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因公司限电原因,于2022年8月25日在中电十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