材料 | 179,961,866.44 | 140,976,584.14 |
水电费 | 5,670,884.34 | 4,926,845.15 |
折旧摊销费 | 5,978,617.74 | 5,907,209.06 |
开发试验费 | 98,269.00 | 843,781.43 |
其他 | 7,987,555.81 | 5,216,826.74 |
合计 | 270,830,696.82 | 219,521,312.36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51,978,596.09 | 183,580,172.46 |
汇兑损益 | 12,908,586.40 | 16,205,279.06 |
手续费及其他 | 21,487,716.88 | 18,321,642.97 |
合计 | 186,374,899.37 | 218,107,094.49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615,881.95 | 30,533,053.06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406,416.56 | 270,037.94 |
债务重组收益 |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
合计 | 11,022,298.51 | 30,803,091.00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废水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及清洁生产-(两万吨特品丝) | 39,714.29 | 39,714.29 | 与资产相关 |
天然气替代燃油技术-(联苯炉) | 95,212.46 | 95,212.46 | 与资产相关 |
纺丝油烟废气和己二胺废气治理 | 96,428.57 | 96,428.57 | 与资产相关 |
一万吨锦纶66中低旦工业丝技改项目 | 482,142.86 | 482,142.86 | 与资产相关 |
生产废水深度治理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 | 214,285.71 | 214,285.71 | 与资产相关 |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 | 115,133.28 | 与资产相关 | |
东厂区搬迁专项资金 | 1,071,428.58 | 1,071,428.58 | 与资产相关 |
配套设施返还 | 126,054.48 | 与资产相关 | |
奖补资金 | 63,416.04 | 与资产相关 | |
1万吨BOPA薄膜项目 | 与资产相关 | ||
海安高新区项目落户用地产业扶持资金 | 14,698.20 | 与资产相关 | |
4万吨民用丝项目 | 709,206.30 | 与资产相关 | |
烟气脱硫系统及废气在线监测 | 19,999.98 | 19,999.98 | 与资产相关 |
废水治理项目 | 368,333.34 | 368,333.34 | 与资产相关 |
锅炉超低排放技术储备及改造 | 629,805.42 | 629,805.42 | 与资产相关 |
非煤产业转型升级 | 1,071,428.57 | 1,071,428.57 | 与资产相关 |
清洁环保专项款 | 25,000.00 | 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研发补助 | 1,157,500.00 | 1,6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局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大科技项目专项款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财政专项经费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原技能大师 | 600,000.00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新认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奖励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125,727.15 | 22,214,040.00 | 与收益相关 |
省级工业企业救灾资金补助 | 5,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人社局补贴 | 17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单位项目建设成绩突出奖励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产品认证补贴 | 482,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财政工贸处综合奖补 | 11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外专利申请资助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全生物降解塑料成套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工代训)补贴 | 647,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0,615,881.95 | 30,533,053.06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218,582.77 | 31,125,151.7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720,000.00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票据贴现的利息费用 | -6,976,489.12 | |
其他 | -2,908,256.67 | |
合计 | -946,163.02 | 31,125,151.74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383,993.45 | 1,340,241.3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634,825.26 | 10,485,526.3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3,018,818.71 | 11,825,767.63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0,553,125.98 | 11,522,051.4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000,000.00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45,553,125.98 | 11,522,051.44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清理 | -880,006.31 | -244,525.00 |
合计 | -880,006.31 | -244,525.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535,226.89 | 78,820.72 | 535,226.8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没利得 | 95,838.00 | 213,129.20 | 95,838.00 |
其他 | 4,841,229.26 | 174,542.91 | 4,841,229.26 |
合计 | 5,472,294.15 | 466,492.83 | 5,472,294.1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50.00 | 2,765,165.09 | 350.0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4,400,00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15,200.00 | 115,200.00 |
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 145,595.07 | 588,182.97 | 145,595.07 |
扶贫资金 | 33,456.00 | ||
其他 | 506,506.98 | 858,041.79 | 506,506.98 |
合计 | 767,652.05 | 8,644,845.85 | 767,652.05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4,598,693.65 | 175,943,589.3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6,731,550.30 | -1,260,534.38 |
合计 | 77,867,143.35 | 174,683,055.0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44,829,042.9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1,207,260.7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1,004,284.5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23,145.2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072,001.4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95,830.4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60,122.2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713,343.69 |
其他纳税调整减少影响 | -24,836,028.63 |
所得税费用 | 77,867,143.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49,382,070.54 | 37,435,295.89 |
保函保证金收回 | 30,171,444.33 | |
往来款项及其他 | 15,154,058.42 | 611,938,728.07 |
收抵押金、保证金 | 8,391,878.33 | 6,867,845.22 |
政府补贴收入及政府补助 | 5,616,119.40 | 25,023,992.45 |
代收代缴款项 | 4,692,535.98 | 3,319,280.45 |
住房资金 | 3,000,000.00 | |
合计 | 116,408,107.00 | 684,585,142.08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 | 53,169,563.00 | 55,013,166.41 |
财务费用 | 24,920,841.75 | 17,514,812.87 |
销售费用 | 23,679,418.86 | 7,082,529.07 |
保函保证金支出 | 21,000,000.00 | |
代扣代缴及往来款项 | 11,866,752.33 | 397,236,233.58 |
退抵押金 | 2,942,586.80 | 2,752,258.92 |
备用金 | 330,000.00 | 377,457.00 |
其他 | 15,421,987.08 | 12,911,668.00 |
合计 | 153,331,149.82 | 492,888,125.85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基建期资金往来 | 1,835,741.27 | |
收回土地保证金 | 3,470,000.00 | |
其他 | 2,312,508.27 | 3.06 |
合计 | 4,148,249.54 | 3,470,003.06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土地保证金 | 3,470,000.00 | |
其他 | 2,821,507.84 | 9,482,258.00 |
合计 | 2,821,507.84 | 12,952,258.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回租款 | 350,000,000.00 | |
资金往来 | 240,000,000.00 | |
收回贷款保证金 | 96,166,534.97 | 496,179,355.50 |
保证金利息 | 11,460,380.85 | |
信用证议付款 | 650,000,000.00 | |
其他 | 2,955,226.94 | |
合计 | 449,121,761.91 | 1,397,639,736.35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贷款保证金 | 1,270,346,626.99 | 997,867,872.00 |
资金往来 | 240,000,000.00 | |
信用证议付费用及福费廷利息 | 53,257,154.88 | |
发行证券相关费用 | 3,554,154.80 | |
银行定期存单质押 | 100,000,000.00 | |
其他 | 1,952,327.22 | 4,612,220.66 |
合计 | 1,272,298,954.21 | 1,399,291,402.34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66,961,899.63 | 1,004,583,959.2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3,018,818.71 | 11,522,051.44 |
信用减值损失 | 45,553,125.98 | 11,825,767.6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0,577,188.58 | 206,691,536.8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311,503.45 | 4,205,090.00 |
无形资产摊销 | 18,005,558.36 | 15,689,943.3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80,239.32 | 978,093.7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80,006.31 | 244,525.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34,876.89 | 2,765,165.0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22,252,195.13 | 230,290,230.6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30,326.10 | -31,125,151.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607,172.40 | -2,228,662.5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24,377.90 | 968,128.1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4,175,765.84 | -6,113,154.5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0,499,788.82 | -174,844,734.5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5,787,083.11 | -474,669,653.1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1,680,722.05 | 800,783,134.6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637,412,527.30 | 5,595,951,326.2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828,118,841.19 | 4,392,257,923.0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09,293,686.11 | 1,203,693,403.2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637,412,527.30 | 6,828,118,841.19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637,412,527.30 | 6,828,118,841.1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37,412,527.30 | 6,828,118,841.1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958,967,557.07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51,326,371.71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52,259,812.59 | 借款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1,051,498,400.00 | 借款质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2,448,600.00 | 借款质押 |
合计 | 4,336,500,741.37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982,026,251.56 | ||
其中:美元 | 92,712,123.30 | 6.7114 | 622,228,144.31 |
欧元 | 51,338,123.86 | 7.0084 | 359,798,107.25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690,695,285.86 | ||
其中:美元 | 73,831,059.18 | 6.7114 | 495,509,770.58 |
