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2-064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9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3.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4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04.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22.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82.4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1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01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4,493.6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627.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13.6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2,268.83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半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430.70万元,其中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182.70万元,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48.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6,924.38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272.3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40.9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2,317.06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9年1月2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本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与国信证券于2019年3月2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存储方式 | 期末余额 | 用途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 | 1102270529000016520 | 已销户 | — | 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增设) | 325387520018160035744 | 活期存款 | 1,810,861.76 |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设) | 802000068558288 | 活期存款 | 728,394.74 | |
保本理财产品 | 34,000,000.00 | |||
小计 | 34,728,394.7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增设) | 32250198623900000486 | 已销户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 | 32250198623900000469 | 活期存款 | 6,184,057.75 | 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 |
七天通知存款 | 20,000,000.00 | |||
小计 | 26,184,057.75 |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2000067759788 | 已销户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合计 | 62,723,314.25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30.70万元。其他有关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苏州龙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022年半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48.23万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2,317.06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人 | 理财产品名称 | 产品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1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081期 | 1,400.00 | 2022-3-9 | 2022-5-10 | 1.59%-3.33% | 1,400.00 | 7.92 |
2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082期 | 2,000.00 | 2022-3-9 | 2022-6-10 | 1.59%-3.40% | 2,000.00 | 15.80 | |
3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135期 | 1,400.00 | 2022-5-17 | 2022-7-18 | 1.59%-3.45% | |||
4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160期 | 2,000.00 | 2022-6-16 | 2022-8-17 | 1.59%-3.35% | |||
合计 | 6,800.00 | 3,400.00 | 23.72 |
注: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135期已于2022年7月18日赎回,并于2022年7月20日披露了《募集资金理财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公司结构性存款2022160期已于2022年8月17日赎回,并于2022年8月19日披露了《募集资金理财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上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9,982.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30.7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924.3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 | 否 | 39,616.00 | 39,616.00 | 2,182.70 | 38,181.74 | 96.38 | 已完工 | — | — | 否 | ||
2、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5,366.40 | 5,366.40 | 248.00 | 3,667.71 | 68.35 | 已完工 | N/A | N/A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 | 5,074.93 | 101.50 | N/A | N/A | N/A | 否 | ||
合计 | —— | 49,982.40 | 49,982.40 | 2,430.70 | 46,924.38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