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
为进一步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障闲置自有资金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到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调整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外,原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减资的决议以及为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改《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改《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9月13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