欧元 | 27,850,224.77 | 7.0084 | 195,185,515.28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473,971,102.40 | ||
其中:美元 | 45,000,000.00 | 6.7114 | 302,013,000.00 |
欧元 | 24,536,000.00 | 7.0084 | 171,958,102.40 |
港币 | |||
短期借款 | 1,245,436,875.71 | ||
其中:美元 | 135,341,782.00 | 6.7114 | 908,332,835.71 |
欧元 | 48,100,000.00 | 7.0084 | 337,104,040.00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废水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及清洁生产-(两万吨特品丝) | 1,112,000.00 | 递延收益 | 39,714.29 |
天然气替代燃油技术-(联苯炉) | 2,665,949.00 | 递延收益 | 95,212.46 |
纺丝油烟废气和己二胺废气治理 | 2,700,000.00 | 递延收益 | 96,428.57 |
一万吨锦纶66中低旦工业丝技改项目 | 13,500,000.00 | 递延收益 | 482,142.86 |
生产废水深度治理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 | 6,000,000.00 | 递延收益 | 214,285.71 |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 | 1,211,930.02 |
补助资金 | |||
东厂区搬迁专项资金 | 3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071,428.58 |
配套设施返还 | 12,605,451.60 | 递延收益 | 126,054.48 |
奖补资金 | 6,341,600.00 | 递延收益 | 63,416.04 |
1万吨BOPA薄膜项目 | 1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海安高新区项目落户用地产业扶持资金 | 1,175,856.00 | 递延收益 | 14,698.20 |
4万吨民用丝项目 | 30,287,734.80 | 递延收益 | 709,206.30 |
烟气脱硫系统及废气在线监测 | 600,000.00 | 递延收益 | 19,999.98 |
废水治理项目 | 11,050,000.00 | 递延收益 | 368,333.34 |
锅炉超低排放技术储备及改造 | 17,080,000.00 | 递延收益 | 629,805.42 |
非煤产业转型升级 | 3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071,428.57 |
清洁环保专项款 | 25,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 |
研发补助 | 1,157,500.00 | 其他收益 | 1,157,500.00 |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财政局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 |
重大科技项目专项款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财政专项经费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 |
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中原技能大师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 |
新认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奖励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稳岗补贴 | 125,727.15 | 其他收益 | 125,727.15 |
省级工业企业救灾资金补助 | 5,500.00 | 其他收益 | 5,5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作为承租人
项目 | 本期金额(元) | 上期金额(元)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279,378.70 | 1,235,650.68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555,154.32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226,624.64 | 4,216,440.67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本公司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未来潜在现金流出主要来源于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
本公司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的情况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元) |
1年以内 | 11,718,342.83 |
1至2年 | 11,718,342.83 |
2至3年 | 10,784,111.15 |
3年以上 | 34,581,881.57 |
合计 | 68,802,678.38 |
(2)作为出租人
1)经营租赁
本期金额(元) | 上期金额(元) | |
经营租赁收入 | 3,235,999.99 | 3,828,262.31 |
其中:与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3)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单位:元、股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 526,457,998.68 | 974,825,031.24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1,044,175,738.00 | 878,415,428.50 |
基本每股收益 | 0.50 | 1.09 |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0.50 | 1.09 |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4)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单位:元、股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 | 526,457,998.68 | 964,902,717.18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 | 1,044,175,738.00 | 940,411,276.64 |
稀释每股收益 | 0.50 | 1.00 |
其中:持续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 0.50 | 1.00 |
终止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东段 | 气囊丝生产和销售 | 51.00 | 设立 |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叶县龚店乡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沙河三路南 | 帘子布、工业丝生产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河南平顶山建设路东段开发区内 | 化学品生产;化学品经营 | 79.78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平顶山市银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710号院神马尼龙化工公司厂北服务中心综合楼203号 | 己二酸、二元酸技术开发、转让及推广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二级子公司 |
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平顶山市神马大道南段产业集聚区内东2号 | 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二级子公司 | |
平顶山神马化纤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叶县龚店乡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沙河一路南 | 生产经营帆布、工业用布、化学纤维及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等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二级子公司 |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公司院内(门牌号:建设路711) | 尼龙66切片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叶县 | 河南省叶县尼龙深加工产业园七号楼207 | 尼龙化工行业 | 62.9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二级子公司 | |
上海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藏路258号2号楼 | 尼龙66产品购销业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河南平顶山市叶县龚店乡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 尼龙66切片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院神马 | 项目投资、财务咨询等 | 100.00 | 设立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实业办公楼(第9幢)207室 | |||||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叶县龚店乡 |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综合楼 | 高新技术化纤、聚酰胺6聚合生产等 | 48.96 | 设立 | |
河南神马尼龙新材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中段神马实业一期(第11幢) | 尼龙子口布、尼龙切片及注塑产品、纸管等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平顶山神马鹰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卫东区明源工业园2号楼2115室 | 包装用品生产、销售;劳保服装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二级子公司 | |
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叶县龚店镇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 河南省驻马店 | 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产业集聚区经一路中段 | 生产销售:聚酰胺薄膜、扎带等塑胶制品 | 100.00 | 设立 |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叶公大道交叉口东2KM处 | 切片、聚碳酸酯改性材料一般化学品的生产及销售 | 7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前烧村驿峰西路833号 | 尼龙化工行业 | 60.00 | 设立 | |
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海安县 | 江苏海安县海安镇长江西路115号 | 尼龙化工行业 | 60.00 | 设立 | |
河南神马芳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412室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2021年10月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对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纶科技”)出资7,500,000.00元,增资后锦纶科技的注册资本为187,500,000.00元,本公司出资合计91,800,000.00元持股48.96%,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合计7,500,000.00元持股4.00%,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出资合计88,200,000.00元持股
47.04%,本公司与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权委托协议》,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锦纶科技2.00%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投票权及提名、提案权委托给本公司行使,因此本公司对锦纶科技的表决权比例为50.96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 49.00 | 4,815,405.27 | 68,365,543.20 |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0.22 | 52,231,593.89 | 1,252,231,593.89 | |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 51.04 | -5,677,273.55 | 75,747,405.49 |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9.00 | -512,411.94 | 346,849,163.26 |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0.00 | -6,131,575.79 | 21,261,068.17 | |
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5,482,706.11 | 50,855,490.6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 23,554.46 | 21,367.76 | 44,922.22 | 30,974.29 | 30,974.29 | 18,175.33 | 22,605.86 | 40,781.19 | 27,815.99 | 27,815.99 |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624,517.32 | 257,537.10 | 882,054.42 | 204,596.85 | 79,655.20 | 284,252.05 | 594,536.69 | 261,677.37 | 856,214.06 | 408,967.74 | 20,055.37 | 429,023.11 |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 19,477.39 | 51,380.71 | 70,858.10 | 20,408.59 | 35,630.31 | 56,038.90 | 17,775.86 | 52,636.63 | 70,412.49 | 20,044.94 | 34,436.03 | 54,480.97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66,407.81 | 342,868.01 | 409,275.82 | 86,111.85 | 203,188.91 | 289,300.76 | 62,217.25 | 329,635.51 | 391,852.76 | 89,475.16 | 182,522.05 | 271,997.21 |
中平神马(福建)科 | 2,906.54 | 8,382.48 | 11,289.02 | 5,973.75 | 5,973.75 | 5,749.97 | 8,636.73 | 14,386.70 | 7,538.54 | 7,538.54 |
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448.00 | 20,541.49 | 28,989.49 | 9,780.08 | 6,495.54 | 16,275.62 | 15,084.95 | 21,249.75 | 36,334.70 | 9,253.14 | 6,997.01 | 16,250.1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 23,630.54 | 982.74 | 982.74 | -129.85 | 18,022.47 | -189.75 | -189.75 | -628.24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394,786.87 | 49,899.44 | 49,899.44 | 9,148.81 | 307,001.41 | 60,621.72 | 60,621.72 | -26,217.88 |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 16,443.65 | -1,112.32 | -1,112.32 | 5,792.66 | 0.00 | 0.00 | 0.00 | -60.72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57,939.63 | -176.69 | -176.69 | -10,978.02 | 0.00 | -53.41 | -53.41 | 0.00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965.99 | -1,532.89 | -1,532.89 | 323.39 | 8,663.56 | 2,532.69 | 2,532.69 | 2,701.13 |
