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8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永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告编号:2022-1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1)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26日