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2-084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详细了解了上述事项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了上述议案的材料,就上述事项相关方面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有关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探讨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调整到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没有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至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经营情况需要,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内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四)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因控股子公司安徽长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2,500万元资金往来款项,该款项系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除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8%,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长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履行了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除上述担保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担保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3、同时,公司严格控制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和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有效地执行了《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马正良(签字)____________
2022年8月26日
独立董事:
陈树大(签字)____________
2022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程 颖(签字)____________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