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864.54 | -1,370.68 | -1,370.68 | 3,256.08 | 23,286.27 | 4,184.50 | 4,184.50 | 4,348.14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 | 金融 | 14.00 | 权益法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 | 制造业 | 4.36 | 权益法 |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开发区内 | 制造业 | 33.79 | 权益法 | |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 | 许昌市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1号 | 批发和零售业 | 49.00 | 权益法 |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根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向其董事会委派董事一名,因此,公司能够通过董事会对其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产生重大影响,故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采取权益法核算。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财务公司 | 尼龙科技公司 | 万里化工公司 | 首恒公司 | 财务公司 | 尼龙科技公司 | 万里化工公司 | 首恒公司 | |
流动资产 | 545,768.69 | 1,282,977.23 | 24,295.93 | 36,868.82 | 264,116.66 | 1,099,494.21 | 26,917.90 | 23,685.25 |
非流动资产 | 769,411.42 | 613,108.52 | 10,376.03 | 98,551.05 | 805,492.02 | 593,498.10 | 10,656.01 | 96,767.93 |
资产合计 | 1,315,180.11 | 1,896,085.75 | 34,671.96 | 135,419.87 | 1,069,608.68 | 1,692,992.31 | 37,573.91 | 120,453.18 |
流动负债 | 984,011.38 | 989,477.77 | 8,884.21 | 56,295.69 | 745,681.93 | 780,994.79 | 9,169.64 | 29,894.11 |
非流动负债 | 133,932.42 | 41,991.35 | 133,856.39 | 50,716.20 | ||||
负债合计 | 984,011.38 | 1,123,410.19 | 8,884.21 | 98,287.04 | 745,681.93 | 914,851.18 | 9,169.64 | 80,610.31 |
少数股东权益 | 16,484.6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31,168.74 | 756,793.14 | 25,787.75 | 37,132.82 | 323,926.75 | 761,656.46 | 28,404.27 | 39,842.8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6,363.80 | 33,227.53 | 9,577.47 | 18,195.25 | 45,349.75 | 33,212.03 | 9,597.80 | 19,523.00 |
调整事项 | 388.85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388.85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6,363.80 | 33,227.53 | 9,577.47 | 18,195.25 | 45,349.92 | 32,823.18 | 10,591.81 | 19,523.1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9,338.95 | 798,660.18 | 28,929.70 | 12,464.54 | 19,517.61 | 732,596.29 | 31,238.40 | |
净利润 | 7,241.99 | 8,670.68 | 1,548.50 | -2,710.04 | 5,095.02 | 10,383.70 | 3,720.15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241.99 | 8,670.68 | 1,548.50 | -2,710.04 | 5,095.02 | 10,383.70 | 3,720.15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537.58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708.42 | 2,741.3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08.32 | 786.69 |
--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8.32 | 786.69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
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7,754,569,964.61 | 7,754,569,964.61 | ||||
应付票据 | 928,306,009.08 | 928,306,009.08 | ||||
应付账款 | 1,117,727,701.72 | 1,117,727,701.72 | ||||
其他应付款 | 1,410,924,066.74 | 1,410,924,066.7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73,868,423.66 | 1,073,868,423.66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293,416.99 | 38,293,416.99 | ||||
长期借款及利息 | 64,707,413.52 | 2,637,470,035.04 | 2,654,307,230.80 | 488,500,000.00 | 5,844,984,679.36 | |
合计 | 12,388,396,996.32 | 2,637,470,035.04 | 2,654,307,230.80 | 488,500,000.00 | 18,168,674,262.16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6,767,553,180.17 | 6,767,553,180.17 | ||||
应付票据 | 1,465,714,505.17 | 1,465,714,505.17 | ||||
应付账款 | 1,211,249,391.73 | 1,211,249,391.73 | ||||
其他应付款 | 1,420,418,954.72 | 1,420,418,954.7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48,536,316.94 | 1,448,536,316.94 | ||||
其他流动负债 | 33,063,764.41 | 33,063,764.41 | ||||
长期借款及利息 | 102,903,417.52 | 1,758,280,017.52 | 1,746,166,735.04 | 820,406,835.05 | 4,427,757,005.13 | |
合计 | 12,449,439,530.66 | 1,758,280,017.52 | 1,746,166,735.04 | 820,406,835.05 | 16,774,293,118.27 |
3、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于2022年6月30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20,523,114.55元(2021年12月31日:
35,071,110.89)。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622,228,144.31 | 359,798,107.25 | 982,026,251.56 | 421,210,265.18 | 75,049,749.10 | 496,260,014.28 |
应收账款 | 495,509,770.58 | 195,185,515.28 | 690,695,285.86 | 366,855,119.33 | 138,991,876.30 | 505,846,995.63 |
短期借款 | 908,332,835.71 | 337,104,040.00 | 1,245,436,875.71 | 367,348,866.29 | 367,348,866.29 | |
长期借款 | 302,013,000.00 | 171,958,102.40 | 473,971,102.40 | 478,177,500.00 | 422,612,359.20 | 900,789,859.20 |
合计 | 2,328,083,750.60 | 1,064,045,764.93 | 3,392,129,515.53 | 1,633,591,750.80 | 636,653,984.60 | 2,270,245,735.40 |
于2022年6月30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694,559.41元(2021年12月31日: 430,957.36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928,300.00 | 13,928,3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015,185,936.62 | 1,015,185,936.6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47,114,236.62 | 1,047,114,236.62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和本公司对非上市公司的权益工具投资,应收款项融资因其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对其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故认可上述应收款项融资的 公允价值近似等于其账面价值本公司对非上市公司的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参考对被投资公司的投入成本并考虑被投资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了相关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 对煤炭、化工和矿业的投资和管理 | 1,943,209.00 | 58.75 | 58.75 |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平顶山天正矿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盛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第一招待所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神马集团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同一集团公司的联营企业 |
河南平煤神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的联营企业 |
上海平煤神马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新疆新路标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神马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永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上海东平贸易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郑州香山大酒店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郑州香山宾馆 | 其他关联方 |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中平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神马朝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省许平煤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物资经营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上海神马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市平煤神马尼龙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神马远东化工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平叶尼龙铁路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煤神马虹普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神马平绿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神马梁北二井煤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神马夏店煤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龙泰吉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平能化集团中南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煤神马光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重庆中平紫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孝欣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河南平能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神马大酒店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煤业(集团)一矿残疾人基金会福利厂 | 其他关联方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校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平贸易株式会社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阳光物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平能化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惠润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神鹰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三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中平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平煤设计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煤业(集团)乙炔厂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的联营企业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青海清河商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河南科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关联方 |
平顶山市东部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叶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南通鹏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福建铭弘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河南明源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平顶山市科盈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平顶山市瑞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河南久圣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平顶山市贵鑫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河南神马泰极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平煤神马集团河南天健日化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的联营企业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福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中国神马集团橡胶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省煤炭销售集团力源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平顶山天正矿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的联营企业 |
平顶山神马医院 | 其他关联方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15,315.10 | 87,833.81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5,864.25 | 22,458.79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电费 | 20,811.90 | 16,085.61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8,888.80 | 16,306.98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3,172.53 | 12,127.05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修理费、工程款、设备款等 | 10,395.34 | 8,123.69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设备、工程款、技术转让费 | 3,632.79 | 7,395.89 |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495.56 | 11,713.35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及运费服务等 | 3,761.30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加工费、材料 | 1,462.10 | 1,804.38 |
河南神马泰极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922.03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及技术服务 | 90.48 | 5,083.32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材料采购、运输服务及保险费等 | 980.27 | 296.80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68.23 | |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 | 电费、蒸汽、高纯水 | 773.15 | 594.49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蒸汽 | 2,593.88 | 19.57 |
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设备 | 240.08 | 587.82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1,518.46 | 455.18 |
平顶山神马医院 | 医疗服务 | 262.06 | 39.46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电费等 | 306.31 | 120.16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设备、服务等 | 14.97 | 52.35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款、服务费 | 88.0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销售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772.71 | |
河南惠润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设备、修理费 | 835.78 | 70.95 |
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146.09 |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款、监理费、设计费、修理费 | 156.69 | 149.77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电费 | 1,771.38 | 81.01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费 | 34.04 |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报刊费 | 72.51 | |
平顶山平煤设计院有限公司 | 设计费 | 1.1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0.85 | |
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1,067.17 |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采购材料 | 69,051.45 |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7.89 | 43.70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776.38 |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113.59 | |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30.09 | 6.19 |
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99.4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纯苯、己二酸 | 71,174.62 | 23,160.89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气囊丝 | 20,081.46 | 12,869.63 |
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 切片、己二酸等 | 13,496.08 | 18,990.00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能源 | 4,507.35 | 4,140.44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己烷、包装物等 | 2,052.92 | 36,576.74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切片、己二酸等 | 1,609.66 | 640.99 |
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 | 切片等 | 1,435.87 | 925.17 |
中平贸易株式会社 | 切片 | 1,310.85 | 2,982.26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笑气 | 1,226.55 | 865.75 |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 己二酸 | 813.99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切片、帘子布等 | 799.48 | 657.05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浸胶帆布 | 297.60 | 62.66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2.23 | 310.80 |
平顶山市科盈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7.28 | 310.29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材料、能源等 | 254.29 | |
平顶山市瑞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171.47 | 199.50 |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1.55 | 40.88 |
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司 | 切片等 | 146.86 | 985.49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中压蒸汽、氮气、包装物等 | 99.54 | 346.01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3.22 |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24.49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13.14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包装物、己二胺、能源等 | 7.94 | 10.15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阳光物业有限公司 | 能源 | 0.34 | |
河南神马泰极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0.1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包装物 | 163.75 | |
河南久圣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0.0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土地租赁 | 2.34 | 2.34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租赁 | 5.76 |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土地租赁 | 3.2 | 3.2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租赁 | 121.07 | 110.01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土地租赁 | 23.45 | 23.45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和建筑物及设备 | 69.51 | 23.27 | 7.62 | 370.87 |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 | 430.78 | 256.51 | 98.82 | 108.80 | 4,126.2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注1) | 34,800.00 | 2019/6/25 | 2028/6/24 | 否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注2) | 10,000.00 | 2022/4/27 | 2026/4/26 | 否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注3) | 2,000.00 | 2022/6/30 | 2026/6/28 | 否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注4) | 6,000.00 | 2021/12/2 | 2025/12/2 | 否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注5) | 5,000.00 | 2022/3/26 | 2025/9/26 | 否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6) | 21,000.00 | 2016/9/27 | 2025/11/16 | 否 |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注7) | 15,300.00 | 2019/10/16 | 2028/10/15 | 否 |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注8) | 7,650.00 | 2019/3/28 | 2028/3/27 | 否 |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注9) | 14,700.00 | 2020/5/27 | 2028/8/10 | 否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10) | 45,000.00 | 2022/4/25 | 2029/4/20 | 否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11) | 108,000.00 | 2020/5/29 | 2031/5/28 | 否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12) | 30,000.00 | 2021/5/24 | 2029/5/23 | 否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13) | 30,000.00 | 2021/2/10 | 2031/11/22 | 否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14) | 15,000.00 | 2022/6/14 | 2026/6/13 | 否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15) | 60,000.00 | 2022/6/29 | 2028/6/28 | 否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16) | 80,000.00 | 2022/4/22 | 2033/4/22 | 否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注17) | 42,000.00 | 2021/6/29 | 2028//06/29 | 否 |
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注18) | 70,000.00 | 2021/12/27 | 2036/12/26 | 否 |
(1)根据公司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的7年期34,800.00万元项目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22年6月30日,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已收到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发放的贷款17,000.00万元,已还款3,400.00万元,账面余额13,600.00万元。保证合同编号:2280050212018112714BZ01,借款起止日期从2019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止。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根据公司第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1年期1.00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22年6月30日,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已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发放的贷款1.00亿元,借款合同编号:
光郑分营DK2022019,保证合同编号:光郑分营ZB2022006,借款起止日期从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止,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的1年期2,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22年6月30日,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已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建设东路支行发放的贷款2,000.00万元。保证合同编号:0170700008-2022年(建东)保字00349号,借款起止日期从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8日止,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根据公司第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平顶山龙源支行申请1年期敞口融资6,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合同编号:(2021)信豫银最保字第2108456,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根据公司第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的1年期5,00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22年6月30日,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已收到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发放的贷款5,000.00万元。保证合同编号:
ZGHT2290000102020300000001,借款起止日期从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9月26日止。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根据公司第九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的21,000.00万元8年期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22年6月30日平顶山神马工程塑
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面余额7,500.00万元。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3.00亿元,其中本公司担保金额为15,300.00万元。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出质股数分别9180万股、8820万股,股权质押合同编号分别为2280015022019110098ZY01和2280015022019110098ZY02。本公司与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编号:2280015022019110098BZ01、2280015022019110098BZ02。借款起止日期从2019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止。本次担保事宜本公司已经在第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本公司及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会展中心支行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15,000.00万元7年期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本公司担保金额为7,650.00万元。借款起止日期自2019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7日止,本次担保事宜本公司已经在第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9)本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采用售后回租方式融资 30,000.00万元期限 5 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14,70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第十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0)本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碳材料”)在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售后回租方式融资期限 4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5,00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第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1)本公司及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碳材料”)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2,500.00万欧元6年期的贷款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88,000.00万元9年期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本公司担保金额为108,000.00万元,借款日期从2020年5月28日至
2026年5月28日和2020年5月28日至2029年5月28日,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进出银转保2020002》和《进出银转保2020003》,同时由本公司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质押所持聚碳材料71%和10.2%的股权,股权质押合同分别为《进出银转质2020002》和《进出银转质2020001》。本次担保事宜已于第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2)本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借款30,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借款的期间是2021年5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借款合同的编号为《郑银固借字第012022105110013516号》,本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为郑银最高额保字第09202105110013443,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事宜已于第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3)本公司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借款30,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借款的期间是2021年2月10日至2029年11月22日,借款合同的编号为76012020282164,担保期限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YB7601202028216401和YB7601202028216402。
(14)本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平东支行借款15,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借款的期间是2022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3日,借款合同的编号为HTZ410720000LDZJ2022NOIB,担保期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6年6月13日,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HTC410720000YBDB2022N007。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2年6月30日,担保尚处于履行期。本次担保事宜已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5)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借款60,000.00万元,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合同编号分别为4110202201100001759,担保合同编号为B2241100127。借款期限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28日。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2年6月30日,担保尚处于履行期。本次担保事宜已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6)本公司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分行借款8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借款合同编号为: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借款期限为2022年4月22日至2030年4月21日,担保合同编号分别为:
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BZ02、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BZ01,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事宜已于第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7)本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4.20亿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笔借款的期间是2021年6月29日至2028年6月29日,借款合同的编号为HETO22900001020210600000021,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编号为HET02290000102021060000021ZY03。本项股权质押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担保责任至全部被担保债务得到全部清偿完毕时为止。
(18)本公司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申请的12年期70,00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合同编号:4110202101100001662号,借款起止日期从2021年12月27日至2033年12月26日止。本公司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B2141100221和B2141100220,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经收到借款金额41,000万元,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事宜已于第十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注1) | 30,000.00 | 2022/1/6 | 2027/1/6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注2) | 30,000.00 | 2022/3/25 | 2027/3/24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注2) | 25,000.00 | 2022/3/25 | 2027/3/24 | 否 |
南通鹏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文风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永大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邓龙仁、陈文风、孙斌(注3) | 3,400.00 | 2019/10/22 | 2024/8/10 | 否 |
江苏文风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注4) | 2,100.00 | 2020/1/13 | 2023/1/12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5) | 30,000.00 | 2020/11/3 | 2027/11/3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6) | 15,000.00 | 2021/12/31 | 2027/12/30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7) | 80,000.00 | 2022/4/22 | 2033/4/22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8) | 42,000.00 | 2021/6/29 | 2031/6/29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9) | 70,000.00 | 2021/12/27 | 2036/12/26 | 否 |
(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的借款30,0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
HET022900001020211200000009BZ01,担保日期为2022年1月6日到2027年1月6日,截至到2022年6月30日合同尚处于履行期。
(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的借款30,000.00万元、25,0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
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10BZ01、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11BZ01,担保日期为2022年03月25日到2027年03月24日,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合同尚处于履行期。
(3)南通鹏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文风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永大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邓龙仁、陈文风、孙斌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借款3,400.00万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19年10月22日至2024年8月10日,担保合同编号为:(2019)海农商行保字(G3)第0166号,担保日期为: 2019年10月22日至2024年8月10日。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已累计还款440.00万元,合同尚处于履行期。
(4)江苏文风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的两笔借款900.00万元、83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0111100016-2020年海安(保)字0004号,担保的最高余额为2,100.00万元,借款日期分别为: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12月2日、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日,担保日期为:2020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2日,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合同尚处于履行期
(5)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30,000.00万元进行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0.00万元,担保合同编号为:2280004022020114893BZ01,担保日期为2020年11月3日至2027年11月3日,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合同尚处于履行期。
(6)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分行借款15,000.00万元,由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借款合同编号:2021年PDS7131字029号,担保合同编号:2021年PDS7131高保字029号。借款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0日。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合同尚处于履行期。
(7)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分行借款80,000.00万元,本期发放借款金额134,997,178.23元,借款期限自2022年4月22日至2030年4月21日,借款合同编号为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担保方式:1保证借款,本公司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
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BZ02、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BZ01。2、抵押借款:尼龙化工将其所有拥有完全所有权项目项下全部机器设备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分行,抵押编号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DY01。3、质押借款:尼龙化工将其所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质押编号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ZY01;尼龙化工以2,0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质押编号HET022900001020220300000033ZY02。
(8)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龙材料”)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4.20亿元,借款合同编号:
HET022900001020210600000021。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合同编号:HET022900001020210600000021BZ01;尼龙材料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合同编号:
HET022900001020210600000021ZY02,合同约定出质人尼龙材料将600.00万元保证金质押给质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作为债务人尼龙材料按时足额清偿债务的担保;本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合同编号:HET022900001020210600000021ZY03,合同约定出质人本公司将其持有的尼龙材料100%股权19,000.00万元质押给质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作为债务人尼龙材料按时足额清偿债务的担保。
(9)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申请的12年期70,00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贷款,由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已经放款金额41,000.00万元,保证合同编号:
B2141100220,借款起止日期从2021年12月27日至2033年12月26日止,本期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欧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 60.00 | 日常经营借款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存款利息收入 | 同期存款利率 | 1,891.95 | 1,436.71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存款借方发生额 | 2,029,485.71 | 1,806,924.6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存款贷方发生额 | 2,008,557.02 | 1,758,486.49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代理费用 | 合同约定 | 546.22 | 384.51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2,603.82 | 226.04 | 9,206.13 | 92.06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5,592.36 | 111.85 | 2,229.47 | 44.59 |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2,115.35 | 7.84 | |||
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 | 800.00 | 31.90 | 800.00 | 8.00 | |
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 917.52 | 9.18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478.35 | 4.33 | 91.45 | 1.83 | |
中平贸易株式会社 | 427.55 | 3.85 | 102.05 | 1.0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302.94 | 107.83 | 312.94 | 10.04 |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91.77 | 0.14 | 188.20 | 3.76 | |
平顶山神鹰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 130.07 | 32.52 | 130.07 | 15.61 | |
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司 | 124.69 | 1.12 | 207.72 | 2.08 |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09.99 | 20.64 | 125.84 | 2.52 | |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 67.52 | 20.19 | 62.57 | 1.18 |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67.02 | 0.60 |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60.18 | 3.74 | 11.34 | 0.23 |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27 | 3.28 | 79.78 | 3.48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03 | 9.03 | 9.03 | 9.03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1.33 | 1.33 | 1.33 | 1.33 |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0.22 | 0.01 | 0.22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5 | 0.05 | |||
平顶山神马地毯丝有限公司 | 0.22 | 0.22 | |||
应收票据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1,796.5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18,100.00 | 26,636.91 | |||
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 1,990.43 | 7,449.30 |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530.00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646.14 | ||||
平煤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240.25 |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228.33 | 430.62 |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 | 171.94 |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7.00 | ||||
福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 | 97.32 | ||||
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 | 88.33 | ||||
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 50.00 | ||||
平顶山市瑞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 33.02 | 30.00 |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50.00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7.63 |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20.00 |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01.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150.00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
预付款项 |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1,416.1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182.95 | 3,254.57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93 | 104.44 |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2,114.55 | 1,796.2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84.12 |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509.09 |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2.80 |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45.74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0.58 | ||||
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 0.09 | ||||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 0.03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有限公司 | 65.48 | 142.86 | |||
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
其他应收款 |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10.60 | 0.11 | 2.82 | 0.03 | |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 4.40 | 0.13 | 2.20 | 0.04 | |
平煤神马光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0.07 | 0.07 | 0.07 | 0.07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0.14 | 0.03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8.61 | 3.83 | 62.96 | 3.83 |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15 | 0.68 | 1.03 | 0.22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阳光物业有限公司 | 0.41 | 0.19 | 0.41 | 0.0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820.64 | 1,200.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8.00 | 6.00 | |||
河南中平紫光科技有限公司 | 14,026.98 | 14,026.98 |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1,332.37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5.00 | 5.00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132.46 | 1,189.89 | |
河南惠润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75 | 121.53 | |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34.00 |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6.08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71.36 |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398.11 | 153.00 |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09.00 | 46.41 |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714.37 | 60.73 | |
河南神马泰极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905.52 | 673.42 | |
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 23.45 | 43.45 | |
河南省煤炭销售集团力源实业有限公司 | 6.30 | 6.30 |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7.44 | 207.44 |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75 | 0.63 |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722.72 | 320.34 |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03.55 | 137.39 |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370.43 | ||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70 | 0.70 | |
河南中平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6.00 | |
平顶山煤业(集团)乙炔厂 | |||
平顶山平煤设计院有限公司 | 1.22 | 4.66 | |
平顶山三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1.25 | 51.25 | |
平顶山神马医院 | 229.31 | 133.11 | |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 | 25.10 | 17.70 |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1,557.85 | 2,172.64 |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5,061.27 | 5,218.95 |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0.21 | 118.31 | |
平顶山同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85 | 3.85 | |
平煤神马集团河南天健日化有限公司 | 0.01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531.21 | 9,689.94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127.90 | ||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 13.30 | ||
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 81.09 | 132.38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19.58 | 963.61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19.70 | 3.5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4,383.30 | 1,469.26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87.50 | 3.44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14.22 | 32.22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81 | 8.05 |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13,310.65 | ||
中平能化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0.99 | 0.99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95.10 | 71.10 |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36.20 | 802.56 | |
河南龙泰吉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87 | ||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 45.57 | 516.81 | |
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 52.06 | ||
应付票据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22,389.09 | 88,590.00 |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5,100.00 | 1,700.00 |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 |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1,600.00 | ||
河南神马泰极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1.89 | ||
其他应付款 |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0.71 | 0.72 | |
河南惠润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0 | 3.80 |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8.64 | 83.64 | |
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8 |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35 | 5.35 | |
平顶山神马医院 | 536.86 | 345.29 | |
平顶山市科盈化工有限公司 | 0.20 | 0.20 | |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 23.14 | 24.71 |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6.05 | 27.42 |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4.27 | 19.77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0.23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7.20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80.08 | 4,377.96 |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7.33 | 7.33 |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3.50 | 43.50 |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12.61 | ||
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 1.00 | 1.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0 | 1.4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 | 200.00 | |
中国神马集团橡胶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 0.22 | 0.22 | |
平顶山神马地毯丝公司 | 0.68 | 1.57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六处 | 0.79 | 0.79 | |
神马建安公司车款 | 0.50 | 0.50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装处 | 0.68 | 0.68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土建处 | 0.30 | 0.30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0.50 | 0.50 | |
中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校 | 3.00 |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实业分公司 | 0.34 | 0.34 |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事业部 | 64.17 | 64.17 |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休养院 | 19.00 | 14.00 | |
平顶山市神马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5.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化工厂 | 2.00 | 2.00 | |
合同负债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2,041.04 | 264.47 | |
福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 | 655.55 | ||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3.36 | 37.70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84.13 | 23.07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63.21 | ||
平顶山市科盈化工有限公司 | 59.29 | ||
平顶山市瑞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51.86 | ||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 34.46 | ||
中平贸易株式会社 | 21.72 | ||
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 10.02 | 548.06 | |
上海神马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8.85 | 8.85 |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19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42 |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0.23 | 0.23 | |
平顶山市贵鑫实业有限公司 | 0.06 | ||
1年内到非流动负债 | |||
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588.64 | 572.68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7.50 | 201.45 | |
租赁负债 | |||
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832.76 | 3,131.12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04.60 | 887.38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参与和实行的资金集中管理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账户,期末将部分闲置资金存放在各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存款利率为同期存款利率。
(2)本公司归集至集团的资金
本公司未归集至集团财务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货币资金 | 199,611.32 | 178,682.63 | ||
合计 | 199,611.32 | 178,682.63 | ||
其中: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的资金 |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尼龙化工))经2021年4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21年4月22日股东会决议通过,与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华神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尼龙化工拟货币出资2,440.00万元,以生产技术普通实施许可权出资3,000.00万元,占华神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截止2022年06月30日,尼龙化工以货币出资2,440.00万元,尚未出资完毕,华神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尚未开始经营。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未决诉讼润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寅公司”)是一家台湾公司,常年向本公司进口尼龙66工业丝,双方一直采用FOB价格成交,润寅公司以信用证方式进行支付。本公司在供货时,根据润寅公司的指示,将货物分别发给润寅公司或其关联公司。2019年2月和3月间,本公司在收到润寅公司的信用证之前,根据润寅公司的需求,将价值2,012,862.36美元的尼龙66工业丝在青岛港交付其委托的承运人运至台湾台中港,润寅公司一直未付款。后润寅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音之涉嫌刑事犯罪被台湾司法机构釆取刑事强制措施,润寅公司债权人建新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对润寅公司有债权及执行费为由申请台湾法院扣押了其中的19柜货物,其他4柜(价值361,692.50美元)运回青岛。2021年3月本公司向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发起对润寅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本公司为被扣押的19柜货物的唯一物权所有人。本公司向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发起对建新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对该19箱货物的查封并要求建新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赔偿本公司的损失。截至2022年06月30日,上诉案件未判决。本公司账面应收润寅公司人民币10,074,886.23元(1,501,160.15美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其他或有事项截止2022年06月30日,公司期末已经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金额3,541,980,239.15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拟与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维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鄂尔多斯市神马建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48,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8,7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00%,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17,2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鄂托克旗维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12,00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25%,本次投资已于2022年6月22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公司尚未办理工商信息登记,无经营业务。
(2)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于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鄂尔多斯市神马建元尼龙化工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内蒙古神马建元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实缴资本为0.00元,本公司之子公司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5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4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本次投资已于2022年6月22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注册成立,
但无经营业务。
(3)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将持有的的平顶山神马化纤织造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按评估值2,288.51万元转让给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平顶山神马化纤织造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平顶山神马化纤织造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沿用当前公司名称继续经营。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河南神马尼龙新材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河南神马尼龙新材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沿用当前公司名称继续经营。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继的河南神马尼龙新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改性切片业务和隔热条业务的相关固定资产(评估值3,122.52万元)由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具体租赁方案由神马股份董事会授权神马股份经理层与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上述交易事项已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新材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平顶山神马鹰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平顶山神马鹰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出具的信会师豫报字[2022]第10037号《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平顶山神马鹰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者权益1,095.66万元。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040083号《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股权所涉及的平顶山神马鹰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平顶山神马鹰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119.32万元,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119.32万元。本次交易事项已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50,369,466.12 |
1年以内小计 | 1,350,369,466.12 |
1至2年 | 24,121,355.66 |
2至3年 | 4,331,906.2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138,751.51 |
4至5年 | 25,081.18 |
5年以上 | 70,117,285.22 |
合计 | 1,459,103,845.9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0,301,057.63 | 2.76 | 40,301,057.63 | 100.00 | 40,340,281.90 | 3.60 | 40,340,281.9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074,886.23 | 0.69 | 10,074,886.23 | 100.00 | 10,114,110.50 | 0.90 | 10,114,110.50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0,226,171.40 | 2.07 | 30,226,171.40 | 100.00 | 30,226,171.40 | 2.70 | 30,226,171.4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18,802,788.28 | 97.24 | 56,344,742.15 | 3.97 | 1,362,458,046.13 | 1,080,310,598.63 | 96.40 | 59,476,554.13 | 5.51 | 1,020,834,044.5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79,661,058.63 | 87.70 | 56,344,742.15 | 4.40 | 1,223,316,316.48 | 1,035,928,269.13 | 92.44 | 59,476,554.13 | 5.74 | 976,451,715.00 |
低风险组合 | 139,141,729.65 | 9.54 | 139,141,729.65 | 44,382,329.50 | 3.96 | 44,382,329.50 | ||||
合计 | 1,459,103,845.91 | 100.00 | 96,645,799.78 | 1,362,458,046.13 | 1,120,650,880.53 | 100.00 | 99,816,836.03 | 1,020,834,044.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润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74,886.23 | 10,074,886.2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 9,739,537.21 | 9,739,537.2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乐清市银福塑化有限公司 | 4,875,948.76 | 4,875,948.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焦作市神骐轮胎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 4,752,102.10 | 4,752,102.1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鹤壁环燕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 4,310,877.40 | 4,310,877.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橡胶厂等公司 | 6,547,705.93 | 6,547,705.9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0,301,057.63 | 40,301,057.6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15,396,399.07 | 12,153,963.99 | 1.00 |
1至2年 | 19,952,693.06 | 1,995,269.31 | 10.00 |
2至3年 | 4,192,088.03 | 2,096,044.02 | 50.00 |
3至4年 | 63,865.28 | 44,705.70 | 70.00 |
4至5年 | 25,081.18 | 23,827.12 | 95.00 |
5年以上 | 40,030,932.01 | 40,030,932.01 | 100.00 |
合计 | 1,279,661,058.63 | 56,344,742.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114,110.50 | 39,224.27 | 10,074,886.23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0,226,171.40 | 30,226,171.4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9,476,554.13 | 3,131,811.98 | 56,344,742.15 | |||
合计 | 99,816,836.03 | 3,171,036.25 | 96,645,799.7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26,038,160.81 | 15.49 | 2,260,381.61 |
欧洲米其林(匈牙利) | 77,848,507.75 | 5.34 | 778,485.08 |
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有限公司 | 76,617,020.39 | 5.25 | 766,170.20 |
葡萄牙ITA | 38,543,299.50 | 2.64 | 385,433.00 |
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 34,095,291.70 | 2.34 | 340,952.92 |
合计 | 453,142,280.15 | 31.06 | 4,531,422.8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89,510,758.58 | 899,403,850.76 |
合计 | 889,510,758.58 | 899,403,850.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49,015,919.88 |
1年以内小计 | 449,015,919.88 |
1至2年 | 334,998,991.71 |
2至3年 | 39,874,854.9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2,435,168.54 |
4至5年 | 117,538,115.25 |
5年以上 | 27,577,127.71 |
合计 | 1,001,440,178.00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23,679,611.39 | 23,852,578.49 |
材料款 | 1,353,720.05 | 1,403,470.73 |
保证金 | 1,144,347.76 | 1,155,334.86 |
抵押金 | 34,119.65 | 38,632.13 |
水电费 | 79,803.89 | |
往来款 | 972,565,838.36 | 956,946,719.28 |
代扣个人工资、社保及其他 | 2,662,540.79 | 1,978,878.08 |
合计 | 1,001,440,178.00 | 985,455,417.4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886,482.38 | 84,778,533.01 | 386,551.31 | 86,051,566.70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303,754.23 | 21,574,098.49 | 25,877,852.7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5,190,236.61 | 106,352,631.50 | 386,551.31 | 111,929,419.4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85,665,015.39 | 25,877,852.72 | 111,542,868.11 | |||
单项计提组合 | 386,551.31 | 386,551.31 | ||||
合计 | 86,051,566.70 | 25,877,852.72 | 111,929,419.4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269,901,900.18 | 1年以内115,396,373.96,1-2年154,505,526.22 | 26.95 |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243,184,990.48 | 1年以内91,008,169.76,1-2年152,176,820.72 | 24.28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30,475,691.38 | 1年以内 | 23.01 | |
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8,770,216.15 | 1年以内10755,835.08;1-2年7209,955.38;2-3年39373,454.91;3-4年32424,854.6;4-5年117455,304;5年以上1550,812.18 | 20.85 | 85,118,515.03 |
市财政局所得税返还 | 返税 | 23,328,005.11 | 5年以上 | 2.33 | 23,328,005.11 |
合计 | / | 975,660,803.30 | 97.42 | 108,446,520.14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平顶山市财政局 | 所得税返还 | 23,328,005.11 | 5年以上 | |
23,328,005.11 |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86,551.31 | 0.04 | 386,551.31 | 100.00 | 386,551.31 | 0.04 | 386,551.31 | 100.00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86,551.31 | 0.04 | 386,551.31 | 100.00 | 386,551.31 | 0.04 | 386,551.31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1,053,626.69 | 99.96 | 111,542,868.11 | 11.14 | 889,510,758.58 | 985,068,866.15 | 99.96 | 85,665,015.39 | 8.70 | 899,403,850.76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36,113,656.72 | 23.58 | 111,542,868.11 | 47.24 | 124,570,788.61 | 232,171,449.14 | 23.56 | 85,665,015.39 | 36.90 | 146,506,433.75 |
低风险组合 | 764,939,969.97 | 76.38 | 764,939,969.97 | 752,897,417.01 | 76.40 | 752,897,417.01 | ||||
合计 | 1,001,440,178.00 | 100.00 | 111,929,419.42 | 889,510,758.58 | 985,455,417.46 | 100.00 | 86,051,566.70 | 899,403,850.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448,859.24 | 5,190,236.61 | 45.33 |
1-2年 | 8,586,382.38 | 5,259,561.77 | 61.25 |
2-3年 | 39,374,854.91 | 15,749,941.96 | 40.00 |
3-4年 | 32,435,168.54 | 19,131,434.98 | 58.98 |
4-5年 | 117,458,115.25 | 39,401,416.39 | 33.55 |
5年以上 | 26,810,276.40 | 26,810,276.40 | 100.00 |
合计 | 236,113,656.72 | 111,542,868.11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916,058,641.50 | 8,916,058,641.50 | 8,766,734,641.50 | 8,766,734,641.5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63,671,253.49 | 663,671,253.49 | 666,056,020.80 | 666,056,020.80 | ||
合计 | 9,579,729,894.99 | 9,579,729,894.99 | 9,432,790,662.30 | 9,432,790,662.3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861,498,400.00 | 861,498,400.00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190,000,000.00 |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5,217,282,025.94 | 5,217,282,025.94 |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958,447,382.20 | 958,447,382.20 | ||||
河南神马尼龙新材有限责任公司 | 51,943,848.65 | 51,943,848.65 | ||||
上海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 140,799,420.30 | 51,824,000.00 | 192,623,420.30 | |||
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 | 77,192,373.90 | 77,192,373.90 | ||||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610,000,000.00 | 20,000,000.00 | 630,000,000.00 | |||
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 91,800,000.00 | 91,800,000.00 | ||||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24,000,000.00 | ||||
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9,000,000.00 | 69,000,000.00 |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4,771,190.51 | 204,771,190.51 | ||||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河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65,500,000.00 | 305,500,000.00 | |||
河南神马芳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合计 | 8,766,734,641.50 | 149,324,000.00 | 8,916,058,641.5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17,325,108.70 | 755,661.90 | 18,080,770.60 | ||||||||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 195,231,713.85 | -13,279,216.62 | 181,952,497.23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53,499,198.25 | 10,138,787.41 | 463,637,985.66 | ||||||||
小计 | 666,056,020.80 | -2,384,767.31 | 663,671,253.49 | ||||||||
合计 | 666,056,020.80 | -2,384,767.31 | 663,671,253.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86,572,686.24 | 1,494,263,205.93 | 1,529,921,427.17 | 1,203,598,288.23 |
其他业务 | 7,899,174,556.59 | 7,906,881,188.07 | 6,518,523,885.13 | 6,489,041,997.58 |
合计 | 9,785,747,242.83 | 9,401,144,394.00 | 8,048,445,312.30 | 7,692,640,285.8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帘子布 | 1,869,680,197.94 | |
尼龙66切片 | 1,421,184,781.63 | |
工业丝 | 1,178,658,914.35 | |
中间体及其他 | 5,316,223,348.91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8,450,517,486.24 | |
外贸 | 1,335,229,756.59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9,785,747,242.83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9,785,747,242.8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 9,785,665,226.37 | 8,047,670,702.13 |
租赁收入 | 82,016.46 | 774,610.17 |
合计 | 9,785,747,242.83 | 8,048,445,312.30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6,000,000.00 | 1,642,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84,767.31 | 12,672,091.3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票据贴现的利息费用 | -6,976,489.12 | |
合计 | 26,638,743.57 | 1,654,672,091.3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收票据 | 833,201,409.15 | 1,720,347,241.01 |
合计 | 833,201,409.15 | 1,720,347,241.01 |
(2)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720,347,241.01 | 2,981,666,156.31 | 3,868,811,988.17 | 833,201,409.15 | ||
合计 | 1,720,347,241.01 | 2,981,666,156.31 | 3,868,811,988.17 | 833,201,409.15 |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5,129.4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615,881.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09,724.27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69,765.2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09,418.8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60,679.76 | |
合计 | 10,980,143.3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78 | 0.50 | 0.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64 | 0.49 | 0.4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本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